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吕梁印发关于开展焦化行业环保整改达标排放“回头看”专项行动的通知。
此次专项行动检查的重点,是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无组织排放治理情况,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改造情况等。对未按要求建设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立即责令停止生产,并倒查环保设施验收环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以逃避监管方式偷排偷放大气污染物的,立即责令停止生产。对一个季度内日均值超标天数超过20%以上的和未按环保执法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任务的,视为严重超标排污企业,一律实施停产治理。对因运行管理不到位导致超标排放或烟气跑冒问题的,依法予以高限处罚。能立即整改的,责令企业立即整改解决;无法立即完成整改的,实施停产治理。对开展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限值改造进展缓慢的,给予警示,告知企业逾期未完成的法律后果,督促企业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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