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工作继续开展,汾渭平原发现涉气环境问题如下:
一、发现涉气“散乱污”企业1家。
督查组检查发现,山西省运城市夏县有1家涉气“散乱污”企业未完成整改。
二、发现4台应淘汰燃煤锅炉未拆除。
其中,山西省吕梁市方山县恒源加油站1台(1蒸吨以下),晋中市灵石县农机有限公司1台(1蒸吨以下);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天朋饲料有限公司1台(1蒸吨以下);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珍贵浴池1台(1蒸吨以下)。
三、发现2台经营性炉灶未拆除。
其中,山西省吕梁市方山县新世纪大酒店1台;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三缘御足1台。
四、工业企业未安装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问题4个。
其中,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县1家;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1家;陕西省铜川市王益区1家,咸阳市大西安文体功能区1家。
五、工业企业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问题4个。
其中,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2家,临汾市安泽县1家;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1家。
六、VOCs整治不到位问题7个。
其中,山西省晋中市寿阳县1家,运城市夏县4家;陕西省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家,咸阳市礼泉县1家。
七、物料堆场未落实扬尘治理措施问题4个。
其中,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3家;陕西省西咸新区1家。
八、建筑工地扬尘管理问题4个。
其中,山西省吕梁孝义市1家;河南省三门峡灵宝市1家;陕西省咸阳市礼泉县1家,渭南市白水县1家。
九、露天矿山未落实防尘降尘措施问题2个。
其中,陕西省铜川市王益区1家、印台区1家。
十、其他涉气环境问题2个。
督查组检查发现,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县孟高村,运城市新绛县周流村存在露天焚烧垃圾和秸秆现象。
对上述问题,生态环境部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交办相关市、县(区)人民政府依法调查处理。
10月13日汾渭平原强化督查发现问题汇总表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