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的垃圾分类进行得如火如荼时,广州的垃圾分类工作也正式提上日程,相信在不久的将来,美好的一天,将在一句“靓仔靓女,你系咩垃圾?”中开始……
10日下午,广州市城管局召开座谈会,部署下一步垃圾分类工作计划。
从本月开始,广州市全面启动整体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
7月20日前,各区完成本区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方案的制定,明确阶段工作目标,细化工作内容,量化工作任务。
今年内,广州市实现辖区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物业小区全覆盖,分类收运线路全覆盖,资源回收、有害垃圾分类收集全覆盖,社会动员全覆盖,资源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居民垃圾分类知晓率90%以上,公共机构和物业小区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60%以上,每月执法检查频次不少于辖内强制单位数量的10%。
垃圾分类样板居住小区(社区)的居民垃圾分类知晓率要达100%,分类投放准确率70%以上,实现“党建引领、自愿者自治、资源全回收、垃圾专收专运”。
垃圾分类示范村的生活垃圾减量率38%以上,村民垃圾分类知晓率98%以上,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60%以上。
示范农贸市场,开展农贸市场垃圾精准分类就地脱水减量工作,餐厨垃圾分类减量率50%以上。
按照工作目标,2020年底前,建成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创建“两个1000”样板,即生活垃圾精准分类样板居住小区1000个,示范行政村1000个,广州市居住小区(社区)、城中村、农村行政村垃圾分类全覆盖,全广州市11区170条镇(街)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实现前端分类精准化、中端运输规范化、末端处置无害化、回收利用资源化。
任务清单
用2个月时间 样板小区统一配置分类收集容器
工作任务提到,为推进垃圾分类工作,要配齐分类收集容器。完善垃圾分类相关标志,配齐标志清晰的分类收集容器。
用2个月时间,广州市600个样板小区必须统一配置分类收集容器,建立完善可回收收集系统。
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番禺区等中心区域逐步推进楼道撤桶,实现“定时定点”垃圾分类投放模式,到2020年12月底前楼道全部撤桶。
7月17日前
各区公布分类运输车辆收运路线
与此同时,为规范分类收集运输,广州市将升级改造辖区内的垃圾房、转运站、压缩站等分类设施,以适应和满足生活垃圾分类要求。推广“车载桶装”“桶袋一色”“桶车一色”、直收直运等收运方式,合理规划线路,增加运输频次。
7月17日前,各区要向社会公布分类运输车辆收运路线和投诉举报电话,加强收运工作动态管理,接受社会监督,彻底解决混收混运和车辆滴漏问题。有害垃圾根据各区产量合理安排收运频次,并按规定交由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每个区建设一个大件垃圾拆解中心
为推动生活垃圾分类与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搭建资源回收平台,发挥市、区供销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优势,按照每3000户配置1个可回收物回收点,每个镇街建设1个以上可回收物分拣中转站,每个区建设一个大件垃圾拆解中心。鼓励引进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在公共机构、社区、企业等场所设置智能分类回收设施。
此外,任务清单还要求“完善分类处理设施”。充分用好现有设施,发挥现有产能,为前端分类提供支撑。全力推进各焚烧发电厂二期及餐厨处理设施建设。
严抓
建立垃圾分类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机制
为加快推进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广州将建立从区委到街镇党委(党工委)书记为垃圾分类工作第一责任人的领导机制,系统谋划、统筹推进,压实责任。
8月30日前,各区要把本区以及辖区内街镇、社区、小区四级垃圾分类责任人名单、联系电话,向社会公开。
同时,配强分类管理力量。2019年12月底前,每个街道至少配备3名生活垃圾分类专职督导员,每个社区至少配备1名生活垃圾分类专管员,监督、指导垃圾精准分类投放。
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绩效考评
同时,还将进行严格监督考核: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各区党委、政府生态文明建设和政府绩效考评内容。
参照市的做法委托第三方单位采取随机抽查方式开展垃圾分类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实施垃圾分类约谈制度,对垃圾分类推进不力的单位进行谈话提醒并予以曝光,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此前消息
7月9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上线广东“民声热线”,发布我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情况。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表示,根据最新部署,广东省住建厅正在牵头编制全省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同时广东全省各地市也需要在2019年底前完成编制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率先立法
广东早在2016年就开始施行《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这是国内第一部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立法的省级地方性法规。按上述条例,广东城乡生活垃圾分成四类:
可回收物:指适宜回收和可循环再利用的物品。
有机易腐垃圾:指餐饮垃圾、家庭厨余垃圾和废弃的蔬菜、瓜果、花木等;
有害垃圾:指对人体健康、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物质,如废弃的充电电池、纽扣电池、灯管、医药用品等。
其他垃圾:指前三项以外生活垃圾,如不可降解的一次性用品、烟蒂、纸巾、家庭装修废弃物、废弃家具等。
与此同时,近年广东还先后制定垃圾分类相关规划、实施意见、技术指引等,为全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提供了法律、政策和技术依据。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出台的《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自2018年7月1日起实施。《条例》中把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
广深推进
近年来,广东已经在广州、深圳开展了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2018年底,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曾对外发布46个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通报,其中深圳、广州市分别排名第二、第五名。
广州:创建垃圾分类样板小区
广州陆续发布《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南》、《广州市机团单位生活垃圾分类指南》、《广州市居住小区(社区)生活垃圾分类指南》等;
此外,广州市创建了300个生活垃圾分类样板小区(社区),打造了30个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示范村。据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最新披露,今年广州继续推进600个生活垃圾分类样板居住小区创建工作,到2020年要达1000个。此外,将继续巩固推广2014年就率先实施的垃圾分类“定时定点”模式,强化多维度引导。
深圳:拟每年拿出9375万元奖金
深圳发布《深圳市大件垃圾回收利用管理办法》《深圳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及管理规定》等。推进“大分流、细分类”,逐步形成集标准规范、分流分类、宣传督导、责任落实于一体的垃圾分类“深圳模式”。
深圳的最新探索则是,近期开始对《深圳市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实施方案(2019-2021)》进行征求意见,探索通过加强激励的方式推进垃圾分类,深圳具体拟从2019-2021年每年安排生活垃圾分类激励补助资金9375万元。
全省推动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表示,接下来,我省将从三方面发力:
加强顶层设计,科学系统推进垃圾分类;
加快推进分类体系建设,为稳妥推进垃圾分类奠定基础;
强化宣传发动和教育引导,推动垃圾分类习惯养成。
按照《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正在牵头编制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在全省地级以上市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各地级市也要在今年年底前编制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做好顶层设计,明确生活垃圾的目标任务、配套政策、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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