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人居环境委了解到,即日起,深圳对电镀、石油库等十大行业,1066家高环境风险企业启动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对于不按期、不按要求投保的企业,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充分运用环保信用惩戒、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公开和媒体曝光等措施,将应保未保、未足额投保的企业列为环保失信企业名单,根据《关于对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等相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生态环境损害纳入赔偿范围
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是指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导致的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强制性保险,是一种具有强制力的财产险种,是利用商业保险助力环境保护的重要环境经济政策。
据了解,2009年起,原环保部批复深圳在全国率先启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截至2017年底,每年投保企业近300家,每年保额约5亿元,投保数量和总保额均为广东省第一,登记备案的理赔案例有2例,赔付61.8万元。但由于自愿性的特点,保险的风险管理和社会保障作用与预期仍有一定差距。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可对环境问题发挥事前风险防范、事中风险控制、事后理赔服务作用。
为充分实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在环境风险防控上的社会管理功能,2018年开始,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和深圳市保监局推进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市人居环境委副主任王伟雄表示,一是突出保险的强制性。二是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赔偿范围、责任限额、保费确定、责任触发、定损理赔等产品内容提出强制要求。三是进一步扩大保障范围,在原有人身、财产、应急和法律费用等基础上,将生态环境损害纳入赔偿范围。
涉及高环境风险等六种情形
今年7月,市人居环境委印发《深圳市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企业名录》,将具有从事环境高风险经营活动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高环境风险物质的、生产活动中排放重金属污染物的等六种情形的企业纳入名录,其中涵盖了电镀、石油库、危险化学品、印制电路板行业等10个行业,共1066家企业。按照要求,这些企业需要在9月底之前购买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
未按期投保将列入环保失信企业名单
据悉,对于不按期、不按要求投保的企业,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充分运用环保信用惩戒、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公开和媒体曝光等措施,将应保未保、未足额投保的企业列入环保失信企业名单,根据《关于对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等相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同时结合国家即将出台的《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管理办法》,依法加强对投保企业的监管,对不投保企业依法实施处罚。
目前深圳市保险同业公会已经制定统一的保险示范条款、费率标准及费率调整方案。参保企业需缴纳的保费会根据企业所处行业和所处风险评估等级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同时,深圳保险同业公会发文至各保险公司严格执行已报备的条款费率,不得擅自变更或扩展保险条款的责任范围和突破费率底线。
市人居环境委法规处处长汪斌表示,根据基础费率方案,风险评估等级分为六个级别,最低的一年2万多元,最高的是20多万元,保额从100万元到1000万元,其承保条件和风险状况是匹配的。“根据评估,深圳各行业的风险等级大多都在五级和六级之间。假设企业第一年没发生事故,第二年、第三年还会往下减。”
原标题:千家企业试点环境污染强制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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