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工作继续开展,其中200个督查组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的148个县(市、区)进行督查、核查工作,发现涉气环境问题45个(其中1家企业有1台应淘汰燃煤锅炉、2台经营性炉灶,见附件),核查点位890个,如下:
一、拒绝检查问题2个。
督查组对山西省晋城市城区中元东街汽配城前市政道路施工工地、富士康科技生活园区梧桐苑工程工地检查时,督查人员在表明身份并出示执法证件后,项目负责人仍拒绝接受检查。
二、发现6台应淘汰燃煤锅炉未拆除。
其中,河北省石家庄市赵县路顺达钢材经销部1台(0.1蒸吨),唐山市丰南区玉良超市1台(0.1蒸吨);山西省长治市沁县李军豆腐坊1台(0.08蒸吨);河南省新乡市原阳县柳园村无名豆制品加工点3台(1台1蒸吨,2台经营性炉灶)。
三、工业企业未安装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问题6个。
其中,河北省石家庄新乐市1家,唐山市乐亭县1家,保定安国市1家,沧州市任丘市1家,邢台市广宗县1家;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1家。
四、工业企业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问题1个。
督查组检查发现,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有1家企业存在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问题。
五、VOCs整治不到位问题7个。
其中,河北省石家庄新乐市2家、元氏县1家,沧州市渤海新区2家,邢台市宁晋县1家;山西省长治市长治县1家。
六、工业粉尘无组织排放问题4个。
其中,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家;山西省长治市武乡县1家;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1家,济源市1家。
七、建筑工地扬尘管理问题11个。
其中,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2家,廊坊市香河县1家、三河市1家,邢台市临西县1家、任县1家,邯郸市涉县1家;山西省晋城市城区2家;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1家,新乡市延津县1家。
八、物料堆场未落实扬尘治理措施问题4个。
其中,河北省唐山市乐亭县1家,衡水市武强县1家;河南省新乡市延津县1家,济源市1家。
九、发现“黑加油站”问题1个。
督查组检查发现,山东省滨州市阳信县有1家“黑加油站”,无任何手续,未安装油气回收装置。
十、其他涉气环境问题3个。
督查组检查发现,河北省邢台市隆尧县公子村;山西省长治市长治县苏店村存在露天焚烧垃圾和秸秆现象。山西省长治市沁县沁州南路无名散煤加工点在禁煤区内生产型煤。
对上述问题,生态环境部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交办相关市、县(区)人民政府依法调查处理。
9月13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强化督查发现问题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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