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环保网获悉,日前,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发布了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章 “十三五”规划的现实基础和发展趋势
一、秦岭西安段基本情况
秦岭西安段位于秦岭中段北麓,地处北纬33º42´~34º23´与东经107º40´~109º49´之间,东西长100公里,南北纵深30~60公里,其范围包括沿山路以北1000米至西安市东、西、南行政界限,面积5852.67平方公里,占西安市国土总面积的57.9%。自西向东涉及周至、户县、长安、蓝田、灞桥、临潼六个区县,425个行政村、700个自然村,人口达81万人。
西安境内的秦岭北坡年平均气温13.0~13.4℃,年降水量507.7毫米~719.8毫米,植被覆盖度69.24%,植物资源138科、681属、2224种,古树名木1.8万株 ,动物资源有兽类55种、鸟类177种,珍稀物种有朱鹮、大熊猫、金丝猴和羚牛。秦岭北坡山水资源丰富,总计有山163座、山峰71座、峪93条、沟465条、河流118条、支流26条。海拔超过2500米的高山有30多座,自西向东主要有太白山、秦岭梁、首阳山、静峪脑、光头山、牛背梁、南五台、终南山(狭义)、翠华山、箭峪岭等,其中周至县境内的秦岭主峰太白山海拔最高,为3767 米。山岭两侧山谷众多,大的峪道有50余条,著名峪道有骆峪、黑峪、田峪、涝峪、太平峪、高冠峪、沣峪、子午峪、石砭峪、库峪、汤峪、辋川峪、蓝峪、流峪、清峪等。秦岭北坡水资源量约40亿立方米,占关中地表水资源总量的61%,是渭河的主要补给源,直接关系着西安等大中城市的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及八百里秦川的工农业用水和生态环境用水。矿产资源主要有铁、锰、钛、铅、锌、铜、金、滑石、大理石、白云岩等57种。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8处,宗教遗址17处,古村古镇15处,森林公园15处,地质公园1处。
二、西安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回顾
(一)成绩与经验
1,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委员会成立。2011年6月,西安市政府成立专设机构:西安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同年7月,灞桥区、临潼区、长安区、蓝田县、周至县、户县沿山六区县秦岭办成立。至此,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省、市、区三级管理体系形成。
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机构,负责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统筹协调工作;沿山六区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在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相关区县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辖区内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具体监督管理工作;发展和改革、规划、财政、环境保护、国土资源等19个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依法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2、法制建设基础形成
2007年11月24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基础上,陕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了《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这是我国第一次为一座山脉立法。2013年6月27日,西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省市立法基本完成,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入有法可依阶段。
3、规划体系雏形显现
2013年,按照《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编制完成了《大秦岭西安段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11-2030)》、《大秦岭西安段生态环境利用规划(2011-2030)》,明确了大秦岭西安段生态保护区内的产业、旅游、矿产、水土保持、水资源、植被资源、生物多样性等保护利用规划,使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各项专项规划的设立有据可依,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章可循。
4、专项治理工作见效
省、市、区三级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机构针对乱采滥挖、乱排滥放、乱搭滥建、乱砍滥伐现象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截至2014年底,秦岭北麓西安段202栋违法建筑处置工作完成; 2015年6月底,违法勘查开采全部取缔;2015年底,全市采矿权减少到30个以下,探矿权减少到15个以下;关闭采石场26家,取缔砖瓦厂7座;清理乱搭乱建67处;对沿山、沿河、沿路的农家乐实行周期整顿。
5、生态环境面貌改善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秦岭生态保护建设“一年有模样、两年出形象、三年大变样”的总体要求,西安市政府先后投入25亿元,实施景观示范、路灯点亮、山体保护、河道治理、道路扩建、古镇建设、文化体验等一大批项目。截止2014年底,秦岭北麓直观坡面绿化工程完成造林7.47万亩,新环山路绿化补植工程完成绿化面积104万平方米;太阳能路灯点亮工程完成34公里;五台、子午、葛牌、玉山4个特色古镇建设初具规模;子午大道及东西出入口等重要路段界碑标识建设完成,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范围四至界限明确。秦岭浅山区生态环境面貌有较大改观,已经成为西安市民休闲度假的必选之地。
6、生态保护宣传逐步加强
根据省、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要求和秦岭保护管理需要,市级成员单位和各级秦岭管理机构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渠道,开展形式多样、体验互动的宣传活动,确定每年3月第三个星期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周,积极营造全民参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使生态保护理念逐渐深入人心。
(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生态保护意识较弱、生态文明理念有待强化
生态文明理念尚未形成,保护与发展的矛盾仍然存在。少数部门、单位生态保护意识淡薄,受短期利益的驱使,缺乏对可持续发展战略思考,对秦岭保护条例、措施重视不够、执行不到位,监管和执法流于形式;民众的生活方式、行为习惯尚未发生根本转变,部分山区群众存在“靠山吃山”思想,偷猎、偷伐现象仍然存在,部分群众在享受自然美景的同时,破坏环境的行为时有发生。
2、管理体制尚需创新、保护机制有待完善
省市县设立的秦岭保护机构职权有限,市级相关职能部门和沿山区县政府保护责任不够明晰,存在条块分割、多头执法、监管无力的问题,未形成相互协调、上下联动的机制和合力。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生态补偿机制、资源开发补偿机制有待建立健全。
3、法律体系尚未健全、规划体系有待完善
各相关部门、区县尚未完全根据自身职责制定《条例》的实施细则,影响《条例》的实施效果。在秦岭保护总体规划的框架下,各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尚未出台,完备的规划体系有待形成。
4、科技创新不足,监管技术、能力亟需提升
受资金缺乏以及专业技术人员尚未有效整合的影响,秦岭生态保护的研究缺乏系统性,研究成果未能及时转化;受监管装备配置低、经费落实难、人员编制少、综合素质低的制约,秦岭生态保护监管体系不完善,市-县(区)-站-员的四级监管网络尚未建立,而秦岭办作为协调部门,在进行监管时易受其他部门制约,导致监管能力较弱。
三、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发展机遇与挑战
(一)生态环境保护成为我国未来发展的基本国策
生态环境保护已经成为全球发展不容忽视的要素之一。党的十八大提出“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已经成为我国基本国策。习近平总书记针对生态环境保护提出了要“算大帐、长远账、整体帐、综合帐”、“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系列重要论述。未来十年,生态环境保护将是影响我国经济转型、产业调整的关键因素。
(二)生态环境保护成为推动改革创新的原动力
深化制度改革,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法制体系,是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推进的重要保障;强化科技创新,以先进科技手段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是生态文明建设持续发展的强大动力。制度改革和科技创新将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途径。
(三)生态文明新理念成为社会新时尚
随着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建设水平的提高,人们对良好生态环境的诉求日益高涨。让人民群众呼吸新鲜的空气,喝上干净的水,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培育生态文化,倡导绿色健康、勤俭节约的生活方式,创造人人、事事、时时崇尚生态文明社会氛围,已经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未来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
同时,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也面临着经济增长、资源需求压力增大等挑战。秦岭北坡作为西安生态绿肺,担负着关中水源涵养以及天然生态屏障的重任,生态保护刻不容缓。加强对秦岭生态环境的保护是政府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所做出的重大决策。因此必须要建立最严格的标准、最严格的措施、最严格的监管以及最严格的干部问责制度,杜绝无序的矿产资源、旅游开发行为,确保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有效推进。通过探索开展绿色产业实现区域内的经济效益提升,改善当地居民生活水平,有效化解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效益之间的矛盾。
习总书记指出,“陕西的生态环境保护,不仅关系自身的发展质量和可持续发展,而且关系全国生态环境大格局”,秦岭作为陕西生态环境重要一环,必须进行严格的生态保护。经过数十年的努力,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已经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果,但是存在的问题也较多,在目前大力提倡生态环境的形势下,秦岭必须牢牢抓住这一机遇,制定科学的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为西安市、陕西省乃至全国的生态环境改善作出应有的积极贡献。
四、规划主要依据
(一)《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2010)
(二)《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试行方案》(2013)
(三)《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07)
(四)《陕西秦岭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2002)
(五)《关于开展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陕政发(2003)17 号]
(六)《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秦岭北麓及环山路区域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市政办发(2006)72 号]
(七)《西安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
(八)《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13)
(九)《大秦岭西安段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11-2030)》
(十)《大秦岭西安段生态环境保护利用总体规划(2011-2030)》
(十一)《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2009)
(十二)《秦岭北麓环山路两侧用地规划》(2004年5月通过市政府审批)
(十三)《西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第二章 “十三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立足于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和秦岭国家公园为目标,坚持“以生态环境保护为核心、以深入挖掘和传承历史文化为抓手、以旅游产业发展为支撑、以生态保护、科学利用、可持续发展为主题”,通过广泛宣传、合理规划、综合治理、严格执法,最大程度地保护秦岭生态环境,促进区域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努力实现“山青、水净、坡绿”的总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
把保护放在优先位置,发展为保护、保护促发展。加强生态环境监管,规范各类资源利用和经济社会活动,防止造成新的人为生态破坏和环境安全问题。坚持治理与保护并重、建设与管理并重,使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设工程长期发挥作用。
(二)坚持“以人为本,优化环境”
着力改善人居环境,增进民生福祉。把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的根本出发点,按照严格项目审批验收、严格环境执法监管、严格防范环境风险的“三严”要求,加大保护和治理力度,切实解决好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问题。
(三)坚持“绿色发展,产业升级”
突出“山水资源,文化遗存”主线,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控制开发强度,将区域产业方向定位为:利用秦岭独特的资源条件,稳妥有序的发展环境保护、生态旅游、生态观光农业、生态人居、康体生命、研发创意等产业,以绿色链条拉动生态经济可持续发展,推动区域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四)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政府部门发挥主导作用,通过制定法规标准、建立健全政策和机制、加大投入力度等措施,加强重要领域与重点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和监管力度。同时,加大宣传,鼓励和支持社会团体、公众参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全过程。
三、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以维护生态安全、改善环境质量、促进区域发展为目标,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为中心工作,以解决秦岭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为导向,开展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加快生态建设与修复。到“十三五”期末,建立完善的秦岭生态保护制度体系;实现生态环境监管现代化;生态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取得初步成效;区域发展达到绿色化、低碳化、循环化,实现秦岭保护与发展的内在统一、相互促进。
(二)指标体系
在深入评估秦岭生态保护区生态环境现状的基础上,结合保护区“十三五”发展总体目标要求,依照完整性、代表性、适量性、可达性原则,参照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方案和目标体系,确定以下指标体系。
西安市“十三五”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指标体系
1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2生产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0%建制镇
3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60%建制镇
4空气环境质量达到环境功能区Ⅰ级要求
5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化学需氧量COD、二氧化硫SO2、氨氮NH3-N、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COD二氧化硫SO2氨氮NH3-N氮氧化物≤4.5、≤3.5、≤0.5、≤4.0(吨/平方公里)
6污染土壤修复治理率≥80%
7农村秸秆和粪污等资源化利用继续完善资源再利用设施、设备,资源利用率达90%以上
8清理农家乐挤占河道达标率100%生态环境保护
9水资源保护一级水源地100%实施封闭保护
10生物多样性保护90%以上的国家重点保护物种和典型生态系统类型得到保护,80%以上的就地保护能力不足和野外现存种群量极小的受威胁物种得到有效保护
11矿产资源保护清退及关闭矿山23家、探矿权21家,保留矿山达到国家绿色矿山标准
12人文资源保护完成人文资源底数调查,建立资源档案,60%以上重点人文资源得到保护
13山体保护山体90%以上保持自然风貌
14地质遗迹保护对主要地质遗迹明确数量、类型、价值及保护策略。80%以上重点地质遗迹得到保护
15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创建保护区的乡镇、行政村基本达到市级生态创建考核标准、50%达到省级考核标准。生态文明先行示范村镇达到30%以上
16地质环境保护保护区内严格执行地质环境保护规定,防止人为诱发地质灾害,严格贯彻执行新建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强化保护区内现有地质灾害点群测群防措施,重点区域建立专业设备监测,覆盖率达30%以上
17生态环境监测及应急响应网络初步建立起以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估为核心的生态监管及应急响应体系。初步建成秦岭西安段监控体系,重点区域100%覆盖生态文化建设
18公众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满意率≥85%
19生态研究及宣传深化研究,进一步完善规划体系,完成旅游、矿产、水土保护、水资源、植被资源、生物多样性等保护利用专项规划。建立秦岭保护宣传长效机制和秦岭文化推广工作,生态文明知识普及率达100%
20城镇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率75%
21清洁能源使用率≥50%生态制度建设
22资金安排及投入年度生态环境保护投入占区内生产总值的比例≥3%;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率≥90%
23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政策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生态补偿机制,使水源保护地、生态保护地等区域居民逐步享受基本均等的公共服务;完成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相关配套管理制度建设
24执法监督严格落实专项执法和重点区域联合执法制度,实现执法监察网络全覆盖,对上级通报、群众举报的案件查处率达100%
25环境信息公开率100%
第三章 空间布局
一、空间布局原则
(一)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原则
划定生态保护区空间布局的目的,在于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更加合理的利用各类自然资源,发挥生态环境功能,减少灾害,推进区域可持续发展。
(二)突出秦岭自然特点与生态功能原则
以森林生态、流域生态系统为核心,以高程垂直带分布为依据,使之与秦岭生物多样性、水源涵养、水土保持三大生态功能有机结合,以利于生态环境的保护与生态功能的发挥。
(三)相似性与发生学原则
任何生态系统功能的物质基础是其结构和组分的相似性。组分与结构的相似性,是因为有大致相同的环境和经历大体一致的过程,并处在相似的阶段。这是一切生态保护区分区的科学基础。
(四)因地制宜,方便管理原则
为了方便管理,需要因地制宜调整功能区边界,使之尽可能与区县级行政边界相一致,以方便实施与管理。
二、空间布局依据
(一)秦岭山地的主要生态功能和辅助功能;
(二)秦岭山地地形、气候、植被分布情况;
(三)秦岭山地的生态环境状况与生态功能现状;
(四)秦岭山地生态功能的发挥与当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需要。
三、区域空间布局
通过对区域内生物多样性、地质构造、野生动植物栖息地、河流水系及水源涵养区进行综合分析,以维护生态安全、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区域发展为目标,按照创建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示范区建设标准,将秦岭西安段划分为生态保护区和生态协调区两部分。山体坡脚线以上为生态保护区,以下至环山路北1公里为生态协调区。
(一)生态保护区区划
生态保护区主要包括区域内自然保护区、河流水系、水源涵养地、风景名胜区、珍稀动植物栖息地、地质公园、地质遗迹保护区、不同级别的森林公园。根据不同区域的主要生态功能,具体分为生物多样性功能区、水源涵养功能区、保护与旅游发展互动区三部分。
1、生物多样性功能区
大体分布于海拔2600米以上中高山针叶林灌丛草甸区和自然保护区的区域,以生物多样性为主要功能,水源涵养为辅助功能。该区为禁止开发区域,也是绝对保护区域。生态环境基本处于自然状态,人类活动干扰较轻,野生动植物资源丰富,具有较高的科研和景观价值。以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特殊的生态环境为重点,通过强化管理、监督、加大执法力度、重建和修复,防止造成新的破坏,切实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的完整性和原始性。
2、水源涵养功能区
海拔1500米以上至2600米之间的秦岭中山针阔叶混交林地带,该区为限制开发区域,以水源涵养功能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为主。通过实行严格保护下的适度利用,恢复和提高生态系统的功能,重点保持良好的生态平衡,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实现区域可持续发展。禁止房地产开发,只允许配设必需的旅游标识,限制区域内的旅游活动。通过强化监督管理,加大执法力度,消除新的重大破坏,扭转人为不合理活动导致的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
3、保护与旅游发展互动区
该区位于海拔1500米以下的秦岭低山丘陵地带。由于历史原因,该区域植被大量破坏,水土流失严重,人口较为密集,旅游发展活跃,人类活动频繁,成为生态环境破坏最为严重的地带,也是保护与利用冲突最大的地带。该区域为秦岭生态保护的重点区域,主要以控制水土流失、恢复森林植被、减少自然灾害,适度发展区域经济为目标。加大水土保持力度,杜绝新的人为水土流失,合理利用国土资源,禁止房地产开发,只允许建设小型旅游服务设施,发展生态农业、生态林业,建立适合地区特点的绿色生态经济系统,并通过一系列旅游导识系统的设计,引导游客旅游消费方式从污染型向生态型转变,减轻本区域旅游活动对秦岭带来的环境负面影响,还秦岭一片净土。
(二)生态协调区区划
1、总体定位
以生态保护为核心,以秦岭独特的“山水资源、文化遗存”为依托,打造集文化旅游、创意研发、康体养生、生态观光农业等功能为一体的保护与适用相结合的全新生态体验式综合区;按照组团发展,建设大分散、小集中为特色的生态田园城镇。
2、功能定位
秦岭特色“生态观光旅游带”。保护和利用各风景名胜区,挖掘宗教文化旅游资源,提升自然休闲观光旅游品质。
秦岭创意研发“百里科技长廊”。依托秦岭的丰富资源和产业结构调整契机,打造智力资金密集型的文化创意基地和高端研发中心。
秦岭特色“康体养生基地”。梳理中药材资源,推广中药材种植技术,扶持中药材基地,结合地热资源,研发温泉疗养、康体健身等康体养生产业。
秦岭特色“民俗文化展示区”。依托丰富的民俗资源和良好的自然环境,发展集住宿、观光、体验为一体的特色生态民俗文化产业。
秦岭特色“生态慢行体验区”。依托秦岭北麓西安段浅山区、环山路的山麓型绿道系统,打造以休闲游憩为主要功能的、兼具生态恢复、文化教育和美学意义的复合型绿道。
3、总体布局
生态协调区范围包括山体坡脚线(25度坡线)至环山路以北1000米区域。根据环山路沿线空间发展形态,依托秦岭有限的空间和生态承载能力,按照“点上利用、面上保护”的要求,在保护优先的前提下,规划形成主线明确、组团发展、城镇点缀、山水掩映、田园衬托的“一轴、六纵、四组团”的空间结构模式。
区域产业发展应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及其他相关文件结合,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坚持“差异性发展、区域性引领”的原则,突出“山水资源,文化遗存”区域产业方向,形成主线明确、城镇点缀、山水掩映、田园依托的空间结构模式,点状组团式发展以旅游文化、研发创意、康体养生、生态观光、旅游度假、休闲养生、商务培训、生态居住、科技研发、新农村社区建设为主的生态产业;以户外旅游用品装备、智能展馆及陈列设备、智能旅游设施设备为主的旅游装备制造业以及互联网+旅游的全新模式,积极发展老年旅游、研学旅游、中医药健康旅游;实施乡村旅游提升计划,开拓旅游消费空间,最终实现生态环境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一轴”: 即沿新环山路以北1000米向南至山脚线,东西延伸至蓝田、周至出境界的发展主轴;根据环山路发展轴沿线空间、发展形态、资源分布及行政区划,将发展轴细分为蓝田康体养生旅游区、长安文化旅游休闲区、户县高新科技旅游观光区、周至道文化旅游休闲区、临潼国际旅游度假区五大功能分区,共筑一条生态旅游发展带。
“六纵”: 即以黑河、涝河、沣河、潏河、浐河、灞河为依托的绿色生态带;
“四组团”:即生态观光旅游组团、宗教人文旅游组团、统筹城乡发展示范组团、北坡居民点保留组团。
生态观光旅游组团——以地质公园、森林公园、植物园、农业示范园等为重点打造秦岭旅游示范区,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区。根据资源特色,生态观光组团主要分布在蓝田康体养生旅游区和户县高科技旅游观光区。
宗教人文旅游组团——依托楼观道文化旅游休闲区、南五台、太平、草堂文化旅游观光区、关中民俗博物馆等打造环山路人文旅游体验区。根据资源特色,宗教人文旅游组团主要分布在周至道文化旅游休闲区和长安文化旅游休闲区。
美丽乡村发展示范组团——以玉山、厚畛子为代表,推进美丽乡村、生态镇、村及生态园区建设。
北坡居民点保留组团——现有较大的居民点或山上移民所形成的主要居住地。
根据四大组团沿线各区县重要资源特征,在玉山镇、蓝关-普化、焦岱-汤峪、王莽、五台、杨庄、滦镇、庞光-草堂、石井、楼观-集贤、马召、翠峰等十二个区域,合理规划以现代农业为支柱,生态观光、创意研发、康体养生、民俗文化等四类产业为支撑的产业体系,形成12个生态亮点,共同打造166公里长的生态旅游观光带。
其中:蓝田县3个节点区域、长安区4个节点区域、户县2个节点区域、周至县3个节点区域。
第四章 主要任务
以《大秦岭西安段生态环境保护利用总体规划(2011—2030)》为依据,紧扣《大秦岭西安段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11—2030)》的保护原则,加快实施重要生态功能区规划、加强重点资源保护、发展绿色产业、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维护西安乃至国家的生态安全,建设“好山、好水、好人家”的秦岭生态人文家园;探索生态保护和科学利用相协调的“大秦岭”保护模式,通过对秦岭的深度保护和科学利用,使秦岭成为一个高度衔接中国南北的保护性和适用型兼具的综合型国际生态保护示范区和探索区。
一、加快实施重要生态功能区规划
研究制定规划区生态红线管理办法,加快生态保护工程建设,修订编制各类专项规划,完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体系,将生态功能保护和恢复任务落实到村镇,形成“点上开发、面上保护”的区域发展空间结构。
(一)研究制定规划区域生态红线管理办法
根据《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指南》(环发[2015]56号)规范要求及《西安市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红线划分工作调研方案》的相关思路和生态红线的划分成果,研究制定秦岭生态红线管理办法,强化对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敏感区域、生态脆弱区域的有效保护监管。
(二)加快划定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
将重点水土保持区、天然林保护区、地质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湿地等具有重要生态功能或生态敏感区域划定为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以保护为重点,围绕实施堤防、蓄滞洪区、湿地等生态工程建设,深入推进生态秦岭保护建设,构筑秦岭山地生态屏障。
(三)修订完善各类专项保护规划
根据不同区域的生态功能区及功能保护和管理要求,编制和完善山体保护规划、森林生态系统保护规划、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湿地生态系统保护规划、水土保持规划、矿产资源保护规划、地热资源保护规划、地质环境保护规划、文化保护规划、水资源与水环境保护规划、区域旅游及环境保护规划、道路交通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峪口保护规划及自然灾害防治规划等各类专项规划,提出符合秦岭生态保护要求的管理规程与意见。
(四)制定生态保护与绿色产业发展规划
依据《西安市产业发展规划》总体思路,结合秦岭现状与特点,本着保护与发展并重、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原则,编制秦岭保护区绿色产业功能区规划,明确倡导产业、控制产业和严禁产业。制定生态农业发展规划、生态旅游发展规划、生态矿业发展规划,划分出绿色林业经济产业带、粮食种植业产业带、养殖畜牧业产业带、果蔬业产业带、休闲观光农业产业带、现代农业示范区、文化生态旅游示范区、生态文明示范区等绿色产业功能区,使区内绿色产业规划布局科学合理、协调发展。
二、加强重点资源保护
遵循保护优先、积极治理、因害设防的原则,加大区域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和恢复力度,结合已实施或规划实施的生态治理工程,切实加强植被资源、水资源、生物多样性、土地资源、湿地资源、矿产资源、人文资源、旅游资源的保护。
(一)植被资源保护
通过人工造林、封山育林等措施,重点对秦岭森林资源进行保护,建设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构建公益林生态系统;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和退耕还林工程,恢复秦岭林区的退化、衰退植物种群,严禁引入外来物种,同时对秦岭生态协调区的旅游活动加以规范,减轻旅游活动对秦岭植被资源的破坏,不断提高森林覆盖率和生态保障功能。
(二)水资源保护
加强秦岭饮用水水源地建设和保护,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移民搬迁工程。对生态保护区的水源涵养区及其上游区域,实行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推进次级河流污染综合整治;
强化企业排污监督管理,全面推行排污许可制度,加大重点污染源监督、监测和环境监察力度。
(三)生物多样性保护
以海拔1500米以上绝对保护,1500米以下加强保护的格局开展秦岭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完善生物多样性监测、评估与预警体系,在具有重要生态价值的生物多样性区域开展长期监测;根据生物多样性的分布特点,在秦岭自然保护区之间建立野生动物走廊带。加强对外来入侵物种监测、预警及控制,建立外来入侵生物的数据库信息系统和预警应急防治系统;在人类活动强度较大、保护措施未得到严格落实的重要生态保护区内,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和减贫示范点。
(四)土地资源保护
加强土地利用的规划与管理,通过因地制宜调整产业结构,规划空间布局,做到土地用途有效管制;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发展生态农业、生态林业,建立适合地区特点的生态经济系统;依托现有的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实施对典型区域的动态监测、重点区域人为水土流失、水土流失动态变化监测;严格执行各类资源开发和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申报审批制度,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使重点区域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加强地质环境保护,开展地质保护宣传,严格执行新建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防止诱发新的地质灾害;加大对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的综合治理,因地制宜开展搬迁避让或治理工程,消除或减少地质灾害威胁。
(五)湿地资源保护
加强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建设,实施湿地污染控制、湿地的恢复与治理措施,恢复秦岭湿地生态功能和支撑系统;通过加强湿地监测、宣传教育、科学研究和管理体系等方面的建设,全面提高湿地保护、湿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以及综合管理利用水平,最大限度地发挥湿地生态系统的多种功能和效益,实现湿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六)矿产资源保护
制定落实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建立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补偿机制和企业责任机制,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和生态环境管理监督机制;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健全矿山环境保护和污染排放监测体系;建立矿产资源开发退出机制,有计划、有步骤地促使现有的矿产开发企业退出保护区。
(七)人文资源保护
坚持“传承为主,抢救第一”的原则,开展文物古迹、宗教遗迹、古村古镇、名人故居、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人文资源普查工作,建立档案,划定保护范围,制定保护管理办法和宣传措施,实施重点人文资源发掘保护工程;坚持“原真性和整体性”相结合的原则,整合历史资源,结合河湖水系、山脉等地形地貌,树立历史与自然资源相结合理念;坚持“整旧如旧为主,配套发展为辅”的原则,深刻挖掘文化内涵。
(八)旅游资源保护
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旅游规划,制定加强生态旅游环境保护意见,规范旅游区、旅游项目的建设和经营行为;将旅游区的环境保护功能与游览功能严格分开,保护旅游资源,防止因旅游资源无序和过度开发导致环境污染和破坏,防止优质旅游资源受到建设性破坏;提升旅游景区基础设施水平,推进秦岭国际生态旅游示范区创建。
三、大力发展绿色产业,全面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
加快秦岭保护区传统产业绿色化,全力打造低碳化、高附加值、高技术的绿色产业体系;以生态产业示范园区建设为突破点,不断完善相关建设工程,带动区域绿色经济整体发展。
(一)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区
以建设生态型休闲农业产业带为发展目标,以休闲农业、设施农业、生态农业、特色农业、农产品加工与流通业为发展重点,以环山路沿线为纽带,以实现现代生态农业的经营产业化、农业功能多元化、农业设施现代化、农业发展科技化、生态环境优良化为主要发展方向,建设集休闲观光、科技示范、农业生产、城乡统筹和生态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新型都市现代农业示范区。
(二)全力打造秦岭国际生态旅游示范区
按照“全面保护,点上利用,组团开发”的功能布局要求,打造秦岭国际生态旅游示范区。实行统一管理、联合经营、整体推介,发挥秦岭生态、文化、休闲旅游资源优势,以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和历史文化遗迹、文物古迹为依托,遵循“突出地域特色”、“集中功能单元”、“强化区域协调”和“合理要素配套”的布局原则,整合保护区旅游资源,实现秦岭区域立体、科学的生态旅游发展。
认真做好游客流量流向的特点和规律的研究工作,优化不同区域道路交通架构,引导游客有序观光,彻底解决节假日秦岭域内道路拥堵问题,进一步减轻秦岭区域保护压力,实现保护和利用相结合、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生态局面。
在未来5年内,建成良性的生态旅游体系,不断提升秦岭各风景名胜区和森林公园的等级和品牌价值。以点带面,启动重点景区建设与提升工程,形成不同主题的旅游产品,实现太白山旅游观光区、楼观台旅游度假区、草堂科技产业基地、终南山文化产业区、汤峪温泉旅游度假区、临潼国际旅游度假区的合理连接贯通。
(三)推动美丽乡村建设
根据区内土地适宜性和区位条件,围绕区域经济发展总体战略和产业方向,指导各村镇制定产业发展规划;通过完善小城镇道路、绿化、排水、亮化等设施及村庄道路硬化等项目,提升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水平;制定内容全面、方法科学、激励明显和可操作性强、具有地方特色的新农村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加大旅游、绿色产业和扶贫开发等资金投入,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编制美丽乡村重点示范镇建设规划,推进重点示范镇、文化旅游名镇建设,加强对生态镇、村及生态园区建设工作的指导、管理和评估,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试点创建工作,为秦岭建成国家级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奠定基础。
推进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体系。在秦岭区域绿色产业发展建设规划中,必须明确绿色建筑比例、生态环保、可再生能源利用、土地集约利用、再生水利用、废弃物回收利用等指标。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采用规定的建筑形式,执行绿色建筑、绿色施工标准,推广使用绿色建材,严格实施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
四、完善生态保护基础设施建设
建设数字秦岭信息中心。配置“数字秦岭”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完善科研、监测、宣传教育等设施,对秦岭地理、地质、生物、水资源、湿地、植被、土地、矿产、旅游资源等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实现秦岭数据处理、公共信息服务、资源环境监测、灾害防控预警等多项功能的数字化,为秦岭生态保护、减灾防灾方法、手段和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不断提升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管理水平。
实施生态敏感区改道工程。对域内108国道、210国道和312国道生态敏感地段实施改道,促进秦岭北麓黑河、沣峪等水源保护地生态环境安全。
构建秦岭慢行系统。坚持以人为本、低碳生活,倡导 “慢生活”、“绿色交通”等健康环保的休闲方式,推进秦岭北麓西安段浅山区166公里复合型生态慢行系统建设工作,完善步行道、自行车道等综合慢行道系统、保障绿道服务设施的驿站系统以及信息、指示、规章、安全警示等的标识系统,开展公共服务重点工程建设;实施环山路全段绿化、美化、亮化工程优化提升,打造秦岭生态旅游绿色走廊。
第五章 生态保护工程
为实现规划目标,加紧落实秦岭自然资源保护工程、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绿色产业发展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等四大类工程。工程投入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企业为主,市政府区别不同情况给予相应支持,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格局,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一、重点资源保护工程
(一)植被资源保护工程
1、水源涵养功能区植被保护工程
重点加强城市饮用水源地森林资源管护和水源涵养林建设,全面禁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积极开展人工造林,提高森林植被覆盖率和涵养水源功能,确保西安市主要水源地生态安全。规划期完成封山育林15702公顷、森林抚育10632公顷、低效林改造11637公顷。
2、水土保持功能区植被恢复工程
在加强森林资源管护的同时,通过开展荒山造林、退耕还林等措施,因地制宜营造乔木林或灌木林,提高森林覆盖率和植被盖度,恢复和重建植被景观,减少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规划期内实施人工造林3981公顷,封山育林1790公顷。
(二)水资源保护工程
1、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隔离防护工程
将水源保护区划分为三个区域: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十三五”期间实施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全封闭隔离防护工程,完成黑河、大峪、石砭峪、李家河等四个供水体系,18座水库等城市主要饮用水水源地划界立标工作,设置水源保护安全警示牌,实施水质监测系统建设;到2020年,全市城市饮用水源地全指标检测率达到95%以上,基本解决城市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问题,县级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违章建筑清拆率达到95%以上。
2、主要河流生态治理工程
将河流水体分为一类、二类、三类水质,针对水体质量要求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实现水质改善目标。区域内的河流按照不同的河流等级,在河道两侧设置100米、80米、50米、30米、20米五级河道安全管理范围,范围内不能进行任何开发建设,范围外实施河道疏通、护岸景观提升改造。重点实施黑河、沣河、太平河、石砭峪河、潭峪河、田峪河、涝河、清峪河等河流生态治理工程,加强河流断面水质监测,开展河流上游排污整治,确保沿岸生活污染、工业污染、养殖污染整治以及河道清淤等工程项目按期完成。到2020年,全市主要河流监测断面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达到90%,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三)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
1、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
加强周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金丝猴的分布及种群数量调查,强化规范管理,推进保护区的各项工作逐步规范化、科学化,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构建高质量且具有示范作用的自然保护区。
加强老县城自然保护区建设,完成野外巡护哨卡、珍稀动物抢救收容站,宣教中心等建设,栖息地植被恢复达到1500公顷;适时开展动植物资源综合调查;建成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完整的保护管理体系,保护区管理能力达到国家级示范保护区水平。配合省政府做好国家中央公园申报工作。
2、野生动植物就地、迁地保护工程
对太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牛背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老县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周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黑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珍稀野生水生自然保护区等6个保护区的主要保护对象和种群结构,进行梳理统计,结合实地实施连片贯通工程;充分发挥秦岭国家植物园、周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陕西省珍稀野生动物抢救饲养研究中心等在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迁地保护中的作用。主要建设:秦岭珍稀濒危野生植物种质资源收集基地、金丝猴救助与繁育基地、朱鹮异地饲养基地。
3、生物多样性保护能力建设工程
一是完成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的本底调查与评估工作;二是完成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三是初步建立生物多样性监测与预警体系;四是建设秦岭生物多样性保护示范区。
(四)湿地资源保护工程
实施退耕(牧)还湿(滩、草)等湿地恢复工程,通过湿地生态环境保护与管理、湿地保护区建设等举措,使湿地自然修复能力进一步增强,湿地生态环境得到全面恢复,充分发挥湿地生态系统的各种功能和效益。重点建设耿峪、涝峪、潭峪、沣河等4个湿地保护示范区。
(五)矿产资源保护工程
重要生态保护区、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沿山面坡及交通干道可视范围内禁止矿山开采。以矿权数量逐步减少、有序退出为目标,取缔所有违法勘查开采行为;2016年底前,采矿权减少到19个以下,探矿权减少到9个以下;2018年底前,探矿权全部退出;到2020年底前,采矿权控制在17个以内,全市矿山达到国家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
(六)人文资源发掘保护工程
按照“整合文物古迹资源、提升历史文化遗存品质”的原则,对秦岭保护区域内文物古迹、宗教遗迹、古栈道遗址、古村古镇、名人故居、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人文资源进行摸底调研,编制历史遗迹保护规划、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名镇名村保护规划,制定保护管理办法和宣传措施。
重点实施蓝田水陆庵保护、蓝田猿人遗址保护规划、周至县佛坪厅遗址保护工程、仙游寺保护、傥骆道考古调查、户县敬德塔本体保护和环境整治、紫阁峪摩崖石刻调查等文物古迹保护工程。
二、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一)水土流失治理工程
以小流域为单元,山、水、田、林、路统一规划,工程措施、植物措施、耕作措施因地制宜,综合配置。在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和预防保护区,针对不同水土流失现状采取不同的治理措施,重点进行坡耕地综合整治、营造水保林蓄水保土涵养水源、发展经果林、加大生态修复力度、建设坡面径流疏导及沟道拦蓄工程。
治坡工程:以坡耕地治理为重点,加大陡坡耕地退耕还林还草力度。选择土质较好、离村庄较近、交通较方便,有利于实现机械化和水利化,且坡度在5°-15°的坡耕地,进行坡改梯,其余坡耕地全部退耕还林还草。
治沟工程:根据侵蚀沟的发展类型、洪水大小、沟道长度、比降、宽度等,布设淤地坝、谷坊工程,建设沟坝地,适于耕作的用作农田,其他发展沟底防冲林;对于有条件的沟道建设部分淤地坝;对正在发展的侵蚀沟,修筑沟头防护工程。
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对于有地下水源条件的基本农田区和经济林区,安排一定数量的机井并发展节水灌溉;在水源条件较差的经济林及梯田地边,建设一定数量的储水窖,蓄水用于灌溉。
(二)关闭矿场植被恢复工程
根据废弃、关闭矿场的生态环境条件,结合生态、经济、景观等需求,选择引入本地的植物种类,构建适宜的植物群落。
清理边坡,排除边坡崩塌、危岩、滑石隐患,以期达到边坡的基本稳定。根据山体形状,设置截、排水沟和挡土墙等配套设施;针对废弃、关闭矿场的实际情况,采用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的方式实施植被恢复。
(三)峪口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科学规划、严格控制峪口及峪口内的项目建设,合理利用峪口生态旅游资源。根据峪口特点将规划区内的48个峪口划分为两类:
生态保护峪口:多为水源涵养林地内和现状保护良好,利用价值不大,未进行深度利用的自然峪口(共计35个) 。此类峪口内以自然村落为主,禁止任何开发建设,开展峪口外沟道及防洪治理、河道生态林与河岸交通廊道等工程建设;拆除乱搭乱建,种植植被,恢复被破坏山体。
生态利用峪口:可分为已开发建设峪口和具有利用价值,但还未进行开发建设的峪口两类(共计13个)。对未进行开发的峪口,应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在充分论证、合理规划的前提下,进行适度利用。对已利用规模较大的峪口,拆除部分现有建筑,对现有村庄及部分单位进行统一的改造建设,新增生态停车场、生态环保公厕、旅游服务设施,峪内主要道路边放置垃圾收集箱,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自然灾害防治工程
1、地质灾害防治工程
依据防治分区原则,将规划内地质灾害防治划分为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次重点防治区和一般防治区。
重点防治区:包括骊山、秦岭浅山谷区和山前洪积扇后缘区;其工作重点是加强对居民点附近及公路沿线、水库边岸地质灾害的监管,对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地质灾害点进行治理或搬迁避让,对于交通、水利、城建等建设可能涉及山区斜坡开挖及其它的有关工程活动,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有效预防地质灾害的发生和发展,保护地质环境。
次重点防治区:包括秦岭浅山沟谷区和山前洪积扇后缘区;本防治区的地质灾害防治,除对现有的重要地质灾害点全面治理外,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管和宣传,对建设项目执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防止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
一般防治区:包括秦岭山区除重点及次重点防治区外的地区。该防治区以预防为主,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宣传工作,执行有关地质灾害的防治规定,保护生态环境;工程建筑及矿山建设时,应预防滑坡、崩塌产生,对易引发地质灾害的工程建筑应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重要地质灾害点进行工程治理。
2.防洪工程
潏河北岸、浐河、灞河按100年一遇洪水设防,堤防工程的级别为1级;涝河、沣河、潏河(南岸)按50年一遇洪水设防,堤防工程的级别为2级;其余河流均按50年一遇洪水设防,堤防工程的级别为3级。对于秦岭沿山地区,山洪按50年一遇来设防,对重要路段则执行城区防洪标准。
3、森林防火工程
建设村镇和通道附近的林火阻隔网络;完善林火扑救指挥系统,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2‰以下。
(五)农家乐经营环境改造工程
取缔生态敏感区农家乐经营,优化生态协调区农家乐环境,规范建设农家乐特色标识、停车场、生态公厕、污水排放、休闲指示牌、接待中心等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农家乐品质,打造一批具有秦岭特色的农家乐,建设一批国家级“金牌农家乐”。
三、绿色产业发展工程
(一)现代生态农业示范区建设工程
现代生态农业示范区以都市农业为主导,重点稳定“米袋子”、
丰富“菜篮子”,着力提升特色农业发展水平、农产品加工与流通业发展水平及生态农业发展水平,将示范区建设成为西安国际化大都市的农业先进生产要素聚集区和“三化同步”发展的示范基地。
至2018年,现代生态农业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形成以特色农业、休闲观光农业、高产高效农业为主体,集安全优质农产品生产、科研示范、休闲观光、景观绿化、生态涵养等功能于一体的都市农业体系,基本实现农业由单一功能向多功能转变,由注重生产向注重市场转变,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
至2020年,产业水平进一步提升,要素聚集优势不断加强,优质安全农产品供给得到有效保障,一、二、三产业互动融合的现代农业体系得到建立。全面形成生产集约化、功能多样化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生态农业示范区,成为西安国际化大都市的重要功能区域。
(二)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工程
完善重要景区(景点)相关配套的基础设施,重点发展生态旅游与文化旅游,对已建旅游景区(景点)进行规范管理,逐步改变无序发展;完成紫云山森林公园、翠峰山森林公园、玉山森林公园、朱雀-太平森林生态旅游度假区、黑河国家级森林公园、蓝田奇石公园、终南山山崩奇观与佛教文化生态旅游区、楼观台道教文化旅游区、翠微宫文化旅游区等秦岭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项目,为建立完备的旅游产业体系奠定基础。
1、主要峪口生态旅游示范建设工程
①小洋峪
利用佛、道、儒三教布道的名山—五台山以及汉代鼎湖延寿宫遗址,打造休闲旅游度假区。
②汤峪
利用汤峪丰富的温泉资源将打造成为温泉康体旅游度假圣地。
③子午峪
深度挖掘子午古道的文化渊源,打造子午文化养生度假区。
④高冠峪
依托圭峰山、大寺遗迹结合自然山水打造佛文化主题旅游。
⑤太平峪
依托太平峪内万花山瀑布、西寺沟、东寺沟、重云山、情侣溪、太平国家森林公园等资源打造康体度假旅游。
⑥库峪
利用铁顶武当太兴山的佛、道文化,打造休闲旅游产业。
2、博物馆(院)建设
博物馆(院)以关中民俗博物馆为引领,在沿山路两侧建设完善8个专业性博物馆。周至县(老庄文化博物馆)、户县(现代科技博物馆)、长安区(关中民俗博物馆、根雕博物馆、佛教文化博物馆、终南山地质文化博物馆)、蓝田(蓝田玉雕博物馆、蓝田古文明博物馆)。
3、打造中国佛教名山
深入挖掘翠华-南五台山的宗教内涵,突出富贵,健康,功德三大主题。重点打造佛、道二大旅游产品,使终南山成为名符其实的佛教名山。
(三)生态经济林示范区建设工程
通过扩大种植规模,普及优良品种,建设一批特色产业基地,形成核桃、板栗等干杂果经济林果产业区。发展核桃、板栗等干杂果经济林7700公顷,改造核桃、板栗低产经济林1200公顷;到2020年末,七大经济林果产业区总面积达到83800公顷,年产量73.0万吨,年产值达到67.9亿元。其中:干果杂果经济林种植面积达到47000公顷,年产量13.2万吨,年产值达到30.4亿元;时鲜果经济林面积发展到36800公顷,产量59.8万吨,年产值达到37.5亿元。
(四)绿色矿业建设工程
对保留矿山,按照《关于贯彻落实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0]119号)要求,以建设美丽矿山、发展绿色矿业为目标,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加快技术攻关,优化生产工艺流程,实现采、选、冶过程的小扰动、无毒害、少污染和采选分离;实施矿区绿化和土地复垦等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工程,实现环境扰动最小化和生态再造最优化;加强与矿区周边居民协调沟通,建立良好的企地磋商机制,寻求与社区共赢的项目合作模式,带动区域社会经济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矿区环境。到期末,域内矿山全部达到国家级矿山绿色建设标准。
四、生态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一)域内保护基础设施建设
1、环山路驿站建设工程
推进环山路驿站及其配套设施建设。根据设置原则,在166公里绿道范围内,共设置一级驿站4个、二级驿站19个、三级驿站37个,并在驿站内建设管理、商业服务、休闲娱乐、环境卫生、交通服务设施等,为游客提供住宿餐饮、休闲娱乐以及自行车租赁等多种休闲旅游和便捷服务。
2、区域交通提升改造工程
按照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抓紧实施新环山路全线拓宽改造,在新环山路设置进出峪口的连接点,引导游客出入峪口;实施老环山路改造提升工程,使之成为连接各峪口的旅游专用线路;贯通老环山路与西沣路、子午大道的自行车道。
继续实施“12511”交通工程:贯通西安南横线,提升西沣路、西汤路、长鸣路等中心区与秦岭的快速通道,使中心区与秦岭的快速通道达到12条;建设完善沿环山公路、西太路、西沣路、子午大道、长安大道等五条观光绿廊;加快实施沿子午大道(绕城高速至环山路段)建设直达秦岭的高架快速干道;结合主城区地铁线路修编,推动南向地铁线路延伸至秦岭环山路区域的观光旅游专线建设。
实施区域内国省干线改扩建工程:在预留动物迁徙通道的前提下,对G108山段(马召至汉中界)、G210沣峪口至安康界段、S521太平峪至太平峪口至太平森林公园段及S102蓝田县城至葛牌镇段的道路实施改扩建。
3、秦岭保护标识系统建设工程
建设环山路沿线至峪口旅游导视系统、保护标识系统。在秦岭生态红线划定的基础上,在子午大道环山路交口、长安大道环山路交口、西太公路环山路交口、西沣公路环山路交口,环山路东西两侧入口等主要入口建设保护界碑、标识、标牌、隔离设施等,明确标注区域、保护内容及禁止、限制行为,提示违法行为及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对涉及秦岭北麓25度坡脚线保护区的周至县、户县、长安区、蓝田区、灞桥区及临潼区的650个界址点,实施界桩埋设。
4、环山路“三化”工程
围绕“路畅景绿景美”,新环山路全段实施绿化、美化、亮化工程,在环山路通往秦岭的各主要入山口、入峪口路段及新老环山路联接处,全面推进绿化提升改造工程,环山路沿线安装太阳能路灯。重点打造秦岭山水、复眼看世界、山里人、蓝色畅想、秦岭花开等五大沿路景观节点,提升沿路绿化水平,打造极具观赏性和实用性的景观空间。
5、水、电、污水排放等基础设施建设
供水设施建设
规划新建西南郊水厂1座。远离城镇或因地形限制管网难以铺设的地区,设自备井。
‚雨水设施建设
根据保护区内自然地形及河流水体状况,按照就近分散、环保节能、减少工程成本的规划原则,参照西安市暴雨强度计算结果,完善管网建设。
ƒ污水设施建设
根据地区特点,在地形复杂、管网难以敷设地区,建设污水处理人工湿地;其余地区均敷设污水管道。严格控制污水排放,采用雨污分流,污水经管道收集后经污水处理厂或污水处理人工湿地处理后,达到排放标准方可排入水体。规划新建污水处理厂2座;改扩建污水处理厂1座。
④供电设施建设
为了提高用电的可靠性和便于管理,秦岭区域采用10千伏、110千伏两个电压等级。高低压电力线路均采用电力电缆敷设于地下,在道路上修建电力管沟,在南北走向的道路上,电缆沟道位于道路东侧;在东西走向的道路上,电缆沟道位于道路北侧。
6、启动国道改线工程
根据地质、地貌的特点,结合动物生存迁徙的特点及秦岭本体资源保护的要求,对108国道、210国道、312国道生态敏感地段实施改道工程。
7、慢行系统建设工程
开辟若干区域自行车游、步道线路,建立覆盖重点区域的局部山麓自行车环线网络;建立覆盖秦岭北麓区域、166公里全线贯穿的山麓慢行游憩体系。
(二)科研、监测基础设施建设
新建、完善秦岭野生动物长期定点观测站,加大对观测站的保障装备投入;加快金丝猴、红豆杉等9个重要野生植物种源、动物救治与繁育基地建设;继续推进秦岭国家植物园建设,将其打造成为集生物多样性保护、科学研究、科学教育与普及生态旅游功能为一体的国际一流水平的综合植物园。
(三)生态资源管护基础设施建设
以构建完备的森林生态体系为总体目标,重点改善林区基础设施条件和装备条件,使生态资源管护单位建设达到“三化、六通、七有”(三化:绿化、美化、硬化;六通:通水、通电、通路、通电视、通电话、通网络;七有:办公室、会议室、防火机具室、资源档案室、文化活动室、浴室、灶房)的标准。危房改造率达到100%,生活饮用水水质达到国家农村《饮用水质标准》,供电率达到100%,电视收视率达到100%,通往生态资源管护单位道路达到国家三级公路标准或达到林Ⅲ级公路标准。基本建成“经营管理科学、基础设施完备、森林优质高效、产业发展充分、资源经营持续、林区富裕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林区。
(四)数字秦岭建设工程
1、自然资源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
完成数字秦岭基础平台、管理平台、区县分平台和数据库建设,基本形成技术先进、功能完备的资源信息化体系,为实施资源监测、旅游服务管理、灾害监控与应急管理、绿色产业发展、生态文化与教育培训、生态环境执法、信息技术提供服务,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与科学利用提供强大的信息技术支撑。
2、资源与环境监控中心建设
推进资源、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建立秦岭资源与环境监测系统,实时掌握自然资源变动情况,为制定决策提供切实有效原始数据;完成监控指挥中心,移动、固定监控网点、移动终端建设;到期末,建成以6架无人机为规模的全天候、全方位对秦岭生态环境进行执法检测检查体系。
(五)美丽乡村建设工程
1、生态创建
按照开展生态环境创建工作的要求,围绕发展生态经济、改善农村环境、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全面开展生态创建工作。到期末,区域内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提升,规划区的乡镇、行政村全部达到市级生态创建考核标准、基本达到省级标准。
2、乡村旅游建设工程
实施村庄村内道路改造,完善小城镇道路、绿化、排水、亮化等设施,推行居民建筑绿色标准和统一风格。依据区位优势、资源禀赋、历史文化背景等条件,构建乡村旅游功能区,形成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产品,并以此产生旅游的集聚、带动和辐射效应,推动乡村旅游的全面发展,实现城乡一体化。
3、生态移民工程
实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移民搬迁工程,加大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发展扶持力度,解决搬迁人口就业,实现绿色富民。运用生态补偿机制解决搬迁人口的后续生产生活问题,适度提高生态补偿标准。通过发展绿色产业与生态补偿,实施精准扶贫,实现区域内全部脱贫。
4、重点示范镇、文化名镇建设工程
启动汤峪省级重点示范镇、桥村城乡统筹示范区、团结村移民安置建设,到期末汤峪新区全面建成;依据省级文化旅游名镇建设标准,完善蓝田玉山镇、周至县厚畛子镇基础设施、服务设施,建成国家一流山水生态旅游区。
第六章 具体措施
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制建设
完善地方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加快制定相应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加强法律法规间的衔接。研究制定生态补偿、湿地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土壤环境保护、水资源保护等方面的地方法律法规,加快秦岭保护的法制化进程。
建立完善的执法和监管体制。有序整合不同领域、不同部门、不同层次的监管力量,建立市-区(县)-乡(镇)三级秦岭保护执法监管网络,完善最严格的资源管理制度,对环境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惩处。各级秦岭生态保护机构上下联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制度,加强环境应急处置救援队伍建设,强化对资源开发、旅游开发等活动的生态环境监督。
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
健全秦岭生态补偿制度。加强秦岭生态区建设和管护,加强生物多样性及湿地保护,建立生态建设与修复长效投入机制;探索多元化补偿机制,建立水土保持、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区、矿产资源开发和流域水环境保护等生态补偿制度;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建立基于纵向和横向财政转移支付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基于破坏者付费的生态损害补偿制度;配套生态修复和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制度,完善生态保护修复资金使用机制。开展生态服务评估和生态损害评估(定损),针对不同产业实施差别化的生态补偿比例。
健全秦岭区域内矿产资源开发退出机制。建立健全矿产资源集约开发机制,提高矿区企业集中度;有计划、有步骤地促使秦岭范围中现有的矿山企业逐步退出,除国家开发外,禁止审批矿业开发新项目。
完善秦岭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和预警机制。推进多规合一,划定秦岭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空间、空间开发边界,建立区域生态功能综合评估机制,强化对区域生态功能稳定性和提供生态产品能力的评价和考核,定期评估主要生态功能区的动态变化。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区的生态环境监测,提升生态功能区监控管理手段,增强保护的主动性,加强综合预警研判,保证秦岭生态资源得到可持续开发利用。
三、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领导组织机制
强化统筹协调。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将分散在各个部门的有关用途管制职责,逐步统一,建立协调机制,形成有利于推进秦岭保护的工作格局。通过行政领导、法律干预、生态补偿、综合考核等手段,实现规划、执法、资金等一体化管理;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统一监管,全面形成政府负责、管理机构组织、部门联动、企业主动、公众参与、统一监管的工作机制。
健全完善规划目标落实机制。列出秦岭“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年度任务清单,明确目标、主要任务要求,落实到部门。严格实行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年度目标责任制,强化考核监督;健全规划目标评估机制,确保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实现。
健全秦岭生态环境问责机制。建立领导干部任期秦岭保护建设责任制,明确分档分级的责任追究机制,确保秦岭生态保护的行政行为能够落实和追责;推动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创新,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和环境责任离任、晋升审计,实行生态考核“一票否决制”,探索建立秦岭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四、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投入机制
加大秦岭生态保护资金投入力度。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市政府有关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的批复,落实好涉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和政策性补助,专项用于建设和完善秦岭生态基础设施,加强对重点生态资源保护投入,提升秦岭环境。
加大财政扶持。研究新形势下中央、省市政策,构建资金补偿为主,技术、政策、实物补偿为辅的生态补偿机制。科学合理使用西安市秦岭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将基金切实用于保护公益林的防火、防虫、补植、抚育等管护工作。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应当与中央、省级补偿基金配套使用,用于对重点公益林所有者的补偿、直接管护、村级组织监管费用以及生态移民搬迁安置。
拓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投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企业、社会资本参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事业。鼓励发行地方政府环保债券、BOT 、TOT等方式,促进秦岭生态基础建设。
五、积极完善人才支撑体系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编制实施“秦岭生态保护精英计划”、 “秦岭保护人才引进计划”,优化人才培育机制。与高校和科研机构加强合作,建立“秦岭保护发展智库”,建立一批秦岭保护专业人才培养基地,加强对专业人才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素质能力,积极开展秦岭生态保护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
健全人才使用机制。紧紧围绕秦岭生态保护发展,以能力创新为导向,形成全面有效的人才培养机制;建立健全以专业素质、业务素质、品德、绩效、能力为导向的人才管理机制;建立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和社会奖励为主体的人才奖励机制;深化人才选拔制度、人才考核制度,优化岗位管理制度及教育培训制度,形成良好的人才服务氛围,加快各类人才建设步伐,促进秦岭生态保护工作又好又快地发展。
六、重视科技创新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符合秦岭生态保护领域科研活动特点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加强对秦岭保护重大科学技术问题研究,开展生态修复、资源循环利用等领域关键技术攻关;支持秦岭保护研究中心、实验室和试验基地建设,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加快成熟技术推广应用。搭建科研平台,深化课题研究,以科研项目带动秦岭资源保护的利用价值研究,形成全面的秦岭保护发展研究体系。
以国际化视野推进秦岭生态保护,加强与全国各地、世界各国在秦岭保护领域的对话交流和务实合作,发扬合作共赢精神,充分借鉴国际上的先进装备和管理经验,把绿色发展转化为区域竞争优势,加强秦岭生态保护建设。
七、提高全民生态保护意识
普及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加强秦岭保护宣传,普及生态文明知识,树立理性、积极的舆论导向,引导全社会树立秦岭保护意识,提高公众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形成全社会关系、支持、参与秦岭生态文明建设的社会氛围。建立研学教育基地,把秦岭生态保护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到我市中小学生教育体系和干部教育体系之中,每年接受二次秦岭生态保护教育。将秦岭生态文化作为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建设内容,挖掘传统优秀文化资源,创作作品,满足市民的文化需求。
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及时准确披露秦岭的各类环保信息,扩大公开范围,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健全听证、舆论、公众监督,动员全社会参与秦岭保护。对秦岭内的项目审批、实施等进行第三方评估。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有关组织可对污染秦岭生态环境等行为提起公益诉讼。广泛聚集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引导和扶持民间环保公益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发挥其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