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遴选危废物处置企业的公告
按照环境保护要求,高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高县国资公司)将对原宜宾天科煤化工有限公司遗留的危废物进行处置。拟面向全国遴选危废物处置企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处置危废物品种、数量
1、硫膏(原煤化工生产甲醇,在煤焦化脱硫工段中净化的沉淀物),约80吨(以实际计量为准)。
2、吸附剂(用于干燥煤气,主要为硅胶、活性炭HW422、氧化铝)和树脂(HW13),约80吨(以实际计量为准)。
二、处置原则
1、依法、依规处置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三、遴选处置企业的资质要求
遴选处置企业必须具备处置上述危废物的合法专业资质,提供《营业执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法人代表资格证书》(委托他人应出具书面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如采取电话报名的方式,可先报名,报名资料在开标前提交验证。
四、报名事项
报名时间:2018年9月16日至9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假日不休)。
报名地点:四川省高县国资公司。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电话报名方式(电话:0831-5859506,13700995556,13619030188)。
五、保证金
参加遴选的企业应于报名前向高县国资公司指定账户汇入保证金(具体金额请联系对接人)。
未交纳保证金的竞标企业将不予报名。中标企业的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企业的保证金将在遴选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六、开标会时间
开标时间:2018年9月19日上午10:00;开标地点:高县国资公司三楼会议室。
七、中标确认
本次处置危废物以收取处置费最低的方式确定中标处置企业,即:在开标时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者进入两次报价的程序。报价均按吨单位含税计费报价。
第一次报价:开标前,竞标企业将密封好的报价书递交高县国资公司工作人员,作为第一次报价依据。
第二次报价:以第一次报价中最低报价为第二次报价的控制价,现场进行第二次报价,有效最低报价者为中标企业。
如出现相同最低报价,则由相同最低报价者进行第三轮报价(以此类推)。且后一轮报价不得等于或高于前一轮最低报价,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
八、签订合同
中标企业必须当即与高县国资公司签订危废物处置合同。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切实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九、处置费的支付
中标企业完成危废物转运,经高县国资公司确认后,中标企业一次性开具税费专票,高县国资公司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处置费用,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十、相关要求
1、竞标企业必须具备处置上述危废物相关资质,提供的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资料,该企业的中标无效,保证金不予退还。
2、中标企业必须按危废物处置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危废物运输、处置手续,并全部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
3、中标企业负责组织专用车辆运输危废物,费用自行承担。
4、处置工期要求,中标企业需于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危废物转移运输工作。
附:危废物处置报价单
高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