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在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发布会现场,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党组书记、厅长高建民就河北省政府印发的《河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三年行动方案》)进行了解读。
《三年行动方案》明确了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总体目标:到2020年全省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幅减少;PM2.5平均浓度明显降低,重污染天数明显减少,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全面完成“十三五”环境空气质量约束性目标,人民群众的蓝天幸福感明显增强,蓝天保卫战取得阶段性胜利;2020年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较2015年下降28%;全省设区城市PM2.5平均浓度达到55微克/立方米;全省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率达到63%以上,平均重污染天数较2015年减少25%。
高建民表示,《三年行动方案》在目标设定、攻坚方向、治理举措、保障机制等方面,既体现国家要求,又结合河北实际,聚焦突出问题,突出河北担当,确保可达可行可操作,具体来讲,有五大特色和创新:
建立了完善的空气质量目标体系,在设定三年全省PM2.5平均浓度目标的基础上,增设了未达标城市PM2.5浓度改善、优良天数比率、重污染天数减少比率等三项指标要求。针对多个城市在全国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靠后的情况和生态环境部最新通报排名办法,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结合各地实际,设定了保定、唐山市退出“后二十”和石家庄、邯郸、邢台市退出“后十”的路线图;
提出了不同区域的攻坚重点,明确冀中南太行山沿线通道、中东部平原地区通道和北部燕山沿线三大攻坚方向,分别为重点改善区、持续改善区和稳定改善区,并对不同区域的产业、能源和交通结构特点,针对性提出主攻方向和攻坚举措;
明确了打好六大攻坚战役,提出着力调整产业、能源、交通运输和用地四大结构,在化解过剩产能、重污染工业企业退城搬迁、清洁取暖、扬尘综合治理、重点行业工业企业深度治理等方面细化分解了年度目标任务,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
进一步强化督查督办和考核问责,制定实施《河北省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考核问责办法》,加强对各设区市及县(市、区)综合考核、约谈问责;
拓展完善了攻坚领域,新增和细化了钢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及电力行业脱白治理、公路和城区道路扬尘综合治理、差别化错峰生产与应急运输响应、垃圾露天焚烧监管、县城建成区降尘监测考核排名等内容。
延伸阅读:
河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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