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E介绍《美国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及减排最佳管理技术:炼油厂案例分析》报告 第II章 工艺排气。
概要:对一般工艺排气,美国要求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HAP)浓度≥10mg/m3,且VOCs排放速率≥33 kg/d(现有源)或 6.8 kg/d(新建源)时,须采取末端治理消减98%以上,或排放浓度降至 10mg/m3以下。
在此基础上,新规定进一步明确要求:生产装置的启动、关闭、故障、维护和检验等过程的维护排气应采取同等的末端治理措施,且生产装置排空的有机物浓度、压力、余量受限值约束。
原文如下:
II.工艺排气
A. 排放源描述
工艺排气直接向大气或通过回收装置/大气污染防治设备排放废气。工艺排气的部分气流中含有有害大气污染物(HAP)和 VOC。
工艺排气包括直接、 通过污染防治设备处理后,或导入产品回收装置处理后向大气连续或间断性排放的气流,通常包括
当工艺排气气流满足以下条件时[a],则应遵循有关要求开展大气污染防治:
★工艺排气含20ppmv有机有害大气污染物(HAP),且
★在终端回收装置的出口处并在导入任何污染防治设备并排入大气之前,气流中含33千克/天(现存排放源)或6.8千克/天(新建排放源)及以上总VOC。
美国联邦环保署为部分排放源制订了单独的排放标准,因此这些排放源不受上述工艺排气标准的约束。这些排放源包括:
B. 原标准的 VOC 污染防治要求
根据原标准的有关要求(现标准有同样要求[i]),工艺排气必须导入火炬或其它大气污染防治设备。
火炬和大气污染防治设备必须将废气中有机有害大气污染物(OHAP)的重量降低98%以上,或将其浓度降低至20ppmv(干基)以下,基准氧含量为3%。
C. 新增监测和污染防治技术要求
如前文所述,美国联邦环保署根据实际需要对原有的炼油厂大气排放标准进行了审阅和更新,并增加了新的监测和污染防治技术要求。美国联邦环保署认为,原标准中将工艺排气导入火炬或其它大气污染防治设备的要求是合适的。
但是,原标准中包含了一项设备启动、关闭或故障期间大气排放的豁免条款[j]。本次新增的监测和污染防治技术要求则对设备启动、关闭、故障、维护或检验期间产生的排放作出了具体规定。在这些时段产生的大气排放被称为维护排气。在将维护排气释放到大气之前,厂区运营方必须最大限度地去除其中夹杂的液体,将工艺设备降压,并将排气导入污染防治设备(满足上述98%减排或20ppmv干基浓度要求)、燃料气系统或工艺过程进行处理,直到其满足以下任意一项条[k]:
★接收维护排气的装置内蒸汽的低于 10%爆炸下限;或者
(The vapor in the equipment served by the maintenance vent has a lower explosive limit of less than 10%;)
★如果蒸汽的爆炸下限无法测量,则装置内压力应等于或低于 5psig(34.5kPa);或者
★接收维护排气的装置内含有72磅(33kg)以下的VOC。
(The equipment serviced by the maintenance vent contains less than 72 pounds of VOC.)
这些新增的监测和污染防治技术要求确保设备在启动、关闭、故障、维护和检验等各个过程中均受到排放限值的约束。
如下文 III.C 节所述,美国联邦环保署也为火炬制订了新的监测和污染防治技术要求,以确保火炬在作为大气污染防治设备参与运行时能够有效满足98%的减排效率。
2018年7月10日,能源基金会在中美两地同时发布了研究报告:《美国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及减排最佳管理技术:炼油厂案例分析》
该报告介绍了2015年后美国VOCs管控的新要求,全文按VOCs排放源项分设9章,见下表。
原标题:“灰色地带”的维护排气,怎样“洗白”?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