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环保网获悉,日前,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阳泉市重型柴油货车、散装物料运输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和农用车污染治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阳政办发[2018]7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属以上企业:《阳泉市重型柴油货车、散装物料运输车非道路移动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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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阳泉市重型柴油货车、散装物料运输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和农用车污染治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018-08-14 11:01 来源: 北极星环保网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日前,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阳泉市重型柴油货车、散装物料运输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和农用车污染治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阳政办发[2018]7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属以上企业:

《阳泉市重型柴油货车、散装物料运输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和农用车污染治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8月10日

阳泉市重型柴油货车、散装物料运输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和农用车污染治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大会要求,按照《山西省重型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决定在全市集中开展重型柴油货车、散装物料运输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和农用车污染治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的要求,针对交通污染的突出问题,全面实施城市过境车辆优化通行措施,集中开展柴油货车排放达标治理,散装物料运输车抛洒扬尘治理,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和农用车排放达标治理,加强城市过境公路养护管理,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部门联动。专项行动由阳泉市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交通、公安、环保、住建、工商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加强联合执法,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提高联合共治水平。

——坚持源头防范、综合治理。既要加强交通管制和路面执法,严肃查处和控制柴油货车、散装物料运输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和农用车污染,又要注重从车辆销售、注册、运输市场准入环节加强监管,从严控制排放不达标柴油货车、农用车进入市场,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放污染管控。

——坚持高速优先,就近驶入。干线公路过境车辆就近驶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货运车辆不得驶离高速公路过境,市域内货运车辆就近驶入高速公路行驶。

——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认真总结运用专项行动的实践成果,加快完善政策法规标准体系,健全环境诚信联合奖惩制度,为实施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奠定基础。

(三)治理范围

此次专项行动治理范围:全面实施城市过境车辆优化通行措施;集中整治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和农用车排放不达标;散装物料运输车抛洒扬尘污染和城市道路绕城公路扬尘污染;重点管控各类运输车辆使用低于国六标准柴油行为;严把车辆和非移动机械用油关;加强相关公路道路养护、清扫、保洁,有效降低大气污染物浓度,确保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四)主要目标

经过集中治理,进一步提升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和农用车污染物排放达标率,减少散装物料运输车抛洒扬尘污染,全面提升公路、道路养护和保洁水平,大幅度减少道路扬尘污染。推动散装物料集装箱运输或者硬密闭运输,控制输入性交通污染,促进绿色运输健康发展,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实现国家和省提出的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阶段性目标。

二、行动安排

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准备启动阶段(2018年8月15日前)。主要任务是:做好组织领导、制定方案、组建队伍等准备工作,为开展专项行动奠定坚实基础。

1、成立领导机构。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开展,市政府成立由雷健坤市长任组长、郭少敏副市长和靳润喜副市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组,领导组负责全市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督促检查、考核总结等工作。领导组下设联合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警支队。办公室主任由郭少敏副市长兼任。

2、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平定县、盂县政府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辖区大气环境质量状况,于2018年8月25日前制定印发本辖区实施方案,明确专项行动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行动安排及应急保障措施等,重点明确本辖区城市过境车辆优化通行线路措施、柴油货车、散装物料运输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和农用车污染治理措施等,同时要制定相应的交通拥堵和舆情应对预案。市交通运输局、市交警支队、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工商局、市商务粮食局、市国土局、市水务局、市农委、阳泉公路分局等有关部门也要结合部门职能制定重点整治工作方案。

3、公告行动方案。8月10日,市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

室在阳泉日报、阳泉电视台、综合广播、交通广播等媒体及阳泉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告专项行动。平定县、盂县政府于2018年8月25日前向社会发布城市过境车辆优化通行线路管控通告,结合区域路网布局、技术状况及治超要求,明确重型货车和散装物料车辆优化通行路线和示意图,制定治理非道路移动机械和农用车污染措施。

4、组建执法队伍。市专项行动领导组统筹组织开展全市专项行动,组建联合执法队伍和专业执法队伍。联合执法队伍从公安、交通、环保、质监、工商、住建等部门抽调精干人员,总人数不少于30人。联合执法队伍下设运输企业车辆检查组、道路扬尘检查组、油品质量检查组、路面车辆检查组,每组人员7-8名。组长由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工商局、交警支队科级以上干部担任,队员由各组组长提出,相关单位派出。每个组配备两辆执法用车,由组长单位及相关人员单位各提供一辆。省界及主要路口,专业执法队伍由市交警系统、环保系统自行组织,市县总计不少于120人。

联合及市直专业执法队伍于2018年8月14日前完成执法准备工作,明确领导、职责,人员到位,装备到位、责任到位、队伍集结到位。有关县区执法队伍于2018年8月31日前完成综合执法队伍组建,确保市、县专项行动综合执法工作梯次开展。

5、做好启动工作。市专项行动各成员单位、市联合执法各检查组、市交警专业执法队伍要认真梳理专项行动的各项准备工作,落实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8月14日上午报领导组办公室,确保8月15日零时专项行动全省统一启动,全面展开。平定县、盂县8月31日全面展开行动。

第二阶段:集中治理阶段(2018年8月15日—12月31日)。

主要任务是:抓住“车、路、油”三个环节,继续优化城市过境车辆优化通行线路,加大公安、交通、环保综合执法力度,重点整治柴油货车超标排放和散装物料运输车辆密闭不严、沿路抛洒以及道路扬尘污染,严控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污染源,治理农用车排放不达标,有效降低交通污染。

1、全面实施城市过境车辆优化通行措施

(1)8月10日在相关新闻媒体开始公告。市公安交警支队,统筹全市路域状况,按照“高速优先”的原则,制定优化过境车辆通行路线,明确禁限行范围和公路道路区段。市政府于8月10日在阳泉电视台、市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公告。

(2)为过境车辆设置相关标志标牌。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市公路分局按照禁限行范围、公路、道路区段制作专门标志标牌,于8月14日前在高速公路出入口一公里外和干线公路主要节点处安装到位,保证过境车辆按规定线路行驶。

(3)2018年8月15日零时起,市区全面实施过境车辆优化通行措施。力争用一个月时间,使全市城市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牵头单位:市公安交警支队

配合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分局、太旧高速公路公司、中建阳泉公司

2、实施市域内货运车辆优化线路管控措施

(1)明确出境出省货运车辆驶入高速公路的线路。市公路分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在主要干线公路、道路主要节点,依据禁限行范围和公路道路区段,制定科学合理的路线,引导车辆就近驶入高速公路。8月14日在主要路段,关键路口设置专门的标志标牌,做到对重型柴油货车、散装物料运输车、农用车的有效引导。

(2)严格管理市域内生产企业物料供应货运车辆行驶。对确有特殊运输需要的货运车辆,由驻地企业、厂矿等出具供需运输合同或申请,经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办理临时通行证明,按规定时间、路线和要求行驶。

(3)做好车辆拥堵的应急分流工作。市公安交警支队,发现车辆拥堵状况,及时调派警力,采取分流措施,确保安全通行。

牵头单位:市公安交警支队

配合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公路分局、相关运输单位

3、集中开展柴油车排放达标治理

(1)严格在用柴油货车排放检验。市环保局要加强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日常监督管理,依托机动车排污监管平台和现场监督检查两个手段,发现不规范行为,立即采取现场督促整改和停业;发现弄虚作假的,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强化入户监督抽测,市环保局要督促指导重点工矿企业、运输企业等柴油货车用车大户,建立完善车辆维护、燃料和车辆尿素添加使用台账。对于柴油货车停放集中的重点场所,开展定期和不定期入户监督抽测,并建立柴油货车抽测档案,秋冬季期间加大入户监督抽测力度。

市公安交警支队对检验不合格的,不得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市交通道路运输管理处对未通过年度环保检验和年度安全技术检验的在用道路运输柴油货车,不得通过道路运输证年审。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部门:市公安交警支队、市交通道路运输管理处

(2)加强柴油货车销售、注册、市场准入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市工商局、市环保局重点检查柴油货车注册登记前的环保信息随车清单、污染控制装置、上线排放检查等内容,严厉打击销售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车辆、排放检验机构检测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环保、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对从事道路运输的柴油货车,要严把环保检验、安全技术检验、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关。对尾期排放不达标、安全技术检验不合格、燃料消耗不符合标准的柴油货车不得进入道路运输市场。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市环保局

配合部门:市公安局、市交通道路运输管理处

(3)从严查处不合格油品。市商务粮食局、市发改委要督促全市所有加油站点严格执行国六标准油品车用汽油、车用柴油,确保国六标准成品油安全平稳供应。市工商局要开展流通领域车用柴油质量和车用尿素的抽检,依法查处销售不合格车用柴油和车用尿素经营者的违法行为。工商、质监、商务、公安等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依法打击销售、使用不达标车用柴油和车用尿素行为,从严倒查不合格油品和车用尿素来源,坚决取缔黑加油站点。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成品油零销售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粮食局、市工商局

配合部门:市质检局、市公安局

(4)开展柴油货车排放联合执法。全市专项行动要利用现有治超平台和资源,采取环保部门检测取证、公安部门依法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执法模式,加强路面执法,严厉打击国III以下(含国III)柴油货车超标排放和已报废车辆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重点检查柴油货车污染控制装置、车载诊断系统、尾气排放达标情况。重点路段要加大检查频次,依法从严处罚。严格控制输入性污染。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在省界娘子关、旧关、岔口设置联合执法检查点,各县(区)政府要依托治超站点和公安检查站,设立联合执法检查点,开展入境柴油货车尾气排放抽检,对排放不达标车辆进行劝返。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部门:市公安局、市质监局、市治超办、阳泉公路分局、高速公路管理机构

(5)环保部门要加大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动态管理和检查力度,会同相关部门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数据库,对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单位,要强化环保治理责任的落实;对未安装污染控制装置或者污染控制装置不符合要求,不能达标排放的,要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严肃查处。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

4、支持优先使用电动货车运输,推广集装箱或硬密闭运输

(1)限期推广货运车辆硬密闭技术。

(2)鼓励重散货实行集装箱运输。

(3)支持货运、物流企业推广使用电动运输车辆。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部门:市公安交警支队、有关运输企业

5、集中开展道路抛洒扬尘治理。

(1)加强散装物料装载治理。全市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必须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并按照交警部门规定路线行驶;装卸物料必须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防治扬尘污染;散装物料车辆卸载货物后要及时对车辆冲洗保洁。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局、市水务局要加强所属工地扬尘污染管理,工地现场必须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要加强散装物料运输源头监管,严禁超限装载,严禁散装物料生产销售企业为未采取必要封闭措施的货运车辆装载,严禁未采取有效封闭措施的货运车辆出场,从严处罚违反规定的企业和车辆。阳煤集团要加大货运车辆和矸石山治理工地扬尘污染整治。

(2)强化公路道路养护管理。市住建局要按照市政道路清扫、洒水标准,对城市道路每天清扫洒水,清理抛洒物,保持路面日常清洁。

阳泉公路分局、市交通运输局、中建阳泉公司要比照市政道路清扫洒水的标准,对207国道郊区千亩坪至义井大桥段、义白路全路段、307复线坡头至白泉路段进行每日机械人工清扫和路面洒水,实行24小时路面保洁,坚决遏制二次扬尘污染。市区过境公路机械化清扫率要达到70%以上,县城过境公路机械化清扫率要达到60%以上。道路养护责任单位要及时处置路面坑槽、松散、翻浆等病害,保证公路安全畅通。

(3)加强道路抛洒扬尘治理联合执法。公安、交通部门要加大现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货车抛洒扬尘等违法行为。对未采取有效密闭措施造成抛洒、脱落、遗漏、扬尘等污染的散装物料运输车辆,要依法依规从严处罚。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阳泉公路分局、市国土局、市水务局、市交警支队、阳煤集团、晋能集团阳泉公司

第三阶段:考核总结阶段(2019年1月1日—2019年1月31日)。

全市集中治理结束后,市专项行动领导组对治理成效进行客观评估,并对各县区、市直各部门专项行动成效进行全面考核、排名通报,考核结果纳入各级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加强专项行动工作总结,运用实践成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地方立法,推动综合治理长效化。

(一)保障措施

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专项行动作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标志性战役来抓,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一)落实主体责任。此次专项行动在市专项行动领导组统一领导下开展,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对本地区专项行动负主体责任。集中治理期间,实行垂直管理的省直部门有关执法工作纳入市、县(区)政府统一管理。县(区)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工作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安排、亲自落实,细化任务、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推动专项行动扎实开展。

(二)落实部门职责。相关部门要摸清全市域内登记的重型柴油货车、普通散装物料车、渣土车、垃圾车、农用车等车辆底数,摸清各类工地市内和外地进入我市的非道路运输机械底数。各部门建立台帐,逐一检测整治。交通运输部门负责货运车辆营运管理、公路养护管理及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环保部门负责车辆排放检验达标管理等工作。市住建部门负责渣土、垃圾车管理工作。市农业部门负责农用车管理。相关建设工程主管部门负责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公安交警部门负责落实城市过境车辆管控、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交通秩序管理等工作。其他部门从各自职能出发分别负责相关工作。

(三)加强联合执法。市联合执法队伍各工作组要真负责、负真责,每周检查不少于三次,依法依规,做好执法记录。每次检查都要发现问题,发现不了问题,本身就是问题。针对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处罚,问题复杂的移交并督促相关部门处理、处罚。

(四)加强政策扶持。高速公路管理部门要进一步改进服务,积极开展“货车之家”创建活动,提供安全经济、文明优质的交通环境。2018年10月1日前,继续实行现行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从10月1日,实施对重型货车更加优惠的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降低物流成本,提高运输效率。

(五)加强信用监管。集中治理期间对有关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纳入企业征信系统管理和信用考核评价。相关企业负责人信息纳入相关领域“黑名单”和全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共享,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对环境信用良好的企业实施联合激励。

(六)加强督查指导。市专项行动领导组要加强对各县(区)开展专项行动的跟踪督导。对工作不力、污染严重、问题突出的地区,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对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给予表彰奖励。

(七)加强宣传引导。宣传部门要组织协调市内新闻媒体加强正面宣传,重点宣传党委、政府开展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各项安排部署,及时报导治理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交通运输部门、环保部门、公安部门等职能部门要提前准备解读文章和应答口径。市内新闻媒体要按照政府职能部门提供的权威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做好舆论引导。

(八)加强应急处置。要密切关注社会动态,交通、公路、住建、交警要制定突发性事件及舆情应对预案,加强应急值守,完善监控机制,及时消除各类风险隐患,有效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专项行动期间,各级联合办公室全天候24小时值班。

(九)加强经费保障。市财政列支专项经费,用于必要的执法装备采购、领导组办公室办公用品采购、执法车辆油品的供应、有关车辆环保检测、油品抽检等费用支出,保障专项行动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阳泉市重型柴油货车、散装物料运输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和农用车污染治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领导组人员名单

2018年8月9日

附件:

阳泉市重型柴油货车、散装物料运输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和农用车污染治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领导组人员名单

组 长: 雷健坤(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 郭少敏(市政府副市长)

靳润喜(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成 员: 史玉宝(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黄少英(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宏革(市环保局书记、副局长)

张明川(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交警支队长)

冯维明(市发改委主任)

杜平华(市住建局局长)

孙存恩(市商务粮食局局长)

张俊堂(市工商局局长)

安海润(市农委主任)

闫献忠(市公路局局长)

杨俊发(市质监局副局长)

王军(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郭爱聪(市水务局局长)

薛必芬(阳煤集团节能生态环境部部长)

张五太(市治超办主任)

张 显(太旧高速公路公司总经理)

刘伟斌(中建阳泉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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