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安阳印发《关于调整安阳市大气污染管控措施的通知》。全文如下:安环攻坚办〔2018〕399号安阳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调整我市大气污染管控措施的通知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有关企业:根据污染天气联合研判组研判预测意见,我市近期夜间扩散条件转差,可能

首页> 大气治理> 脱硫脱硝> 烟气脱硫> 政策> 正文

河南:关于调整安阳市大气污染管控措施的通知

2018-08-23 09:28 来源: 北极星大气网

日前,河南安阳印发《关于调整安阳市大气污染管控措施的通知》。全文如下:

安环攻坚办〔2018〕399号

安阳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调整我市大气污染管控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污染天气联合研判组研判预测意见,我市近期夜间扩散条件转差,可能出现轻中度污染。为进一步改善我市空气质量,打赢最后10天攻坚战役,确保退出全省后3位,经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研究决定,从8月22日12时起,调整我市部分工业企业、工地、机动车管控措施。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业企业污染管控措施

(一)钢铁企业

1、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台烧结机每日停产24小时,高炉降低生产负荷,3个35吨转炉每日23时至次日7时停产8小时。

2、安阳市新普钢铁有限公司、沙钢集团安阳永兴钢铁公司、河南亚新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安阳豫河永通球团有限公司、安阳华诚博盛钢铁有限公司、河南凤宝特钢有限公司、林州重机林钢钢铁有限公司、林州市合鑫铸业有限公司:全部烧结机每日23时至次日7时停产8小时,高炉降低生产负荷,全部转炉每日23时至次日6时停产7小时。

(二)氧化锌企业

禁燃区外延10公里范围内的全部氧化锌企业暂停生产。

(三)大唐电厂

大唐安阳发电厂:暂停9号机组生产。

(四)其他企业

铁合金、铸造、水泥、轧钢、涉VOCs等企业,继续执行市攻坚办(安环攻坚办〔2018〕382号)文件要求。

(五)驻厂监管

属地政府由一名科级以上干部牵头负责企业“四员”驻厂到位,确保各项管控措施落实到位,并于23日10时前将管控企业名单及监管人员名单上报指挥部办公室。

二、工地污染管控措施

1、市区禁燃区范围内(京港澳高速以西,南林高速以北,新107国道以东,原北关区行政区以南的合围区域),所有工地从晚23时至次日6时暂停施工;所有工地渣土车、物料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等全部车辆从晚23时至次日6时暂停运输及施工作业。

2、禁燃区范围内的所有搅拌站晚23时至次日6时停止生产,停止物料运输及搅拌运输。

3、属地政府由一名科级以上干部牵头负责禁燃区范围内工地“三员”驻地到位,确保各项管控措施落实到位,并于23日10时前将工地名单及监管人员名单上报指挥部办公室。

三、机动车污染管控

邺城大道、华祥路、文昌大道全段,107国道邺城大道至河北省界段,夜间23时至次日8时实行交通管制,暂停一切中型及重型货车运输,由市交警支队制定具体管控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加强督导检查

市委市政府督查组、市环保公安联合督查组,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对以上管控措施立即开展全面督导,加大督查力度,重点检查夜间0时至早间7时时段,对擅自生产的工业企业、施工工地、不按管控要求运输的机动车等,要从严、从重处理,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

五、加强信息调度

本次污染管控期间,各县(市、区)政府和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有关单位应于每日上午9点前,将本次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报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

联系电话:2130195

联系邮箱:ayyjzh@163.com

2018年8月22日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展开全文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
2
收藏
投稿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查看更多相关报道

今日
本周
本月
新闻排行榜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