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煤炭及其制品散烧带来的面源污染,进一步提升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为广大市民创造更加优美的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市政府决定在中心城区“禁燃区”的基础上划定中心城区“禁煤区”。现通告如下:一、禁煤区范围。南阳市中

首页> 大气治理> 脱硫脱硝> 烟气脱硫> 政策> 正文

南阳:关于划定中心城区禁煤区的通告

2019-11-08 08:58 来源: 南阳日报

为解决煤炭及其制品散烧带来的面源污染,进一步提升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为广大市民创造更加优美的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市政府决定在中心城区“禁燃区”的基础上划定中心城区“禁煤区”。现通告如下:

一、禁煤区范围。南阳市中心城区建成区范围以内。

二、在禁煤区范围内,除煤电、集中供热和原料用煤的企业按照规定使用外,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使用散煤(含洁净型煤)。

三、全面取缔禁煤区范围内所有散煤经销场所,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在禁煤区经营销售散煤(含洁净型煤)。

四、在禁煤区范围内,除煤电、集中供热和原料用煤的企业按照规定储存外,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储存、囤积散煤(含洁净型煤)。

五、在禁煤区范围内,除煤电、集中供热和原料用煤的企业按照规定运输外,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运输散煤(含洁净型煤)。

六、严格执法。市场监管、公安、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城市管理、发展改革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严格查处各类违法使用、销售、储存、运输散煤(含洁净型煤)的行为。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参照本通告,结合各自实际,自行划定并公布辖区禁煤区。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019年11月6日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展开全文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
2
收藏
投稿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查看更多相关报道

今日
本周
本月
新闻排行榜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