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环保网获悉,日前,吉林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强化环境保护税部门协作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环境保护税作为2018年新开征税种,涉及面广、专业性强,社会关注度高,需要各级财政、环保、税务、公安部门加强沟通,各司其职,紧密配合。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强化四平市环境保护税部门协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财政部门职责
市财政局负责统筹协调资金的使用和分配,为环保部门数据监测、税务部门税法宣传和税款征收提供资金支持。
二、环境保护部门职责
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向税务部门提供排污单位基本信息、污染物排放数据、排污量核算方法、排污许可证发放信息、排污费征收数据等相关信息;排污单位违法处罚信息;提供在线监测数据、重点企业排污监测报告(数据)、第三方监测报告(数据)。配合税务部门开展环保税法宣传、业务培训和纳税辅导。
三、税务部门职责
税务部门依据环境保护部门提供的排污费征收相关信息(数据)、污染物种类、排污量计算方法等,进行环保税纳税人识别认定,辅导纳税人依法办理申报、缴纳税款。与财政、环境保护部门共同开展环境保护税法宣传、业务培训和纳税辅导等工作。
税务部门应当将纳税人的纳税申报、税款入库、减免税额、欠缴税款以及风险疑点等环境保护税涉税信息,定期(按季)交送环境保护部门。
四、公安部门职责
对于逃避追缴欠税、抗税等构成犯罪的,由公安部门依法予以打击。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延伸阅读
吉林四平市加强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