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工作继续开展,汾渭平原发现涉气环境问题如下:
一、发现涉气“散乱污”企业3家。
其中,山西省运城市夏县1家;陕西省咸阳市大西安文体功能区1家,陕西省西咸新区1家。
二、发现5台应淘汰燃煤锅炉未拆除。
其中,山西省临汾市永和县福客来饭店1台(1蒸吨以下)、永和县高凯农家乐饭店1台(1蒸吨以下);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湖圪塔村烤烟房1个(燃煤锅炉集群);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祥光宾馆1台(1蒸吨以下),渭南市临渭区大兴浴池1台(1蒸吨以下)。
三、发现4台经营性炉灶未拆除。
其中,山西省临汾市永和县巧三婆饭店2台、永和县百家饭店2台。
四、工业企业未安装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问题1个。
督查组检查发现,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有1家工业企业未安装大气污染防治设施。
五、工业企业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问题1个。
督查组检查发现,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县有1家工业企业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
六、VOCs整治不到位问题8个。
其中,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2家、交城县1家,晋中市昔阳县1家,运城市稷山县2家;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2家。
七、物料堆场未落实扬尘治理措施问题12个。
其中,山西省吕梁市方山县1家、中阳县1家、交口县1家、岚县1家,晋中市太谷县1家,运城河津市1家、稷山县1家;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2家、渑池县1家;陕西省铜川市王益区2家。
八、建筑工地扬尘管理问题17个。
其中,山西省吕梁市方山县3家、柳林县1家、兴县1家,晋中市太谷县1家,运城市夏县1家;河南省洛阳市伊滨区1家、嵩县1家;陕西省铜川市王益区2家,宝鸡市金台区1家,咸阳市咸阳高新区2家、秦都区1家、彬县1家,陕西省西咸新区1家。
九、发现“黑加油站”问题1个。
督查组检查发现,山西省吕梁市兴县有1家“黑加油站”,无任何手续,未安装油气回收装置。
十、其他涉气环境问题2个。
督查组检查发现,山西省运城河津市樊村镇805县道与209国道交汇处;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报李村存在露天焚烧垃圾和秸秆现象。
对上述问题,生态环境部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交办相关市、县(区)人民政府依法调查处理。
10月12日汾渭平原强化督查发现问题汇总表
原标题:生态环境部通报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汾渭平原工作进展(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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