11月21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全省县(市、区)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从前三季度的排名结果看,2019年1—9月,63个县(市、区)中,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前10位(1—10名)依次是浦口区、六合区、江宁区、高淳区、扬中市、江都区、丹徒区、溧水区、溧阳市、如皋市;排名后10位(倒1—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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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各地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公布

2019-11-22 15:09 来源: 江苏生态环境

11月21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全省县(市、区)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从前三季度的排名结果看,2019年1—9月,63个县(市、区)中,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前10位(1—10名)依次是浦口区、六合区、江宁区、高淳区、扬中市、江都区、丹徒区、溧水区、溧阳市、如皋市;排名后10位(倒1—倒10名)依次是涟水县、灌云县、铜山区、贾汪区、海安市、睢宁县、邗江区、如东县、泗洪县、赣榆区。

为什么要开展

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

为深入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江苏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强化各地水污染防治工作,推动地方政府切实采取措施改善水环境质量,日前,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出台了《江苏省县(市、区)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试行)》),从2019年11月起,对纳入我省高质量发展考核的63个县(市、区)开展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工作,按月向各地政府反馈排名情况,按季度向社会公开排名结果。

开展全省县(市、区)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工作,以改善全省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主要目的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通过排名有效督促县(市、区)人民政府进一步坚定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决心,加大污染防治工作的力度,促进形成全省水环境质量“比、赶、超”的良好氛围;

二是通过排名积极引导县(市、区)人民政府将水环境质量改善作为水污染防治、水环境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有效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

三是通过排名信息公开,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推动公众参与,强化舆论监督,倒逼县(市、区)政府真抓实干,切实落实水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

四是通过排名客观反映县(市、区)政府水污染防治工作成效和努力程度,进一步提升各地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积极性,推动全省水环境质量稳步改善。

哪些县(市、区)

纳入排名范围?

本次排名的县(市、区)范围为《江苏省考核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 <江苏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考核实施方案> 》(苏考发〔2018〕2号)中纳入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考核的63个县(市、区)。参与排名计算的断面为《关于印发江苏省2019年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苏水治办〔2019〕2号)中明确考核责任的上述县(市、区)302个省考断面,以及考核责任的上述县(市、区)5个主要入江支流控制断面和15个入海河流考核断面,共计322个断面。排名重点针对上述县(市、区)的地表水考核断面,不涉及县(市、区)地下水、黑臭水体。

排名采用什么指标和方法计算?

全省县(市、区)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和公开透明的原则,依据《技术规定》,采用统一的指标和方法计算城市水质综合指数(CWQI)及变化程度(△CWQI),并进行排名。

一是县(市、区)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排名和变化程度排名的指标均采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中除水温、粪大肠菌群和总氮以外的21项指标,与地表水评价、考核指标保持一致。

二是参与排名断面中,属于国考断面和入海河流考核断面,以每月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共享的采测分离终审数据作为排名计算依据;其他断面数据以省生态环境厅认定数据作为排名计算依据;所有参与排名计算的监测数据与国家及我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数据保持一致。

三是县(市、区)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按照水质综合指数(CWQI)从小到大的顺序进行排名,排名越靠前表明该县(市、区)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状况越好。

四是县(市、区)地表水环境质量变化程度按照水质综合指数变化程度(△CWQI,负值说明水质变好,正值说明水质变差)由小到大(由负至正)进行排名,排名越靠前表明该县(市、区)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改善程度越高。

谁在前谁在后?一表看清!

从前三季度的排名结果看,2019年1—9月,63个县(市、区)中,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前10位(1—10名)依次是浦口区、六合区、江宁区、高淳区、扬中市、江都区、丹徒区、溧水区、溧阳市、如皋市;排名后10位(倒1—倒10名)依次是涟水县、灌云县、铜山区、贾汪区、海安市、睢宁县、邗江区、如东县、泗洪县、赣榆区。

地表水环境质量改善幅度(按照《方案(试行)》规定,1—9月实际参与变化程度排名的县市为61个)相对较快的前10位(1—10名)依次是仪征市、赣榆区、如东县、海安市、如皋市、浦口区、姜堰区、通州区、响水县、启东市;改善幅度相对较慢的后10位(倒1—倒10名)依次是扬中市、丰县、盱眙县、靖江市、邗江区、沭阳县、句容市、泰兴市、铜山区、涟水县。

2019年1—9月江苏省县(市、区)

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排名前10、后10名单

2019年1—9月江苏省县(市、区)

地表水环境质量变化程度排名前10、后10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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