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环保网获悉,日前,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发布了关于2016-2017年度全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情况的通报,具体内容如下:各市环境保护局:按照原环保部要求,省环保厅制定并印发了《十三五辽宁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方案》(以下简称《方案》)。2017年8月,省环保厅联合省公安厅对全省3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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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关于2016-2017年度全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情况的通报

2018-09-04 14:52 来源: 北极星固废网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日前,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发布了关于2016-2017年度全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情况的通报,具体内容如下:

各市环境保护局:

按照原环保部要求,省环保厅制定并印发了《“十三五”辽宁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方案》(以下简称《方案》)。2017年8月,省环保厅联合省公安厅对全省30家危废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情况进行了督查考核。2017年12月,在各市考核基础上,省环保厅分成三个检查组对全省14个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进行了集中督查考核。2017年年底,原环保部对部分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情况进行了抽查,并于近日对考核结果进行了通报。

一、我省考核总体情况

本次省对市督查考核,省厅邀请了业内专家,并会同公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查阅资料档案、现场核查等方式,对各市及企业危废规范化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抽查产废企业80家,其中重点企业60家、其他企业20家;检查经营单位30家,均为许可有效期内企业。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抽查考核结果:达标59家,基本达标17家,不达标4家,合格率为88.75%。不达标企业为:卫材(辽宁)制药有限公司(本溪市)、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管道丹东输油气分公司(丹东市)、辽宁和发化工有限公司(阜新市)、中国石油辽河油田公司(盘锦市)。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抽查考核结果:达标29家,不达标1家,合格率为97%,不达标企业为:辽宁牧昌国际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综合省对市督查及企业考核结果:各市环保部门对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总体比较重视,14个省辖市均印发了考核方案,大连、营口市还将危废规范化管理纳入对县(市、区)的绩效考核。综合对市局和企业考核得分,大连、葫芦岛、沈阳、锦州、营口、辽阳、本溪7个市得分超过90分,且企业考核达标率均超过90%,给予表扬;丹东、朝阳市得分低于80分,应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水平。具体考核结果见附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县(市、区)危险废物管理力量薄弱,大部分县(市、区)局无专职工作人员,具体工作人员对危废管理的政策和管理要求领会还不够到位,对企业指导不力。全省仅部分县(市、区)开展了规范化管理考核。

2.企业危险废物管理比较粗放,精细化管理水平较低。还有相当一部分企业没有配备危废称量工具,危废产生和转移数量靠估算;分区分类贮存要求落实不到位,有的企业存在危废混放和乱放问题;危废贮存库标识不正确,危废包装容器上未粘贴标签及标签填写不规范情况还在不少企业存在;部分企业危废管理计划和应急预案编制不科学,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部分企业危废台账记录简单,信息不全,有的与出入库小票、联单内容衔接不上,危废管理信息无法追溯,容易导致违法违规问题;个别企业危废暂存设施破损,无法起到三防作用;少数企业暂存库管理不到位,存在一定程度的脏、乱、差问题。

3.个别企业守法意识淡漠,发生了危废严重违法问题。

三、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的要求

1.全面开展市对县(市、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建立省考核市、市考核县(市、区)、县(市、区)考核企业的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三级考核管理体系。自2018年起,各市环保局要对所辖县(市、区)危废规范化管理情况进行考核。各县(市、区)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严格按国家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加强对辖区内产废和经营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检查指导。

2.深入推进危险废物精细化管理。指导企业加强危险废物识别和管理,按照《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要求,并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认真梳理产废环节,防止出现危废误作普废管理问题。产废单位应当配备专用称量工具,危废产生、出入库和转移时均应进行称量并记账。加强暂存库管理,所有企业都要做到危废分区分类存放,严禁混放乱放,积极推进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危废标准化包装和转运,所有危废包装容器都应粘贴规范标签。加强企业危废管理档案建设,积极推进企业建立危废管理电子台账,建立台账、联单和出入库单紧密衔接、危废流向可追溯的管理档案。定期修订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增强预案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3.将危废规范化管理集中督查考核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将危废库存清零、“十三五”危废规划落实情况、园区及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情况等危废管理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对各级环保部门的年度考核。将按月申报登记、危废环境污染案件发生情况等纳入对企业的年度考核。环保部门日常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危废环境违法违规问题,在规范化管理考核中要相应进行扣分,情节严重者,直接定为考核不合格。

4.加强考核结果的应用。各级环保部门要于每年1月31日前在门户网站上公开上年度督查考核结果。各市环保部门要对各县(市、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情况进行排名,对考核结果优秀的通报表扬,对考核结果差的通报批评。对存在问题企业,市县(市、区)环保部门应督促整改,限期达到规范化管理标准。对考核不达标且情节严重企业,将记入企业环保信用档案。

附件:1.关于2017年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情况的通报

2. 2016-2017年度各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评分情况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8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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