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家庄市“城市双修”工作 实施方案印发 ,深入开展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详情如下: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城市双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长安区、鹿泉区、栾城区、藁城区、正定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石家庄市“城市双修”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9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石家庄市“城市双修”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规〔2017〕59号),按照《河北省“城市双修”工作实施方案》(冀建规〔2017〕10号)要求,推进高水平、高质量省会建设,在石家庄都市区范围开展生态修复和城市修补(以下统称“城市双修”)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精准修补,提升城市治理能力,转变城市发展方式,打造绿色发展先行区、幸福宜居石家庄。城市功能、城市品质、城市形象在现有的基础上再上一个台阶,为发挥省会城市辐射带动能力、提升城市形象提供有力支撑。
第一阶段:2018年年底前,在完成生态环境和城市建设调查评估的基础上,制定“城市双修”实施方案,完成“城市双修”重要地区城市设计,中心城区确定不少于3个、外围三区一县各确定不少于1个的“城市双修”示范项目并开工建设。
第二阶段:至2020年,“城市双修”工作初见成效,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修复,“城市病”得到有效治理,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条件明显改善,环境质量明显提升,城市特色风貌初显。在项目实施方面,各类项目全面推进,同时促进重点地区率先见到成效。
二、工作范围
石家庄都市区,包括八区一县,总面积2657平方公里。其他下辖县(市、区)应另行编制“城市双修”规划及实施方案。
三、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协同推进。将“城市双修”作为城市建设、规划等部门的重要职责,加强相关部门分工合作,建立长效机制,完善政策,整合资源、资金、项目,协同推进。
统筹规划,系统推进。尊重自然生态环境和城市发展规律,综合分析,统筹规划,加强“城市双修”各项工作的协调衔接,增强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
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坚持问题导向,根据城市生态状况、发展阶段和经济条件差异,有针对性地制定实施方案,近远结合,分类推进。
保护优先,科学推进。坚持保护优先原则,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自然资源,修复受损生态,妥善处理保护与发展关系,科学推进“城市双修”。
四、工作组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握生态的系统性、城市的整体性,科学制定相关规划;成立“城市双修”领导小组,多部门协同,强调民众参与,调动各种社会力量,凝聚共识,共同推进“城市双修”工作;明确各部门分工,细化工作职责,建立“城市双修”在规划、建设、管理三方面的长效协同工作机制,持续推进“城市双修”工作,维护“城市双修”成果。
五、工作内容
(一)完善基础工作
开展生态环境和城市建设调查评估,通过摸底调查与评估,查找、梳理城市生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历史文化保护以及城市风貌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生态修复与城市修补的工作重点。
编制完成石家庄市生态修复城市修补专项规划,以及“城市双修”重要地区的城市设计。(牵头单位:市规划局)
(二)开展城市生态修复
1、城市水环境
深入开展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强化水污染全过程控制,按照因地制宜、一河一策的原则,综合采取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活水保质等措施,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并确保不再增加新的黑臭水体。(牵头单位:市城管委;责任单位:市园林局、各县区政府)
对滹沱河进行综合治理。通过采取整修堤防、改良河床、控污治污、补水增绿等措施,完善防洪体系,构筑防洪安全保障,恢复和改善河流生态功能,扩展生态环境空间,把滹沱河建成河畅水清、岸绿景美、自然和谐的绿色生态廊道。(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园林局;责任单位:市林业局、规划局、环保局、国土局、财政局、沿线各县区政府)
2、海绵城市
实现城市建设模式转型,转变传统的城市建设理念,按照规划引领、生态优先、安全为重、因地制宜的原则,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对中华大街以东、仓丰路以北、新元高速以西、槐安路以南30平方公里的海绵城市重点建设区域进行海绵城市建设,主城区其他区域新建工程按照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实施。鹿泉区、藁城区、栾城区、正定县启动各自海绵城市近期建设重点区域的建设。至2020年底,城市建成区20%以上面积完成海绵城市建设。(牵头单位:市城管委;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财政局、规划局、住建局、城管委、国土局、水务局、园林局、交通局、环保局、气象局、市政府督查室、市委对外宣传局、各县区政府)
3、公园绿地
按照居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入园”的要求,主城区重点新增市级公园、居住区级公园和街头绿地,实现市级公园服务半径3公里,社区公园服务半径1公里全覆盖。充分结合“两违”拆除工作新增社区公园、口袋公园,同时实现街旁绿地的有效提升。(牵头单位:市园林局;责任单位:市园林局、城管委、各县区政府)
分期分批对全市存在设施老化等问题的公园进行改造提升,包括提升基础设施、优化植物配置和完善休闲功能等方面。(责任单位:市园林局,鹿泉区、栾城区、藁城区政府、正定县政府)
主城区继续开展城市绿化“五进四创”活动,即“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庭院”和“创建园林式单位、小区、街道、星级公园”。加强林荫路、园林式小区和单位建设。(牵头单位:市园林局;责任单位:各单位主体)
坚持生态保育、恢复与建设并重,构筑“西山、北水、绿环、绿廊”的都市区生态格局。到2020年,都市区基本形成绿廊、绿环、绿楔、绿心有机联系的城市绿地系统。(牵头单位:市林业局、园林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4、城市山体
开展城市山体修复,加强对城市山体自然风貌的保护,严禁在生态敏感区域开山采石、破山修路、劈山造城。根据山体水体受损情况,因地制宜采取科学的工程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恢复自然形态。在保障安全和生态功能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不同方式的山体修复利用模式。
实施一批山体绿化项目,在鹿泉区浅山丘陵、岗坡次地广泛种植经济林木。到2018年,西部山区宜林地全部实现绿化。(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责任单位:鹿泉区政府)
加快鹿泉区已清退水泥企业的转型发展。结合产业聚集区、风情小镇与美丽乡村的建设,促进废弃工矿用地的产业转型、用地再利用。(责任单位:鹿泉区政府)
(三)修补城市服务功能
5、城市基础设施
制定完善综合防灾减灾、公共服务设施、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海绵城市、停车设施、地下综合管廊等专项规划。(牵头单位:市规划局)
加强公共文化、体育、教育、医疗卫生、社会福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推进一批设施项目。(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体育局、教育局、卫计委、民政局、各县区政府))
加快开展排水防涝补短板建设,实施关键管网工程,解决雨污分流不彻底问题。到2020年,城市易涝点排水防涝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达到国家标准。(责任单位:市城管委)
推进供水设施改造与建设。加快对水源污染、设施老化落后等导致的供水水质不能稳定达标管网的更新改造。有序关停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井,提高公共供水有效供给。加强供水管网漏损检查和改造,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责任单位:市城管委、水务局、各县区政府)
完善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医疗垃圾的收运、处理体系。谋划新增垃圾处理设施及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责任单位:市城管委、环保局、卫计委、各县区政府)
6、道路交通
树立“窄马路、密路网”的城市道路布局理念,优化城市道路网络功能和级配结构,提高建成区平均路网密度。一是进一步完善主城区与组团之间的道路连接,推进各组团一体化发展。二是完善城市骨架路网和主干道系统,使中心城区中长距离出行效率明显改善。三是打通各类“断头路”,增加街巷支路密度。(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规划局;责任单位:市交管局、住建局、城管委、各县区政府)
对主城区路面破损、保质到期的道路进行路面修补,全面推进主干道机动车道路面井盖改造、道路交叉口人行道铺装的修补。(责任单位:市城管委)
7、老旧小区
加强城市老旧小区改造力度,开展一批老旧小区内的道路、绿化、安全、排水等基础设施改造项目。(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城管委、供电公司、各县区政府)
8、历史文化保护
组织开展历史建筑普查工作,全面完成历史建筑保护规划的编制、审批,并规范历史建筑的确定工作。(责任单位:市规划局、文广新局)
开展正定城墙保护规划编制,开展重点文物的保护与修缮工程。(牵头单位:正定县政府;责任单位:市文物局)
加快推动老旧工业区的产业调整和功能置换,在土壤污染评估与修复的基础上,合理评估老旧工业区工业遗产的价值,研究分类利用的方案。(牵头单位:市规划局;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国资委、国土局、各县区政府)
9、城市风貌特色
完善总体城市设计和重点片区详细城市设计的规划编制工作,对城市沿山地区、滨水区域、中心地区等能够集中体现和塑造城市文化、风貌特色的重要片区、重要节点等区域,运用城市设计的手段,加强对城市建设品质和城市风貌特色的精细化管理。(牵头单位:市规划局;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园林局、国土局、城管委)
对城市重点地区、主要道路,开展风貌整治提升工程,通过实施道路断面改造、道路设施完善、绿化优化、街道家具提升、建筑外立面和广告牌匾整治等,全面提升城市环境品质,增加城市魅力。(牵头单位:市城管委;责任单位:市城管委、园林局、各县区政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实施
为统筹全局、高效推进,成立“城市双修”领导小组,建立“政府统筹协调、部门全力推进”的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城市双修”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局,负责“城市双修”日常工作,督促各牵头部门落实相关工作并报送工作进展报告,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工作实施中出现的问题。
(二)落实评价考核
加强上级对下级的工作跟踪指导,督促建立考核制度,严格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工作问责。
在实施方案的指导下,“城市双修”办公室滚动编制“城市双修”年度项目计划,各部门、区县要结合实际,每年年底对年度项目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自评,以保证工作成效。
(三)保障项目投资
多渠道增加对“城市双修”工程项目的投入,整合资源、资金、项目,建立长效机制,协同推进。区分纯公共产品类的政府投资项目和可由市场参与投资的项目。对于政府投资项目,与发展改革、财政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国省有关政策资金支持;对于可由市场参与投资的项目,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PPP合作模式,将相关项目整体打包、宣传推广,吸引具有实力的城市运营商、基础设施服务提供商等参与项目建设运营。
(四)做好宣传报道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宣传“城市双修”工作的意义,普及生态环保知识,提高公众对“城市双修”工作的认识。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及时听取社会各界和有关专家的意见和建议。邀请新闻媒体进行跟踪报道,客观、准确地向全社会公开“城市双修”工作进展和取得的成效,营造有利于“城市双修”工作的舆论氛围。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