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环保网获悉,日前,陕西安康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印发《安康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18-2025)》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安政发〔2018〕1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安康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18-2025)》已经2018年8月1日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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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全文丨陕西安康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18-2025)

2018-08-23 11:28 来源: 北极星环保网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日前,陕西安康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印发《安康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18-2025)》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安政发〔2018〕1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安康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18-2025)》已经2018年8月1日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康市人民政府

2018年8月8日

安康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2018-2025)

安康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八年八月

附件1:安康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范围

附件2:安康市秦岭生态功能区划分图

附件3:安康市秦岭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

序 言

党的十九大明确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形成绿色低碳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美丽中国,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为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战略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十三五”发展规划》《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及《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有关要求,结合安康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安康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18-2025)》。

本规划保护范围主要涉及安康市市域内省级规划划定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区。紧紧围绕改善秦岭生态环境质量,推进绿色、低碳与循环发展方式,建设生态良好宜居安康,阐明安康市在秦岭生态保护面临的机遇和挑战、主要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项目以及保障措施,是中长期安康市秦岭生态建设的行动准则与指南。

第一章 规划区概况

一、基本情况

规划范围:依据《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及《安康市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结合安康秦岭地区实际情况,规划范围主要涉及安康市市域内省级规划的宁陕县全部以及汉滨区、汉阴县、石泉县、紫阳县、旬阳县和岚皋县部分镇、办(详细见附件一),共涉及76个镇、办,总面积约9777平方公里,占全市41.8%,人口127万人。

情况简介:秦岭被尊为华夏文明的龙脉,是正在创建的国家公园、生态文明示范区,是公认的生物基因库。安康秦岭地区动植物、矿产资源及水资源都非常丰富,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较多,主要有天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陕西省牛背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平河梁省级自然保护区,陕西皇冠山省级自然保护区以及安康瀛湖湿地自然保护区;同时有汉阴凤凰山国家森林公园(大木坝)、陕西天华山国家森林公园、宁陕上坝河国家森林公园、石泉鬼谷岭国家森林公园、陕西省宁东森林公园、汉滨区凤凰山森林公园、旬阳灵崖寺森林公园和紫阳擂鼓台森林公园等;还有陕西汉阴观音河国家湿地公园、陕西旬河源国家湿地公园。

二、面临机遇与主要问题

面临机遇 :党的十九大要求继续统筹推进“五位一体”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重要遵循;国家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和陕南循环发展战略机遇,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奠定了坚实基础;陕西省坚决遏制秦岭地区“四乱”现象,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现实基础;《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及《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等一系列法规政策的出台,为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健全的法律保障;安康市作为秦巴汉水文化核心区与国家低碳试点城市,未来建设成为西北生态经济强市,将为安康市继续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突出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提供难得的政策机遇;利用秦巴山区优质生态环境和山区可适度开发的土地资源,发展优质特色农产品。

主要问题:水土流失比较严重,涵养水源能力不足。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调蓄供水能力弱,水患和山洪地质灾害频发,保护水资源的任务艰巨;生物多样性受到威胁。由于人类活动日益频繁,天然林林分变差,野生动植物的生存环境恶化,生物多样性的丰富程度受到直接威胁;生态修复任务艰巨。采矿引发的环境破坏时有发生,矿区植被严重损毁。生态修复投入多、难度大。河道滥采、偷采砂石整治难度大;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区内大多属于秦巴山集中连片贫困地区,人均GDP、人均地方财政收入和城乡居民收入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医疗、教育、文化、社保等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较低。

第二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战略部署,以保护好秦岭生态环境为目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及《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为遵循,按照“大增绿、广蓄水、慎开发、自然修复、严监管”的总体思路,“多规合一”系统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增强水源涵养功能,统筹推进植被保护与生态产品培育、生物多样性保护与资源利用、绿色生态产业、环境综合整治等重点任务,使安康市进一步形成主体功能定位清晰、生态屏障保护有力、生态经济强市彰显、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共赢的发展新格局。

二、保护原则

保护优先,预防为主。树立保护就是发展、提供生态产品也是发展的理念,积极探索在保护秦岭生态环境的过程中创造生态产品、增加生态财富、提升生态价值的途径和方法。

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突出“山水资源,文化遗存”主线,利用秦岭独特资源条件,稳妥有序的发展环境保护、生态旅游、生态观光农业、生态人居、康体养生、研发创意等产业,以绿色链条拉动生态经济可持续发展。

以人为本,成果共享。把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的根本出发点,按照严格项目审批验收、严格环境执法监管、严格防范环境风险的“三严”要求,加大保护和治理力度。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加强重要领域与重点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和监管力度。同时,加大宣传,鼓励和支持社会团体及公众参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全过程。

三、总体目标

近期目标:到2020年,全面遏制安康市秦岭地区各类破坏环境的行为;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得到基本规范;矿区复垦、自然保护区、生态示范区建设进一步加强;地表水质量达到功能区划水质要求;促进自然资源的科学合理利用,实现安康市秦岭地区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全面改善规划区生态环境质量,维护安康、陕西乃至国家生态安全,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远期目标:到2025年,对安康市秦岭地区的水资源、林业资源及土地资源等方面实现全面保护与治理,同时考虑城镇及农村对秦岭生态环境的影响,基本解决水污染及垃圾污染问题,生态旅游、康体养生、涉水产业和山林经济等生态产品产业体系形成规模,进一步扩大秦岭保护区土地范围,真正实现秦岭地区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基本实现安康西北生态经济强市目标。

安康市秦岭地区“十三五”末各项指标任务

第三章 功能区划

根据秦岭山地生态环境的垂直分异,同时考虑区内气候的相似性、地貌单元的完整性、生态功能的一致性和生态问题的突出性,依据《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和《安康市主体功能区规划》等法规规划,将安康市秦岭地区划分为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适度开发区(见附件二)。本规划“开发”指的是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化、城镇化开发。

一、禁止开发区

涉及范围: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饮用水水源地的一级和二级保护区;秦岭山系主梁两侧各1000米以内、主要支脉两侧各500米以内或者海拔2600米以上区域;自然保护区实验区中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栖息地与其他重要生态功能区集中连片,需要整体性、系统性保护的区域。主要包括安康秦岭区域内的自然保护区、河流水系、水源涵养地、风景名胜区、珍稀动植物栖息地、地质公园、地质遗迹保护区等。

功能定位:秦岭生态安全核心区与生态保护区。

保护原则:严格控制人为因素对自然生态和文化自然遗产原真性、完整性的干扰,不得进行与保护、科学研究无关的活动,严禁滥捕乱采和践踏破坏,禁止破坏天然林和自然遗迹,严禁矿产开发。

主要任务:引导人口逐步有序转移,实现污染物“零排放”。加强野生生物资源保护,保持野生动植物物种和种群平衡。维护森林、草甸、湿地等水源涵养生态系统。努力提高森林植被覆盖率,加强水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增强森林防火和病虫害防治预警能力,控制和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有序引导现有不符合自然保护区管理要求的建设项目退出。

二、限制开发区

涉及范围:除城乡规划区外,主要包括: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种质资源保护区、重要湿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地准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植物园、国有天然林分布区以及重要水库、湖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自然文化遗存;禁止开发区以外,山体海拔1500米以上至2600米之间的区域。安康秦岭地区的限制开发区主要涉及各县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重要湿地等符合上述条件的区域。

功能定位:秦岭生态安全关键区与生态协调区。

保护原则:严格控制人为因素对自然生态原真性、完整性的干扰,不得损害生态系统的稳定和完整性。要对各类开发活动进行严格管制,执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管理,不得进行房地产开发和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工业项目,不得新建、扩建宗教活动场所;严禁毁林开荒、滥采、滥捕、滥伐等行为,减少面源污染,努力实现环境污染“零排放”。

主要任务:加强自然生态系统和重要物种栖息地保护,防止开发建设导致栖息环境改变,实现野生动植物的良性循环和永续利用。推进退耕还林、封山育林、天然林保护、湿地保护、长防林建设,提高水源涵养功能。加大滑坡、泥石流及因开发建设等人为因素造成的山体裸露、滑塌治理,尽快恢复植被。

三、适度开发区

涉及范围:安康市秦岭范围内除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以外的区域,海拔1500米以下的区域为适度开发区。

功能定位:秦岭生态安全外延区与生态循环区。

保护原则:在强化保护条件下,控制开发强度,按照“点状开发、面上保护”的原则,因地制宜,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和工业开发控制地带,限制大规模工业化、城镇化,禁止无规划的蔓延式扩张,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格控制和规范开山采石等露天采矿活动。

主要任务:依据总体功能定位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统筹考虑生态保护、经济布局和人口分布,优化空间结构,形成生态循环区。在不损害生态功能的前提下,按照高标准、高起点、规模化的要求,重点发展特色种植养殖业、林特产品精加工业;完善城乡给排水、公厕、道路、电网、污水垃圾处理、水源地保护等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以风景名胜区、自然遗迹、森林公园为基础的生态旅游。

四、生态保护红线

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护和维护生态功能为主线,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的要求,统筹考虑自然生态整体性和系统性,对秦岭地区生态功能重要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确保秦岭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切实保障秦岭生态安全。

涉及范围:将秦岭海拔2600米以上区域、《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确定的秦巴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域、《陕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确定的秦岭东段中低山水土保持区域,以及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重要湿地、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生态公益林、洪水调蓄区、重要水库、良好湖泊划为秦岭地区生态保护红线。(见附件三)。

主要任务:将生态保护红线落实到相关地块,勘界定标,明确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等生态系统类型、主要生态功能。实行严格管控,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后,只能增加、不能减少,因国家重大基础设施、重大民生保障项目建设等需要调整的,由省政府组织论证后报国家批准。严格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强化生态保护红线刚性约束。

第四章 植被保护与水源涵养

以保护和恢复森林植被为核心,按照自然修复为主、人工修复相结合原则,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长江防护林二期、退耕还林、水土保持等工程建设,采取封山育林、人工造林、飞播造林、退耕禁牧等措施,提高植被覆盖率,修复自然生态环境功能。到2020年,森林保护面积达到70%以上,到2025年森林保护面积达到95%以上。森林面积稳步增长,林分质量稳步提高,构筑以天然林保护为核心的绿色生态安全屏障。

一、加强植被保护

(一)封山育林

以保护植物的自然繁殖生长为主要手段,辅以人工手段,对具有天然下种或萌蘖能力的疏林、无立木林地、宜林地、灌丛,加大管制力度,恢复自然生态系统。

封山育林范围重点包括:列入国家天然林保护、长江防护林、退耕还林、水土保持等重点生态工程范围内的公益林,坡度在46度以上的有林地,秦岭山系主梁两侧各1000米及其主要支脉两侧各500米以内的有林地,郁闭度<0.5的低质低效林地,分布有重点保护树种的地块以及人工造林难度大、且有一定数量母树分布的无林地。

对列入国家天然林保护工程范围内的天然林和坡度在46度以上的森林以及秦岭山系主梁两侧各1000米及其主要支脉两侧各500米以内的森林,严禁采伐。

实行分区管理,对边远山区、江河上游、水库集水区、水土流失严重地区以及植被恢复较困难的区域实施全封,对有一定目的树种、生长良好、林木覆盖度较大的区域实行半封,对当地群众生产、生活和燃料等有困难的非生态脆弱区实行轮封。

封山育林区应明确区域四至、封育期限,设置界桩、围栏、标牌,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应配备专业护林人员,对管护困难的封育区要在山口、沟口及交通要塞设卡哨,加强封育管护。

封山育林、禁牧区域内禁止开垦、采石、采砂、取土、割漆、剥皮、挖根及其他毁林行为,放养牛、羊等食草动物,损坏、擅自移动界桩、标牌以及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二)营林造林

对2600米以下疏林地、宜林荒山荒地实施人工造林或飞播造林,1800米以下集中连片且人工造林有难度的宜林荒山荒地、灌丛地以及不具备封山条件的疏林地实施飞播造林,所需经费纳入林业专项资金统筹安排。提高造林技术标准,选用优质种苗,加强抚育管理,及时补植补造(播),提高成活率和保存率。

对区内郁闭度≥0.5的有林地、未成林造林地(包括未成林封育地)和覆盖率较大的灌木林地实施人工管护。

对库区周围的荒山荒坡,实行退耕还林荒山造林,营造乔灌草结合的复层水源涵养林。

加强交通沿线、产业园区绿化,推动树种配置合理,集中连片建设森林,形成大尺度绿色生态保护空间和连接各生态空间的绿色廊道,构建国土绿化网络。

专栏1 造林重点工程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重点在安康市秦岭地区完成天保工程区森林管护面积约140万亩,其中,人工造林13万亩,封山育林81万亩,飞播造林46万亩。

退耕还林工程:重点在安康市秦岭地区完成退耕地造林约90万亩。

防护林工程:重点在安康市秦岭地区完成长江防护林工程人工造林约9万亩,封山育林约35万亩。

森林抚育项目:重点在安康市秦岭地区完成森林抚育约125万亩。

(三)退耕还林

将秦岭地区具备条件的25度以上坡耕地和重要水源地15—25度坡耕地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形成新的林业空间,从源头上减少水土流失,保护植被,增加森林碳汇。

在充分调查和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提出退耕还林还草的需求,严格兑现补助政策,确保农民利益不受损。市、县级人民政府可适当提高补助标准。

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支持采取转包、转让、互换、出租、入股等形式,将退耕还林还草地向专业大户、家庭林场、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股份制林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退耕还林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确权变更登记,将退耕还林还草地统一纳入林地资源管理。禁止在项目实施范围内复耕和从事滥采、乱挖等破坏地表植被的活动。

(四)火灾和病虫害防治

完善森林防火应急、扑救、指挥、保障体系建设,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加强专业化、半专业化扑火队伍建设;加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力度,制订预案,重点防治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减少林木损失。到2020年,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内,森林病虫害受害率控制在4.5‰以内。

加大护林防火宣传,做到宣传不留盲区,教育不留盲点。发动群众积极主动地参与森林管护,开展特险期交互巡查活动。推进森林防火队伍专业化、扑火机具化。

建立火灾预测系统和瞭望、通讯、道路隔离防火网络,制定森林防火应急方案,落实防火责任制。加强对敏感地区的火灾研究,监测气候变化,同时结合易燃植被分布地图尽早预测火灾。

根据森林防火的需要,选择生长快、适应性强、耐火性好、萌芽力高的防火树种,营造生物防火林带,加强对病虫害和有害生物的监测、预报和控制,及时通报病虫害和有害生物发生信息,采取措施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防止有害物种入侵。

专栏2 火灾和病虫害防治管护能力建设

二、做好水源涵养

科学保护秦岭地区水资源和水环境,采取保护植被、涵养水源、水土流失治理、水源地保护等综合措施,维护生态平衡,防治水质污染,防止水资源枯竭,保证饮用水安全。

(一)搞好水土保持

把防治水土流失与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水土资源相结合,划定水土流失重点防御区和重点治理区。采取植物治理和工程治理相结合的综合治理措施,限制不合理的生产建设活动,建立健全水土保持预防监督体系和水土流失监测网络,遏止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实现秀美山川的宏伟目标。到2025年重点完成规划区内小河流的流域综合治理,努力将土壤侵蚀模数降低至1200吨/平方公里˙年以下。

专栏3 水土保持工程重点建设

丹治工程:实施丹江口库区上游水土保持治理三期工程,新建汉滨区、汉阴县、石泉等治理项目区,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00平方公里;

坡耕地综合整治:建设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1.6万亩;在安康市秦岭地区实施水土流失治理、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并配套田间道路、排灌沟渠、蓄水池窖等。

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新建治理面源污染90平方公里。

(二)加强水源保护

以水资源永续利用支持秦岭生态区及周边地区可持续发展为根本出发点,认真实施南水北调水源地保护“六大行动计划”,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控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以及各级政府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四项制度”。

制订年度用水计划,优先解决城乡生活和生态用水,适当安排工业用水,稳定发展农业用水,保证生态环境用水。通过各类调水工程的实施,既要保障受水区城市饮用水水源水质优良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用水需求,又要保证水源地水生态系统良性循环、供水区人民生存发展条件不下降,为促进城乡一体化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支撑。

(三)落实水功能区划

依据《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对秦岭地区水功能区划的要求,安康市涉及的水功能一级区划7个,二级区划2个,区划河长459.1公里,属于源头水保护区1个。经过努力,把安康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区建设成为水资源安全高效的节水型生态区,形成科学完备的水资源涵养和保护体系、城乡供水保障体系。

到2025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8%以上,水功能区和江河水质全面达标,水环境质量有明显好转。

专栏4 水功能区划及水质目标

(四)推进流域治理

以汉江主要支流为单元进行综合治理,集中力量按照安康市秦岭地区各流域的特点逐步实施,由点到面,使流域内水土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沟道基本保持自然生态状态,行洪安全。

加强汉江主要支流的流域治理。完成秦岭地区7个县区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和环境监测站计量认证,建成汉江主要支流9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初步建成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重点推进月河补水规划,切实解决月河流域缺水问题,遏制月河流域水生态恶化趋势,为月河川道工农业发展和城市建设提供水源保障。积极推进石泉池河调水等工程。加强月河流域、蒿坪河流域、白石河流域、旬河流域、旬阳铅锌汞矿区域水污染防治。加强工业点源污染防治。全面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13小”污染项目。

限制水电开发建设。在《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划定的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及各类生态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脆弱、敏感区禁止水电开发;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根据河湖生态空间用途管制要求,结合扶贫、旅游及综合利用,因地制宜适度进行水电开发;对已建成水电站实施生态改造或调整运行方式,优化水资源配置,保障生态流量,加快推进绿色化改造,推动水电产业生态转型升级,改善流域生态环境。

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及应急监测系统建设。完成秦岭地区7个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和饮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定期发布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信息。2020年底前,完成秦岭地区县城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建设。划定城镇集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明确保护范围,实行分级管理。

专栏5 水源保护工程重点建设

水源地保护工程:新建秦岭地区各县区县城集中供水水源地保护工程,集镇、安置点等集中式供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建设水源监控设施、流量控制装置、水源地隔离防护与宣传警示、水污染综合治理、水源涵养、生态保护与修复等;建设汉阴县观音河水源地、城关镇大木坝绿源水源地、紫阳西门河及长滩沟水源地等保护工程。

重点水源工程:建成汉阴洞河水库,实施汉阴仙鸡河等8座小型水库工程;实施“月河补水”工程,新建汉滨恒河水库,建设输水隧洞12.2公里,年补水量8200万立方米、供水7000万立方米。继续推进陕西省的“引汉济渭” “南水北调”工程,进一步缓解关中渭河沿线城市和工业缺水问题。

面源污染治理工程:新建汉阴县月河段、紫阳县任河、岚皋县岚河等面源污染治理工程,建设河道清淤、生活污染控制及水生态保护等。重点加强瀛湖水质保护与污染防治,建立库区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体系,在主景区湖边6个村全面推进“垃圾革命”活动,定时定点对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进行清理清运,避免垃圾入湖,降低水质污染。

防汛减灾工程:积极争取汉滨区19座、汉阴县12座共计31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列入相关规划;新建或续建防汛非工程措施,包括续建雨水情自动监测站、监测预警平台,新建山洪灾害调查评价分析应用、预警设施设备以及综合保障体系等。

江河整治工程:新修加固堤防或护岸178.45公里,其中汉江整治工程50公里;月河整治工程75公里;中小河流16条,建设堤防工程44公里;完成旬河和子午河9.45公里重点段治理任务;治理山洪沟10条。

饮水安全工程:实施县城供水管网改造、延伸和规范化建设工程,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农村集中式供水人口比例85%以上,农村自来水普及率80%以上,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供水保证率95%以上。

农田水利工程:实施中央小水利重点县项目、中央统筹资金农田水利维修养护项目、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以及省级小型农田水利项目等,新修和改造基本农田15万亩,发展节水灌溉面积10万亩,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5万亩。

第五章 保护生物多样性

以自然保护区群和生态廊道建设为基础,保护自然生态系统和重要物种栖息地的完整性与连通性,防止生态建设对栖息地的破坏,严禁滥捕乱采,保持和恢复野生动植物物种种群平衡,实现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良性更新和持续利用。完善自然保护区体系,加快湿地保护系统工程建设,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一、保护领域

森林生态系统保护。突出搞好天然林保护和养护,加快保护区基础设施与保护能力建设,对破坏区森林生态系统进行修复治理,恢复退化生态系统的功能,努力维护现有各类生态系统功能,加强对森林生态系统水源与植被的动态监测和有害生物的预测预报及防治。

生物多样性保护。按照《陕西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总体规划》,重点对大熊猫、朱鹮、羚牛、金丝猴、红豆杉等重点野生动植物进行保护,确保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种类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外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得到有效保护;积极开展兰科植物、红豆杉、古树名木等野生植物的保护、驯化与繁育,建立繁育基地5个,面积约1000亩。全面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确保全市不发生重大突发疫情。坚决制止和严厉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犯罪活动,确保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

自然保护区和湿地保护。自然保护区是维护生态系统完整性和稳定性,保护生物多样性及其环境,维护生态平衡的功能区。充分发挥安康秦岭地区丰富的森林资源优势,彰显秦岭山区生物多样性的特征,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在加强现有自然保护区管理的基础上,申报大熊猫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依据《陕西省湿地保护工程规划(2009-2030年)》,在建设好原有湿地的基础上,安康秦岭地区规划新建国家湿地公园4处。

二、重点工程

秦岭自然保护区综合保护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极度濒危野生动物和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拯救保护项目,建设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体系。先行探索在陕西皇冠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实施保护区生态保护宣教设施建设项目。

野生动植物保护基地建设工程。围绕植物物种的收集、引种驯化、栽培利用,开展组织培养、基因保存等植物多样性迁地保护研究。重点收集和保护秦岭植物区系的物种,保护秦岭地区典型生态类型和植物品种的多样性。

秦岭湿地公园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抓紧湿地的抢救性保护,采取积极措施,重点加强天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牛背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平河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皇冠山自然保护区、汉阴观音河湿地公园、瀛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等保护和修复工作。

三、保护措施

加快建立生物多样性调查观测体系。以优先区域为重点,开展生物多样性综合调查,摸清家底,评估保护状况。建立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安康市秦岭地区生物多样性观测网络体系,开展重要生态系统和生物类群的常态化观测。

加强以自然保护区为主的就地保护能力建设。根据安康市秦岭区域特点,优化空间布局,加强生物廊道和保护区群建设,提高连通性。优化动物园、植物园布局,开展标准化试点建设。建设一批区域生物遗传资源库和种质资源库,开展濒危种、特有种和重要生物遗传资源的收储。

专栏6 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建设重点

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建设项目:针对平河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牛背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天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及皇冠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汉阴凤凰山森林公园(大木坝)、鬼谷岭国家森林公园、天华山国家森林公园、上坝河国家森林公园、汉滨区凤凰山森林公园、宁东森林公园、擂鼓台森林公园等,保护秦岭生物物种多样性的完整性。保护以大熊猫、金丝猴、羚牛、朱鹮,红豆杉、独叶草、新麦草为主的珍稀动植物种群数量稳中有升,维持其栖息地质量稳定。发展自然保护区群,构筑适宜的生态廊道,为珍稀物种提供相对完整和稳定的栖息地,保证重要物种基因交流。境内建设观测站,划界、设置动植物等保护监测站点,进行保护宣传工作,开展资源普查,加强生态修复。开展科学研究、生态环境教育、教学实习等项目,保护区内繁多的动植物种类和丰富多样的森林景观,以及天然山体、石体和水体景观资源。

瀛湖湿地自然保护区建设:占地面积8050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814.4公顷,占总面积的10.12%;缓冲区1625.8公顷,占总面积的20.19%;实验区5610.08公顷,占总面积的69.69%。以大鲵、黑鹳、赤腹鹰、白鹳等珍稀动物为主要保护对象。减少污染物排放,减少对野生动物的栖息活动的干扰和对水生生物的迁徙与正常活动的干扰;在天然水域每年定期的投放鱼苗,恢复自然种群数量。

汉阴观音河国家湿地公园建设:总面积425.15公顷,湿地面积148.46公顷,湿地率34.92%。主要建设引水工程修缮、节水灌溉、有机农业推广、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湿地文化保护、湿地保护管理等。建设河岸防护林、河道疏浚、河堤重建、退耕还湿、坡面植被修复、鸳鸯繁殖栖息地恢复等。建设湿地宣教中心、湿地植物趣味认知园、湿地科普文化长廊、观鸟屋、湿地网站等。

陕西旬河源国家湿地公园建设:总面积2061.76公顷。人工辅助自然恢复植被200.0公顷;建设湿地植物观赏园2个;湿地植被的修复与重建200.0公顷;河床整治100.0hm2;建设洪水预报警报系统1套;河堤加固20.0 km;常水位以下生态护岸15.0 km;界碑16座;界桩300个;标牌20个;生活污水处理厂2座;垃圾处理厂2座;鸟类投食点20处;道路(河岸)绿化87.0 km;购置相应的防火、科研监测、宣传教育、医疗救护、日常办公、车辆等设备。

大鲵养护项目:在安康秦岭地区进行大鲵生存地的生态修复工作,建设驯养繁殖场。

天然水域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项目:汉江流域在秦岭的支流每年定期的投放鱼苗,恢复自然种群数量。

第六章 环境综合整治

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修复”原则,强化政府监督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采用先进工艺、技术和措施,综合治理水、土壤、大气、尾矿库、重金属等污染,集中储存、处置尾矿渣等废弃物,确保达标排放,切实减少和控制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对秦岭生态环境的损害。

一、矿产开发与治理

严格实施开采区分类管理。重点开采区优先投入采矿权,资源配置的重点为大、中型采选加工企业;限制开采区内严格控制采矿权的设置,新设采矿权应进行严格的规划论证;禁止开采区内不得设立采矿权,已设采矿权要有序退出。

严格执行开发项目准入门槛。对矿产开发项目,要经省秦岭生态保护委员会审核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要制定矿产开发专项规划,涉及的各县区还要制定细分规划;加强源头管控,禁止在秦岭地区的各类保护区内新立矿业权,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原则上不再审批新设小型矿山,新建矿山必须符合绿色矿山标准。对达不到最低开采规模标准、资源浪费严重的矿山,符合整改条件的,督促其整合(技改),不符合条件的,由当地政府予以关闭退出,并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责任。

严格加大开发和保护过程监管。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责任与工作落实情况作为矿山企业信息社会公示的重要内容和抽检的重要方面,强化对采矿权人主体责任的社会监督和执法监管。各县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大监督执法力度,提高监督执法频率,督促矿山企业严格按照恢复治理方案边开采边治理。对拒不履行恢复治理义务的在建矿山、生产矿山,要将该矿山企业纳入政府管理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列入矿业权人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名单。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严格落实恢复治理责任。综合运用法规、经济和行政手段,采取生物、工程、技术等措施,加强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保障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推进开发治理创新。探索矿产资源开发生态化治理新路径,破解矿产资源无序和粗放开发的难题。进一步完善产权制度,明确权属与责任,构建保护全市矿产资源的规划体系,探索矿权出让新模式。打击非法盗采行为,实施“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新型立体网络管理模式。突出“多规合一”,严守生态红线,严把准入关口,发展绿色矿山。要大力推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技术创新,构建技术集群创新体,整合社会创新资源,形成创新合力。

专栏7 矿山治理重点工程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工程:在安康秦岭地区的区县新建球磨厂房、原料和成品库房、办公及宿舍等用房,购球磨机、破碎机、耐纳特尾矿脱水机等生产设备,配套供排水工程、供电、供热工程;重点对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方案的审查及方案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区域内禁止勘探、开发矿产资源,对禁采区内开山采石企业进行全面清理;根据各县情况划定禁采区与限采区,如石泉划定了7个开山采石禁采区。

汉滨区石梯重晶石矿区治理工程:位于汉滨区石梯镇叶家沟,属中低山区,面积约1k㎡,上世纪80年代开采至今,开采造成的废弃矿洞存在安全隐患、采空区引发地面塌陷、人工高陡边坡存在崩塌隐患且破坏地形地貌景观;治理措施主要包括废弃矿洞封堵、采空区注浆回填、地面塌陷及裂缝回填、崩塌治理和绿化。

紫阳县明华煤矿区治理工程:位于紫阳县洞河镇马家庄村安子沟,为低山斜坡地貌,上世纪70年代开采至今,造成废渣堆积占压土地、破坏地形地貌景观、存在泥石流隐患;治理措施主要包括废渣平整、修建挡渣墙、排水沟、拦挡坝、覆土绿化。

紫阳县蒿坪镇百盛煤矿区治理工程:位于紫阳县东北的蒿坪镇双胜村滴水岩一带,属于低山地貌,矿山开采导致采空区塌陷、废渣占压林地并引发矿区泥石流地质灾害隐患。治理措施主要包括修建拦渣坝、排水渠、废渣平整、排水沟、覆土绿化。

石泉县马岭关矿区治理工程:位于石泉县池河镇,属低山区,为历史遗留矿山问题,压占土地资源,破坏地形地貌景观,造成崩塌隐患,治理措施主要包括危岩清理、浆砌石挡护、截排水、喷播绿化。

宁陕县新铺钼矿治理工程:位于宁陕县江口镇,属中山剥蚀地貌和山间河谷地貌,无秩序的乱采乱挖活动导致采空区地面塌陷、泥石流崩塌隐患、露天开采破坏土地资源和地形地貌景观,治理措施主要包括修建拦挡坝、挡墙、浆砌石护坡、截排水沟、覆土绿化。

旬阳县南沙沟铅锌矿区治理工程:位于旬阳县蜀河镇和双河镇交界处,属于中低山剥蚀地貌,上世纪80年代开采至今,长期的乱采乱挖导致采空区地面塌陷、废渣堆积压占破坏土地资源并存在泥石流隐患,治理措施主要包括拦渣坝、排水渠、拦渣墙、矸石碾压、地面塌陷、地裂缝回填、生物工程。

旬阳县关子沟流域铅锌矿区治理工程:位于旬阳县关口镇,属低山剥蚀地貌,上世纪90年代开采至今,粗放式无序开采导致废渣堆积压占破坏土地资源,存在滑坡和泥石流隐患,采空区造成地面塌陷,废弃矿洞存在安全隐患;治理措施主要包括拦渣坝、排水渠、矸石碾压、沟道疏通、裂缝夯实回填和矿洞封堵。

旬阳县任家沟铅锌矿区治理工程:位于旬阳县构元镇,属中低山地貌,多年来的开采活动造成采空区发育,泥石流隐患,废渣压占破坏土地资源和地形地貌景观,治理措施主要包括拦渣坝、拦渣墙、地裂缝回填、废渣清运、覆土绿化。

旬阳县白柳镇野猪洼铅锌矿区治理工程:位于旬阳县白柳镇,属中低山地貌。上世纪90年代开采至今,分布采空区约89992㎡,废渣破坏地形地貌、压占土地资源,崩塌泥石流隐患发育。治理措施主要包括危岩清理、修建挡墙、覆土绿化。

旬阳县甘沟铅锌矿区治理工程:位于安康市旬阳县构元镇,属于中低山地貌,主要地质环境问题为废渣压占破坏土地资源,开挖边坡造成崩塌隐患,治理措施主要包括修建拦渣坝、排水渠、危岩清理、生物工程。

尾矿污染防治工程:在安康秦岭地区的区县建设矿区污染治理及生态修复项目;蒿坪河、月河、白石河等流域污染治理;重点对石泉洋县钒钛磁铁矿有限责任公司野人沟尾矿库、金峰矿业有限公司纸房沟尾矿库等项目进行环境风险评估,建设尾矿库突发事件拦截等防范设施等。

石煤矿环保治理项目:治理安康市秦岭生态保护范围的石煤矿13处即汉滨区大竹园煤矿、汉滨区金鑫石煤矿、汉滨区鑫地石煤矿、汉滨区友谊煤矿、紫阳县百盛石煤矿、紫阳县洪兴煤矿、紫阳县明华煤矿、紫阳县兴安煤矿、紫阳县双利石煤矿、紫阳县金源煤矿、紫阳县富康煤矿、汉阴县天池石煤矿、岚皋县大道东坪石煤矿。淘汰关闭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石煤矿,严格按照省政府的要求,不再申报审批新的石煤矿。对汉江、瀛湖沿岸和政府规划保护区域的石煤矿,应配合环保部门加强设施治理和整治,达标排放。

二、尾矿库治理

强化尾矿库安全管理。强化监管部门对尾矿库在线安全监测系统设计审查及运行监管。加强系统维护、升级和人员培训,确保正常运行;强化尾矿库源头监管,切实提高建设标准,开展尾矿库环境风险评估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编制尾矿库环境应急和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强化部门协同联合督察,实行年度目标管理。

夯实尾矿库治理责任。对于有主尾矿库,按照“谁开发,谁治理”的原则,严格落实开发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属地政府监管责任,及时整改治理隐患,确保尾矿库安全运行。对服役期满的尾矿库,督促企业自觉开展复垦与生态修复,实行尾矿库闭库责任终身追究。对于无主尾矿库,明确各级政府的治理责任,加大综合治理力度,确保2020年前全面完成治理任务。

积极探索尾矿库综合利用途径。积极推广商洛市尾矿综合利用模式,广泛应用先进实用技术,以矿山企业为主体实施固体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示范工程,提高矿山企业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减少污染物的排放。依法取缔各类非法尾矿库,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尾矿库,集中整治危、险、病尾矿库,消除尾矿库重大隐患。

三、重金属污染整治

安康的铅、锑以及汞等重金属储量在陕西和中国位居前列,但也存在着潜在的污染问题,因此要高度重视重金属污染整治,严格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做到稳定达标排放。

加快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有色金属矿产资源开采选矿、冶炼企业;对于污染物排放强度大,污染物排放长期超标,经限期治理后仍不能达到排放标准的企业,地方政府应责令企业关停。

通过重金属污染防治和土壤修复示范工程、退耕造林、居民搬迁、污染综合治理等措施,解决好有色金属采、选及冶炼过程中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污染的历史遗留问题。

四、农村环境整治

以“清洁田园、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能源”为目标,以水源保护为中心,以农村生活垃圾处置、生活污水处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及历史遗留的农村工矿污染治理为重点,在秦岭7个县区全面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完成近300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任务,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

加强农村环境治理。在涉及秦岭地区的各县区有关行政村新建太阳能微动力一体式污水处理设施,有条件的县区新建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水收集管网用来治理生活污水;购置垃圾桶、垃圾压缩车辆、勾臂车以及挂桶式垃圾清运车辆等,新建垃圾中转站或垃圾填埋场若干个,用来处理生活垃圾;鼓励就地资源化,加快整治“垃圾围村”、“垃圾围坝”等问题,切实防止城镇垃圾向农村转移。通过印发环保宣传手册、组织宣传教育培训来加强农村环保宣传。

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各级财政要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纳入预算,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推广农作物有机生产,限制使用化肥农药,力争所有规模化养殖场实现沼气配套,沼肥加工、贮存、配送等设施完备。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户收集、村转运、镇处理”;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模式,推广实施垃圾分类方式;实施农村环境集中连片整治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实施种植业“三降”工程,减少化肥、农药、农膜使用量,建立农业园区面源污染监测体系。

推进养殖污染防治。完成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建设,实现规模化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到90%以上。建设畜禽养殖污染物利用项目、沼气项目;划定畜禽养殖限养区和禁养区;统筹考虑环境承载能力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要求,推行标准化规模养殖,改进设施养殖工艺,完善技术装备条件,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因地制宜推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技术模式,规范和引导畜禽养殖场做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进行健康生态养殖。推进水产健康养殖,科学划定水产养殖禁限养区,关闭、搬迁超出养殖利用率或养殖承载力的养殖网箱。

第七章 绿色生态产业

按照低碳经济、循环经济模式,以保护生态为先,贯彻安康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要求,以“低碳、绿色、循环、再生”为方向,改造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打造循环经济产业链,重点发展绿色加工、涉水、光伏、生态农业与旅游等产业,努力构筑低投入、高产出、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环、可持续的绿色低碳产业体系,以科学发展和合理开发促进生态环境保护。

一、发展循环经济

(一)建设循环经济产业园区

重点发展安康高新区特色产业园区、旬阳高新区循环产业园区和IT集中区节能环保材料、富硒食品和现代服务业。以安康富硒食品产业园区建设为重点,实施“一县十镇百园”示范工程,抓好200个生态富硒循环经济精品产业园,扶持重点龙头企业发展产业联盟和产业集团,把安康建成全国魔芋之乡、全国富硒茶之乡、全国富硒产业基地。

(二)构筑循环经济产业链

新型材料产业链。紧跟新材料技术与产业发展趋势,以金、银、铜、铅锌、锑矿等金属资源为依托,优先发展金属新材料产业,以重晶石、毒重石、石墨、绢云母、石材等非金属资源为依托,加快发展非金属新材料产业和新型建筑材料产业。重点支持高分子纳米环保材料旬阳硅镁材料产业园和铜业基地、汉滨与紫阳石煤型钒矿综合利用等项目建设。

绿色食品产业链。充分利用秦岭生态优势,顺应个性化、高端化消费新趋势,大力发展绿色现代农业,构筑以绿色食品原材料—初级加工—绿色食品—精深加工—高附加值绿色食品—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主的绿色食品产业链。

生物医药产业链。利用大秦岭生物多样性优势和气候优势,推进中药材产业规模化种植,发展汉阴杜仲、旬阳薯蓣、岚皋魔芋、紫阳富硒中药饮片等地道药材精深加工,构筑以地道中药原材料种植—精深加工—药品、保健品—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主的生物医药循环产业链。

清洁能源产业链。利用大秦岭丰富水资源,建成旬阳水电站,完成汉江支流在建梯级水电开发,严格控制新上水电开发项目。谋划建设抽水蓄能电站,跟踪推进安康核电站项目前期工作。积极发展沼气、太阳能光伏,大力推广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和垃圾焚烧发电技术应用,综合利用工业企业余热发电。

二、做强低碳产业

安康富有当地特色的产业构成中,低碳特征非常明显,低碳产业的发展也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相一致。

(一)做大做强涉水产业

保护生态为先,水资源安全为要,以“低碳、绿色、循环、再生”为方向,科学规划,统筹水环境保护和涉水产业协调发展。做大做强涉水产业,努力形成生态环境更加优美、产业集群快速发展,特色产品日益壮大,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不断提高的涉水产业发展新局面。

(二)培育发展光伏产业

在不影响和破坏秦岭生态植被的情况下,充分利用可开发的土地资源,发展光伏清洁能源产业。引导当地群众试点开展家庭分布式光伏装置,一方面有效补充电力不足,另一方面可采取资金补偿的方式惠及当地群众,使之成为当地群众脱贫的手段之一;有条件的县区可开展大面积光伏设备铺设,建立分布式能源设备、输配电设备等,将其做法进一步推广至其它县区,带动整个秦岭地区光伏产业发展。

三、做大生态农业

按照产业兴旺要求,以绿色生态为基础,以培育大产业、大龙头、大品牌为核心,立足优势、延伸链条、补齐短板、强化保障,培育做强生猪、茶叶、魔芋、核桃、生态渔业、中药材六大特色产业,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推进农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助推脱贫攻坚,实现乡村振兴。

依托龙头企业建立产业联盟。一个大产业、一个大龙头、一套产业联盟体系(联合体),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制定实施六大产业品牌创建五年行动计划,积极开展“三品一标”质量认证,支持区域公用品牌、企业自主品牌、品牌龙头体系、基础体系、营销体系建设,鼓励企业争创国家、省级著名商标和名牌产品,打造“中国硒谷˙生态安康”区域品牌。

在发展生态农业的同时,积极做好以下环保措施:一是制定实施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补助试点经验,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实行测土配方施肥,推广精准施肥技术和机具。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开发整理等标准规范,明确环保要求,新建高标准农田要达到相关环保要求。建设生态沟渠、污水净化塘、地表径流集蓄池等设施,净化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二是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监测,建立健全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运行机制。严控农作物秸秆污染,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原则,大力推广秸秆还田、秸秆养畜、生物转化、生物质能源等秸秆综合利用技术,促进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燃料化、原料化利用,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禁止将秸秆堆放在沟、渠、河、塘岸边或向沟、渠、河、塘中倾倒;三是认真做好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认真贯彻落实“土十条”,全面摸清底数,做好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依法依规科学推进农产品产地分类指导工作。各县区农业部门会同环保、国土资源等单位,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切实加大保护力度,着力推进农用地安全使用,全面落实严格管控。

四、做好生态旅游

抢抓中省支持旅游业发展的利好政策和大交通改善重大机遇,按照全域旅游发展要求,聚焦“一山一湖一城”、“湖城一体”的发展理念,科学构建“一心引领、两廊延展、三区带动、四线串联、五品融合、六业联动”发展布局,围绕“强基础、提质量、增效益、补短板”,着力打造城乡联动、多元发展、要素集聚、功能完备的生态休闲、亲水娱乐、康养度假、特色民宿、富硒美食旅游产品体系,打造安康全域旅游,推动全市旅游由点线旅游向全域统筹发展,由单一观光型向观光休闲度假复合型产品转型,由冷热不均的节假日旅游向稳定有序的常态化旅游拓展。

专栏8 安康市秦岭地区生态旅游环境保护工程

景区景点环境提升工程:针对瀛湖文化旅游产业基地、宁陕上坝河省级旅游度假区、凤凰山休闲度假旅游区、汉阴凤堰古梯田景区等景区,提升综合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景区旅游公厕、环卫设施、安全防护设施、监控指挥设施、污水处理设施。

新景区环境综合保护工程:针对安康市西城洞天大凤凰山风景(名胜)区、石泉云雾山鬼谷岭旅游景区、宁陕悠然山景区、旬阳神仙洞旅游景区等新建景区,新建污水处理厂,建设环保公厕、垃圾收集点,购置垃圾清运车。同时适当在外围科学选设地点,建设垃圾填埋场。使景区垃圾处理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 建设供排水、排污体系、景区数字化体系、景区生态厕所等基础设施。

旅游新业态培育项目环境保护工程:针对引汉济渭“思源旅游”新型水利旅游景区、安康市自驾车营地体系建设、秦岭山地森林体验度假旅游区、541国道生态旅游经济带等项目,托各县区、重点景区及旅游交通干线,建设自驾车、房车,或自行车营地。规划建设自驾车、房车停车区、山地赛车道、汽车旅馆、营地影院、真人CS场地、户外拓展训练基地、森林木屋、帐篷露营地等,加强营地道路、用电、给排水、照明、网络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优化生态环境。

旅游特色小镇环境治理工程:针对宁陕县皇冠镇(健康小镇)、旬阳县城关镇(太极古城)等特色小镇,完善供排水、排污体系等基础设施。建设环保公厕、垃圾收集点,购置垃圾清运车。同时适当在外围科学选设地点,建设垃圾填埋场。加强环保宣传,建设环保警示牌或标语等,引导游客提高环保意识。

重点旅游示范村环境治理工程:针对石泉县后柳镇永红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基地)、宁陕县筒车湾镇七里村(筒车水乡•七里人家)等示范村,建设环保公厕、垃圾收集点,购置垃圾清运车,大力加强生态环保措施,优化生态环境。加强环保宣传,印发环保宣传材料,引导游客提高环保意识。

五、加强负面清单管控

根据《陕西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试行> 》的要求,安康秦岭地区各区县提供的资料进行整理汇总,涉及产业的负面清单主要有限制类和禁止类,各区县负面清单制度或要求如下表所示:

安康秦岭区域各区县列入负面清单的项目说明

第八章 基础设施与城乡建设

在充分保护秦岭生态环境的前提下,科学布局基础设施与城乡建设,进一步加强规划建设过程中和实施后的环境评价监测和生态修复,推进秦岭地区生态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协调统一。

一、加快绿色交通设施建设

高度重视交通建设对秦岭生态环境的影响,按照建设生态路的理念,充分发挥经济社会效益,兼顾生态效益,建设安康秦岭地区绿色交通网络体系。在秦岭范围内进行交通设施建设应该统筹规划、科学选线、坚持边建设边恢复、保持生物多样性和水源涵养等功能,尽量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和破坏。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不占或少占林地,对建设周期长、生态环境影响大的建设工程实行工程环境监理。

加强道路两侧补绿、植绿、护绿,并对取料场、废弃物堆放场进行有效治理和绿化恢复,对公路建设过程中的垃圾进行处理,在某些路段设立防尘措施,不得向河道、湖泊、水库等水体倾倒废弃物。

加强危险品道路交通运输环境风险的防护措施,设立危险品运输定点检查站,安排相关人员对秦岭区域危险品运输车辆开展入境检查、重点护送、出境通报等,防范风险事故的发生。

修建野生动物通道等保护措施,可视具体情况建立防噪声的隔离栏,减少对野生动植物栖息环境的影响,避免形成新的生态孤岛。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内的道路设计方案必须经过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公共交通站点应结合城市公共设施建设,逐步规划每隔1000米建立一个厕所,每隔300米设立垃圾箱,提倡绿色环保出行。

加快秦岭地区路网建设,加强城乡联系,缩小城乡差距,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实现100%的镇办和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400人以上自然村通水泥路,基本实现以县乡道为局域骨干、村组公路为基础的干支相连、布局合理、具有较高水平的乡村公路网。

二、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

在确保秦岭范围内城乡规划的制定和实施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前提下,以建设“秦巴明珠,生态安康”为总体目标,以人为本、产城融合、改革创新、依法治市,做靓中心城市、做美县城、做优集镇、做好新型社区、建设美丽乡村,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完善城市治理体系,提高城市治理能力,以城镇棚户区改造、片区综合开发、完善服务功能为重点提升城市品质内涵,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构建“一心一带、七城多点”的新型城镇体系,形成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新格局。

加强特色小城镇生态环境建设。中心城市新建污泥处理厂1座,污水处理厂1座,改扩建1座,新建污水提升泵站4座,敷设污水管道250km,沿江沿河排污口治理达标排放。新建县级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6个,镇级污水处理设施约80个,镇级垃圾处理设施约80个,500人以上安置社区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约850个,污水管网约1000公里。

加强美丽乡村及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结合避灾扶贫移民搬迁安置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科学推进村庄整合和集中居住,在秦岭地区重点打造50个示范村庄。围绕“宜居、宜业、宜游”总体要求,重点加强农村公路、宽带、饮水、照明、环卫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配套,开展生态文明村镇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实现广大农村生态美、村容美、庭院美、生活美、乡风美。

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环境治理。逐步建立、完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给排水等公共设施。全部建成垃圾处理场和污水处理厂。在秦岭人口相对集中的村庄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公共卫生管理,统一规划建设生活垃圾、污水等收集处理设施。

更加注重开发利用活动的生态环境保护。建立完善项目审批工作流程,规范项目论证会审制度,建立健全项目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办法;从严控制新建矿权数量,加强对现有采矿权的监管,治理恢复已闭坑矿山的生态环境;做好各区县重大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保护。

强化移民搬迁后的生态保护。坚持政府主导与群众自愿、政策支持与市场推动相结合,因地制宜选择搬迁安置方式,选好安置点,强化搬迁后的生态保护,对搬迁后遗留下的房屋建筑等进行拆除,变更为农地或林地,在水源地修建保护设施,以自然恢复为主辅助必要的人工修复,尽快修复搬迁后的生态环境。

为更好的保护秦岭区域生态环境,努力把生活在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生态环境脆弱区,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农村人口,包括自然保护区和生态脆弱区的人民群众逐步实施搬迁计划,到2020年秦岭地区要完成5.15万户,16.56万人搬迁安置任务。

专栏9 “十三五”期间安康秦岭地区搬迁安置任务

三、加强水源保障管理

大力发展以山丘区、城区为主的集雨工程建设,积极推进“海绵城市”试点建设,科学利用雨洪资源。提高城市污水处理标准与处理率,建立城市污水厂中水利用补贴机制,推进城镇污水处理中水回用设施建设。继续推进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加大对农村自来水饮水工程的投入,提高自来水的普及率。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控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以及各级政府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四项制度”,认真落实各级“河长制”。

四、有效实施生态修复

对于生态环境受损严重地区,责令制定相关整改方案和时间表,采取严格的区域审批限制,依法暂停办理相关行业领域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审批手续。对现有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企业,依法限制生产、停产整顿。对监管不力的政府部门及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对于生态环境受损临界区域,加强监测与预警,科学实施山水林田湖系统修复治理,遏制生态系统退化趋势。

区分不同类型,合理制定相关修复方案。优先保护良好生态系统和重要物种栖息地。针对生物多样性地区,采取以封禁为主的自然恢复措施,辅以人工修复;建立和完善生态廊道,采取封禁等措施,提高生态系统完整性和连通性;有条件县区可逐步推进生态移民,降低人类活动强度,减小生态压力。对于水源涵养地区,推进退耕还林、封山育林等生态工程建设,加强河道治理和面源污染治理,提高水土保持能力。

加强地质灾害治理。安康市秦岭地区涉及的各区县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全面进行山地灾害普查基础上,摸清危害较大的山洪、泥石流发育地带和数量,有计划地进行区域性灾害评估和小流域灾害危险性评估,完成秦岭山地自然灾害危险性区划并编制图册。

第九章 民生改善与脱贫攻坚

在严格保护秦岭生态环境的前提下,贯彻国家扶贫攻坚战略和安康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的要求,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完善公共服务的同时,强化生态保护力度与生态修复建设,促进安康秦岭地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一、脱贫攻坚

坚持扶贫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促进、精准帮扶与特困山区开发紧密结合、避灾扶贫移民搬迁与新型城镇化建设相结合、精准施策与到村到户扶持相结合、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并重、脱贫攻坚与社会保障有效衔接,到2020年,如期实现秦岭地区76个镇的人口全部脱贫“越线”,坚决打赢秦岭山区脱贫攻坚战。

大力实施集中安置、统规统建,加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实现易地搬迁脱贫;突出特色产业发展促脱贫,实施“一村一品、一户一业”产业推动行动,在专项资金、品牌培育、技术培训、政策引导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建立就业和社保服务平台,组织实施贫困户子女职业技术技能培训,引导劳务创业脱贫;争取退耕还林、公益林以及当地劳动力护林补偿,实现发展产业、促进就业、生态补偿脱贫;强化素质教育和技能培训,免除贫困家庭学生13年教育学杂费,发展教育事业脱贫;完善医疗救助机制,落实救助政策,扩大救助范围,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加大社会保障、医疗救助及特殊群体关爱服务,实现社会保障兜底脱贫。

在完成上述脱贫目标任务的同时,要对可能造成的环境问题预先考虑,实现扶贫与环保双赢共进。出台和完善有关扶贫规则制度、技术标准、评价方法、评估规范等。指导地方政府编制具体扶贫规划,并对扶贫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定全面整体、统筹兼顾的科学规划,合理利用环境资源,切实改善生态环境,实施扶贫攻坚计划,异地搬迁扶贫工程涉及环境资源和生态环境问题较多,在实施此项工程时,要有具体规划,并要根据环境敏感程度,进行不同深度的环境影响评价,采取生态环保措施。

要精准识别自然生态禀赋和生态环境容量,弄清地方环境承载能力,选准地方经济发展产业进行扶贫,适度扩大规模,推进产业规模化,并对产品进行深加工,加大循环经济发展。避免一个地方过度发展单一产业,导致地方生态环境退化或恶化。

在修路、建房等扶贫工程中,按避免、减缓、补偿和重建的生态环保原则,采取环保措施,防止生态破坏。凡涉及很难恢复的敏感生态保护目标,如特殊生态敏感区、珍稀濒危物种时,必须提出可靠的避让措施或特殊保护方案;涉及采取措施后可恢复或修复的生态目标时,制定恢复、修复和补偿措施。各项环保措施要有针对性,提出实施时限和估算经费,要与扶贫工程同时进行环保工程的设计、建设和验收,确保生态环保措施落实到位,发挥效果。

二、公共服务

完善安康秦岭地区的公共服务,对于促进秦岭地区生态环境建设具有积极意义,也是安康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的必然要求。

推进人口发展信息化建设;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构建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度为重点,以商业保险、慈善事业、职业年金、企业年金等为补充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推进社保“一卡通”建设,扩大覆盖范围,提高保障水平;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全面提高,居民享有的医疗卫生计生保健水平和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创业促进就业,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发展面向大众、服务中小微企业的低成本、便利化、开放式服务平台。以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为重点,统筹做好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退役军人等群体就业工作。

第十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政绩考核体系

强化组织领导,坚持把环境保护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程,人大、政协监督重点领域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体系,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秦岭生态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辖区秦岭范围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单元,将保护区划细划小,明确权责边界,做到网格边界清晰、任务明晰。逐级明确网格单元监管职责和责任人,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实现动态监管全覆盖、铁腕执法零容忍。健全镇(办)、村三、四级网格体系,推行所有区域“一张图(网格划分图)、一张网(网格管理网)、一套标准(工作标准流程)”的秦岭生态保护精细化管理制度。

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纳入“三项机制”考核奖惩和领导干部追赶超越积分制管理的重要内容,增加生态环境考核权重,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每年与县区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签订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书,并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建立由发改部门牵头,环保、国土、林业等部门协调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强化保护职责,确保规划任务实施

坚持源头控制,严把建设项目准入关。把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生态恢复治理方案等作为项目核准的前置条件,严把准入关口,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不合理的项目不准建设,海拔高度在1500米以上的区域和涉及需特殊保护的敏感区域不准开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严重的项目不准建设。

坚持严守红线,规范自然保护区环境监管。进一步加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与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建立观测站并开展日常观测巡查,对自然保护区内存在的采砂、养殖等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对违法开发项目责令停止建设并予以行政处罚。

强化秦岭生态管控,全面启动秦岭生态保护规划和生态红线划定工作,严格执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组织开展“三保三治”行动,整合关停矿山企业、采石场,对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进行恢复治理。狠抓问题整改,按照“六个不放过”要求对账销号管理,确保不折不扣整改到位。

三、加大资金扶持,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加大争取中省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优先对县域全部在秦岭保护区内的宁陕县、禁止开发区和限制开发区的区域占比较多的区县,按保护的国土面积和生态环境价值核定生态环境补偿费并相应增加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原则,加快建立秦岭生态损害者赔偿、受益者付费、保护者得到合理补偿的运行机制。

将环境保护重点项目纳入到市县(区)重大项目投资规划中,拓展融资渠道。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应纳入市政建设规划,按照“污染者负担”和“保本微利”原则,完善城镇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落实建设资金和运行经费。积极推进政府投资与民间投资相结合的融资机制改革,推广PPP模式发展公益性服务及环保事业。

四、运用科技手段,加强生态保护力度

利用大数据、物联网、无人机等先进监测、监管技术手段,以实施自动化分级实时监控、定位以及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等。加强固定卫星监测站建设,加强区域GPS定位及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各级中心测报点增加必要基础设施和设备,形成完整的监测预警系统,对秦岭主要森林病虫害发生趋势、森林火情预警预报、土地矿产勘测以及动植物活动规律情况实施有效监控。

充分利用水污染防治检测检验新技术,对涉及秦岭地区的各出水口、排污口、河道流域等不定期开展检查,确保水环境安全保障;利用遥感卫星技术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情况进行监测,做到准确定位,及时排查隐患和潜在风险。加强科技创新,研发新型的节能环保、绿色低碳技术与产品,减少或消除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和破坏。

五、加强宣传教育,完善公众参与机制

建立秦岭生态保护基金,用于秦岭生态保护。各级、各部门要带头学习秦岭生态保护的各项条例、规划与规章制度,广大执法人员要准确掌握执法的权限、程序和责任,确保规划得到全面贯彻实施。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和互联网等新媒体,深入宣传秦岭保护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营造贯彻实施规划的社会氛围。继续开展保护大秦岭青年志愿者活动,利用“世界环境日”、“爱鸟周”、“世界生物多样性日”、“国际湿地日”等各种纪念活动,提高公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完善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制度,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议事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12369环保热线作用,拓宽和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定期公布环保违法企业名单,曝光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环境违法行为,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环境保护工作。

加强人才培训。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的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宣传教育人才队伍,并通过他们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知识扩大到广大的农民、城镇居民、大学生及中小学生;有组织的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集中宣讲,生态体验,教学实习,社区共建,绿色营地,国际合作及图书、影像、挂图资料的编制与传播,使关注秦岭、保护秦岭成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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