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印发《2019年河南省生态环境工作思路和要点》。其中提出,2019年,全面完成工业炉窑、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工业锅炉、铸造行业、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非电行业深度治理等六项涉气重点行业企业专项治理。深入推进钢铁、铝用炭素、水泥、玻璃、焦化、电解铝等重点行业深度治理。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19年河南省生态环境工作思路和要点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生态环境局(环保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工作会议部署和年度计划安排,现将《2019年河南省生态环境工作思路和要点》印发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落实措施,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开展,确保高质量完成好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目标任务。
2019年2月12日
主办:办公室督办:办公室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19年2月12日印发
2019年河南省生态环境工作思路和要点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八次全会和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要求,扎实做好2019年生态环境工作,现提出如下工作安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定不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定不移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定不移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坚守阵地、巩固成果,不能放宽放松,更不能走“回头路”,坚持方向、决心和定力不动摇,大力实施经济结构提质、生态功能提升、国土绿化提速、环境治理提效“四大行动”,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做到稳中求进、统筹兼顾、综合施策、两手发力、点面结合、求真务实,综合运用行政、法治、市场、技术等多种手段,严格监管与优化服务并重,引导激励与约束惩戒并举,聚焦打好保卫蓝天碧水净土的标志性战役,加大工作和投入力度,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打下决定性基础,谱写中原更加出彩生态环境保护新篇章。
二、主要目标
按照国家下达及我省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以及“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有关要求,提出以下2019年生态环境工作主要目标指标。
环境空气质量方面。全省PM2.5年均浓度达到60微克/立方米以下,PM10年均浓度达到98微克/立方米以下,全年优良天数比例达到59.5%以上。
水环境质量方面。全省地表水质量达到或优于III类水质断面比例达到57.4%以上,劣V类水质断面比例控制在9.6%以下;省辖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达到97.7%以上,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
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100%,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排放量零增长;建立河南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土壤污染防治体系逐步完善,土壤环境风险基本得到控制。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方面。完成国家下达的污染减排目标任务。
碳排放强度方面。全省单位生产总值(GDP)二氧化碳排放同比下降3%左右。
自然生态保护方面。启动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指导命名3-4个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核与辐射安全方面。全省放射源辐射事故年发生率低于每万枚1.5起,辐射环境质量保持良好。
三、重点工作任务安排
按照省委十届八次全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和《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部署,2019年重点做好以下九个方面工作。
(一)推动高质量发展
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参与建立我省高质量发展的生态环境指标、政策、标准、统计体系以及绩效评价和政绩考核。支持和服务粮食生产核心区、中原经济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原城市群等国家战略实施以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行动计划,促进高质量发展。加强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和大都市区、洛阳副中心城市、区域中心城市和重要节点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全省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编制“三线一单”)工作,年底前基本编制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明确空间布局管控、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利用效率等环境要求。深化定点扶贫和行业扶贫,实施“省直机关百千万工程助力脱贫计划”,抓好对口扶贫台前县打渔陈镇梁庙村以及贫困县、贫困地区的行业帮扶。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不达标企业,化解过剩产能,推动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退城入园,开展重点行业、重点地区污染防治综合技术方案研究,在重污染行业加快实施清洁生产改造。大力发展生态环保产业,培育一批骨干节能环保企业。积极引导和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污染防治攻坚战,研究支持民营企业绿色发展的环境政策举措,帮助企业制定环境治理解决方案。开展“千名专家进百县帮万企”服务活动。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组建技术专家队伍,服务工业企业深度治理,支持民营企业绿色发展。2019年,全面完成工业炉窑、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工业锅炉、铸造行业、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非电行业深度治理等六项涉气重点行业企业专项治理;全面推进造纸、焦化、氮肥、农副食品加工、毛皮制革、印染、有色金属、原料药制造、电镀等涉水重点行业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推动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
(二)打赢蓝天保卫战
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计划》。在持续抓好控煤、控排、控车、控油、控尘、控烧“六控”基础上,突出抓好煤炭消费减量、产业布局优化、运输结构调整、柴油货车治理、城乡扬尘整治、工业绿色升级、清洁取暖建设、生态扩容提速、监测能力提升、重污染天气管控等10个标志性战役。推动落实规划、环评等“五统一”要求,全省范围内原则上不再新增非电行业耗煤项目,推动关停改造煤电落后机组和布局不合理机组150万千瓦。督促推进郑州市主城区煤电机组清零和洛阳市主城区煤电机组基本清零。持续抓好“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和小燃煤锅炉动态清零。持续以乡为单位开展拉网式排查,落实清单化管理、网格化监管、常态化巡查机制,对小燃煤锅炉发现一起取缔一起。对已经核实的“散乱污”企业,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则,实施依法分类处置。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准入、产业布局规划、装备技术水平落后、治理达标无望的企业,实施“两断三清”;对列入搬迁整合类的,按照发展规模化的原则,搬迁至工业园区并实施升级改造;对列入升级改造类的,树立行业标杆,实施清洁生产改造,全面提升污染治理水平。深入推进钢铁、铝用炭素、水泥、玻璃、焦化、电解铝等重点行业深度治理。深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工业炉窑专项治理、工业锅炉综合整治、铸造行业深度治理,强化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开展柴油车超标排放全链条治理行动。突出抓好“三个严”,严查超标柴油货车,严查超标非道路移动机械,严格实施多部门联合路查和遥感监测筛查,建立健全严格的全防全控环境监管制度,研究制定治理技术指南、监督管理办法等5个规范性文件,基本消除柴油车冒黑烟现象,明显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总量。落实《河南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统筹“油、路、车”治理,开展重型柴油车等高排放车辆淘汰和污染治理,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实施清洁柴油车、清洁柴油机、清洁运输、清洁油品行动,继续推进严厉打击黑加油站点和流动加油罐车专项行动。继续推动重点区域运输“公转铁”,逐步提升大宗物料及粮油等农副产品铁路运输比例,优化骨干公路网布局,严格控制重型柴油车辆进城,推进一批多式联运示范工程,严格工地、道路扬尘管控,提高城乡精细化管理和绿化、清洁水平,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加强秸秆、垃圾、枯草等禁烧和烟花爆竹禁限放管控。实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强化联防联控,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统一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分级标准,完善应急减排清单管理制度,健全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各地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构建覆盖全面的监测监控网络,推进建制镇环境空气自动站数据运用,推进全省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空气检测站点和重点涉气工业企业自动监控设施全覆盖建设。加强区域预测预报中心能力建设。积极做好各项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工作。
(三)打好碧水保卫战
深入推进《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扎实推进水源地保护、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全域清洁河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等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开展水源地保护专项排查整治行动。2019年,要对已完成整治任务的363项市级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逐一实施“回头看”,防止出现反弹;对列入国家整治清单的131项县级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要高标准完成整治任务。同时,要持续对县级以上水源地环境问题进行深入排查,发现一处、整治一处。按照国家要求,开展日供水在1000吨或供水人口在10000人以上的其他所有饮用水水源地“划、立、治”工作,要摸清水源地数量,组织划定或依法调整保护区,设立保护区界标界桩及警示标志,制定实施排查整治方案,保障全省饮水安全。完成县级以上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排查整治;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丹江口水库和总干渠河南段输水水质保持在II类,保障“一渠清水永续北送”。基本完成省辖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任务,推进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持续开展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强力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推动河道综合整治,开建一批河道、尾水人工生态湿地;整治重点入河排污口;改善河流生态流量。推进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断面整治,巩固提升郑州、洛阳、许昌、漯河、南阳、信阳6个重点城市的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安阳河、马颊河、洪河等8条河流水质,重点整治惠济河、卫河、弘农涧河、涧河、共产主义渠等污染较重河流。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要发挥好牵头部门作用,整县推进农村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有效管控农村污水乱排乱放现象。推进农村污水垃圾综合治理,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粪污资源化利用。严格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扎实推进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四水同治”,统筹推进水功能区划等其他各项水污染防治工作。
(四)推进净土保卫战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持续推进《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开展河南省土壤防治案例地方生活调研并起草案例草案,深入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完成信息采集、风险筛查、初步采样调查等年度任务。加强重金属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按要求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严格保护未污染土壤。配合农业农村部门推动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依法实施分类管理、治理和修复等安全利用活动,并督促地方梳理严格管控类耕地还林还草指标需求上报国家主管部门,或因地制宜推进种植结构调整。做好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状况调查及污染地块修复监测。建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推动建立污染地块联动监管机制,严格污染地块准入管理,加强腾退土地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开展全省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借鉴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经验,推进行政村环境整治监管全覆盖,统筹协调、强力推进农村综合整治各项工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今年年内,全省完成2000个村庄农村环境整治任务。推动洛阳、新乡、驻马店三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尽早出经验、出模式、出效果。
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大幅度削减进口固体废物种类和数量。全面排查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和来源,运用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切实提高对危险废物收集、转移、处置等各环节的监管水平,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奠定坚实基础;加快推进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以水泥窑协同处置为突破口,显著提升区域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以废铅酸蓄电池收集处理制度改革为重点,探索建立重点行业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从源头上降低重金属污染环境的风险;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跨境转移和经营许可,严格限制境外危险废物向我省转移,不断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积极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探索建立固体废物管理长效体制机制;逐步提高化学品环境风险管理能力,严格按照公约要求淘汰或限制公约管控化学品的生产和使用。
(五)加强生态保护修复与监管
强化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修复工作的统一监管。提请省政府发布《河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试点工作,启动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继续开展我省“绿盾”专项行动,持续推动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积极探索我省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监管工作。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活动。全面启动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指导开展第三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和“绿水金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工作,力争2019年创建命名1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1个“绿水金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4~5个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同时,结合创建工作,实施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率先达标县计划,研究政策支持措施,强化技术业务指导,争取一批县(区)率先达标,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创建工作的效果来检验污染防治攻坚成效。
(六)提高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水平
深入贯彻《核安全法》,推进省级核安全工作协调体制机制建设。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制度建设,加快制定核技术利用单位标准化建设管理规范等标准办法。深入开展核技术利用单位安全监督检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加强辐射类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加强放射性物品运输管理,特别是二、三类放射性物品运输管理。稳步推进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与我省系统的双向互通,做好高风险移动放射源在线监控项目建设,实现移动放射源全过程监控。落实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企业环境监管要求。适时开展省级辐射事故应急单项演习,组织指导开封、洛阳、安阳等市开展辐射事故应急综合演习。提高放射性废物和废旧放射源的安全处置能力。完善辐射环境质量监控网,做好辐射环境监测工作。加大专业培训和公众宣传力度,培育核安全文化,推动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经验交流。
(七)应对气候变化
推进“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任务落实,开展碳排放强度目标考核。推进碳市场建设,继续开展重点企业碳排放数据核查,开展发电企业碳交易配额试算工作。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和碳市场能力培训。推动成立河南省低碳中心。启动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推动市级层面开展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引导企业披露温室气体排放信息推动区域低碳发展,深化济源、安阳2个国家级试点及兰考县低碳城市、孟津县低碳社区等17个省级试点,推进中原油田CCUS项目、洛阳碳普惠试点建设。
(八)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执法
建立健全省级督察体系,研究制定我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突出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实效,压实对生态环境保护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责任、各类企业的主体责任。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总体部署,针对影响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的重点行业、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和生态环境问题突出地区开展专项督察。严格生态环境执法,完善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动各类固定污染物及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达标排放。组织开展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环境监管执法活动,配合生态环境部做好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排污许可证、打击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严重违法行为、垃圾焚烧发电行业达标排放专项整治、“绿盾”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等强化监督工作。继续推进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健全配套制度及机制。规范执法行为,细化自由裁量权,强化服务引导,促进企业自觉守法。开展环境违法案件强化执法年活动。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打击违法排污,危险废物擅自转移、非法倾倒,废铅蓄电池非法回收,辐射源非法处置等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建立生态环境、公安联合工作室,强化司法衔接、执法联动。要做深做细做实环境信访工作,落实领导包案制度,通过严查重罚,彻底解决一批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要叫响全省12369环保举报热线品牌,建设成为化解矛盾风险的平台、解决环境问题的平台、密切党群关系的平台、保持社会稳定的平台、树立生态环境部门良好形象的平台。
(九)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改革
继续抓好生态环境领域已出台改革方案落地,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深化生态环保领域改革。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优化审批流程,规范审批事项,压缩审批时限,开展联审联批,支持项目建设。加快推动依法排污、持证排污,“发一个行业、清一个行业”,加快环评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全面取消环保验收许可,适时再调整下放一批环评审批权限,研究制定部分重点行业环评审批原则,强化规划环评,探索开展区域评估、容缺办理等制度,持续做好重点项目联审联批和企业服务工作,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行即到即受理、即受理即评估、评估与审查同步,提高环评审批效率。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安排,开展畜牧饲养、乳制品制造、电镀设施等22个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对2018年已核发行业开展证后检查,推动依法排污、持证排污。加快完成“三线一单”编制工作,进一步优化空间布局,促进结构调整。做好机构改革和垂直改革,尽快完成生态环境系统的垂直管理改革,尽快完成县级生态环境部门人财物市级直管,完成市级环境监测机构的省级上收。要探索省厅、市局、县局优秀人才的互动交流,县局优秀人才可以交流到省厅和市局工作,省厅优秀人才可以到市县交流任职。继续保持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相对独立,确保监管队伍不被弱化并得到不断加强。完善月度生态补偿、绿色环保调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制度,加快实施排污权交易、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加快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环境治理体系。
四、提高支撑保障能力
加强法规标准、科技与投入、监测评估、风险防范、信息化建设、宣传教育等领域能力建设,建立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相匹配的支撑保障体系。
(一)加强法规标准建设
加快推进《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修订,做好《河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河南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调研起草。在全省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河南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办法》。健全环保信用评价制度,出台《河南省环境服务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研究制定《河南省农业机械收获扬尘污染防治技术规范》、《河南省农业机械污染防治技术指南》,完成《河南省蟒沁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河南省清潩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评估工作。
(二)加大科技支撑与环保投入
根据污染防治攻坚需要,总结攻坚方案执行过程回顾及成效评估,完善制度建设,提升综合管控水平,支撑顺利完成攻坚任务。深入开展大气污染成因与治理、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危险废物风险防控等重点领域科技攻关,促进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跟踪研究、成果应用。指导水专项清潩河课题按期完成科研和示范工程建设任务,组织开展子课题验收、示范工程验收。推广先进适用污染防治技术,提升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加大环境治理投入力度,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环保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调度和监督检查。加强规划管理和专项规划研究论证,建立和完善生态建设、环境保护项目库。
(三)强化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估
加快构建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完善全省空气、地表水、土壤、生态等监测网络布局。加强环境应急、自动和遥感等监测能力建设。开展生态环境监测质量提升年活动。持续加强监测监控能力建设,全面实现县级水站和乡镇空气站联网运行。2019年,全面开展市县乡降尘监测;全面建成产业集聚区自动空气站;全面建成涉气重点企业、露天矿山、固定物料堆场降尘监测和全过程视频监控系统;推进重点区域、路段降尘监测和微型空气站建设。完善全省土壤环境监测网,积极推动重点监管企业和工业园区周边监测。实现自动监测监控数据全省联网共享,强化运维和质控管理,加大随机抽查力度,全面提升环境监测质量,对环境监测数据造假“零容忍”,一经查实,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行政、刑事责任,对第三方数据造假的坚决依法打击并逐出河南市场。坚持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传导压力、用数据考核评价污染防治攻坚成效。实现市、县、乡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全覆盖,对市、县、乡环境空气质量进行排名。协助国家开展我省纳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城市颗粒物组分网手工监测和自动监测。加强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能力建设,省级实现7天预报能力,市级实现3-5天预报能力。开展县、乡级及重点行业、企业降尘监测,开展重点企业(园区)环境空气质量试点监测。继续推进市控县级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组织开展国控水质自动站数据比对监测。推进空气、地表水自动监测数据全省并与国家联网共享。强化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完善省控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运行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加强省控自动监测设备运维管理、飞行检查和数据比对,严厉打击监测站点、企业在线监测监控、第三方监测机构等数据造假。深化监测大数据分析与应用,加强生态环境状况评估与信息发布。基本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河南工作任务,改革生态环境统计制度,加强数据衔接。
(四)强化环境风险防范
开展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制订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建设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库,防控地下水污染风险。把生态环境风险纳入常态化管理。组织各省辖市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和环境应急演练活动。以集中式地表饮用水水源地为重点,完善政府环境应急预案。积极推动重点化工园区开展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建设。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完善信访、“12369”环保举报热线工作制度,统筹推进信、访、网、电、微信一体化建设,进一步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积极做好垃圾焚烧、对二甲苯新建项目、危险废物倾倒、核与辐射等重点领域环境社会风险防范工作。
(五)加强信息化建设
大力推动生态环境信息化工作“四统一”(统一规划、标准、建设、运维)和“五集中”(数据、人员、技术、资金和管理集中)。推动生态环境信息化体制机制创新,强化行政管理和技术保障。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平台和“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完善生态环境信息“一套数”和“一张图”,逐步形成“全省一盘棋”并与国家联网,持续推进大数据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中的创新应用。加大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力度。
(六)加大环境宣传力度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宣传战役。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产品、加大媒体融合、注重品牌创建,深化线上线下互动,提升宣传实效。要扩大“双微”覆盖面,增加知晓率。力争各市县乡四大班子领导、所有的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攻坚办成员单位、生态环境系统全体工作人员、所有企业负责人实现全覆盖,都要关注“河南环境”公众号,都要安装“河南省空气质量”APP。作为一项指令性的任务来完成。要采取多种宣传形式,营造浓厚社会氛围。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广告塔、宣传墙等方式,浓墨重彩,把污染防治攻坚做到家喻户晓,为打好人民战争奠定舆论基础。凡是能够看到脱贫攻坚、打黑除恶宣传的地方,力争都要有污染防治攻坚宣传信息。作为省厅暗访抽查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寻找更多的载体,举办丰富多彩的活动。省厅带头,年内要实现全系统所有生态环境机关、直属单位对社会开放,让更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广大市民、中小学生走进机关,了解生态环境事业,掌握生态环境知识;成立河南省生态环境志愿者总队和市县(区)生态环境志愿者分队(队),联合环保公益组织,开展“志愿服务乡村行,文明实践进万家”等系列活动;继续推进环保设施对外开放,力争让更多的企业将污染防治设施对社会开放。实施例行新闻发布,充分发挥省、市、县(区)生态环境门户网站、广播电视报纸、微博微信及新媒体矩阵作用,提升生态环境信息发布的传播力和精准度。做好2019年世界环境日主办国及六五环境日主场、“全国低碳日”等宣传活动。稳步推进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深入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实践活动。提升各地舆情处置能力,做好热点舆情处置工作,及时回应公众关切。
(七)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要求,认真履行国际环境公约义务。积极走出去,学习借鉴国外治理先进技术和理念。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和环境治理。做好涉外生态环境风险应对工作。
五、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修改完善省直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研究制定对省辖市党委、人大、政府以及省直有关部门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实施细则,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一)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努力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
(二)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持续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集中整治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以及不思进取、不敢担当、不接地气、不抓落实等突出问题,剖析原因、制定措施、抓好整改、务求实效。广泛开展“一图一故事”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坚持落细落实落小,扎实开展“一学三促”活动,通过学习促作风转变、促能力提升、促工作落实,加快形成“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
(三)强化廉洁从政教育监督坚持不懈加强纪律教育,发挥正面典型引导和反面案例警示的教育作用,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牢固树立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紧盯生态环境领域选人用人、科研管理、资金分配、审批监管、督察执法、工程建设等关键环节,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健全长效机制,巩固“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和“以案为鉴,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专项治理成果。
(四)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对照“四个看一看”、强化“四抓”,看一看政治站位高不高、政绩观偏不偏、宗旨意识牢不牢、工作作风实不实,推动以敬畏之心抓政治责任上肩、以高强本领抓工作部署落地、以过硬作风抓顽瘴痼疾治理、以适应监督新常态抓高质量推进。坚持党的好干部标准,着力培养选拔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积极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家国情怀、民族情怀、为民情怀、事业情怀,旗帜鲜明地为敢干事、能干事的干部撑腰鼓气、赋能、壮胆、暖心。举办“河南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题班”。加强岗位学习培训,注重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持续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大练兵活动。加快建设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的生态环境保护人才队伍,打造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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