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在2019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谈到今年工作重点时指出,制定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开展试点示范。根据2011年10月印发的《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到2015年,全面启动地下水污染修复试点。按照2013年4月印发的《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

首页> 环境修复> 地下水修复> 评论> 正文

国家层面地下水修复试点示范在即 抽出处理技术将大有可为

2019-02-11 09:47 来源: 中国环境修复网 作者: 付平

1月18日,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在2019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谈到今年工作重点时指出,制定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开展试点示范。

根据2011年10月印发的《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到2015 年,全面启动地下水污染修复试点。

按照2013年4月印发的《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到2020年,科学开展地下水污染修复示范。

25.jpg

望眼欲穿,环境修复人终于盼来了行业的春天。相比土壤修复,地下水修复属于更高阶段。“吃得放心、住得安心”固然重要,但是水的安全涉及范围更广,不可替代性高。重视水资源安全,更能体现“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

同时,地下水修复对技术的要求更高。当前,3个月调查已经造成了严重的问题,只不过异位土壤修复在一定程度上掩盖了此类问题的爆发。随着地下水和原位修复的增多,两个不确定性的叠加,势必产生1+1>2的效果。对此一定要有前瞻性并不断改进,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

26.jpg

由于我国地下水修复实践较少或者极少,提及修复技术必批抽出处理:过长修复时间和过高修复成本使其昂贵和低效率。可谓谈“PUMP”色变。事实上,抽出处理在很多情况下却是地下水修复的最佳选择(GAO 2005):

污染物位于地下很深的地方,以至于场地调查和潜在修复可能非常昂贵;

由于地下构造复杂,原位技术的有效性受到限制(例如,高裂隙);

原位技术不可行或没有充分证明可行来修复场地(例如,裂隙基岩中氯化溶剂污染);

临时修复目标是通过控制污染羽来降低风险(例如,保护公共饮用水供应),同时正在设计原位修复系统;

为了增强或支持原位技术,需要一个异位修复系统;

当然,地下水抽出处理显然不是建个水井那样简单,没有技术和经验肯定会造成长时间和高成本。

原标题:国家层面地下水修复试点示范在即 抽出处理技术将大有可为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展开全文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
2
收藏
投稿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查看更多相关报道

今日
本周
本月
新闻排行榜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