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湖南省地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其中提出,到2021年,全省地级城市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到2025年,全省地级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同时,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还将纳入生态文明建设和政府绩效考核内容。
垃圾分类基本类型和要求
《实施方案》指出,生活垃圾分类以“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包括餐厨垃圾、家庭厨余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其他垃圾”为基本类型,确保有害垃圾单独投放。除上述四大类外,大件垃圾、建筑垃圾等单独分类、独立处理,减轻生活垃圾终端处置设施负担。
党政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宾馆酒店、商场等机构产生的垃圾,以“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为分类基本类型。车站、码头、广场、公园、城市干道、体育场馆等公共区域,根据生活垃圾产生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分类模式。
分类与回收“结合” 建立再生资源信息化平台
《实施方案》提出,严格执行国家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标准,积极推行净菜上市,推广和引导消费者使用菜篮子、布袋子等环保包装,快递包装循环使用,从源头上减少包装废弃物产生。发动社区党员骨干、热心市民、志愿者等共同参与宣传和现场引导,规范生活垃圾投放。建立和完善各类生活垃圾的分类运输系统,加大运输环节管理力度,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
同时,通过探索开展废弃电子产品、包装物等再生资源品种逆向物流体系,建设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化平台,促进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两网融合”。
党政机关带头 全民参与垃圾分类工作
各地机关事务管理等主管部门要率先组织实行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形成党政机关带头示范,全社会普遍参与的良好局面,推动建立全民参与的共治体系。深入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进家庭、进街道等各类活动,逐步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扩大到全市,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生活垃圾分类的认识,引导群众自觉参与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
通过积极创新垃圾分类工作机制体制,实行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提升分类回收和处理水平,加快城市智慧环卫系统研发和建设。
垃圾分类工作将纳入政府绩效考核
《实施方案》要求,要坚持高位推动,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省直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力推进,各城市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统筹整合相关渠道资金支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生态文明建设和政府绩效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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