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2017年4月开始,为期一年、有5600人次参与、号称“史上最大规模环保督查”的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吗?如今,升级版的“蓝天保卫战强化督查”又来了。
6月7日,生态环境部印发《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方案》。6月11日,2018-2019年打赢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下称“蓝天保卫战强化督查”)正式启动。
在未来近一年时间内,将有1.8万人组成的200多个督查组分赴京津冀“2+26”城市、汾渭平原、长三角等地开展强化督查行动,围绕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4大结构,检查“散乱污”、工业企业、清洁取暖等13项任务。目标就是进一步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持续巩固大气污染防治成效,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改善。
为啥要开展这次督查?环境部环境监察局负责人表示,这是因为京津冀地区仍然是全国环境空气质量最差的地区,河北、山西、天津、河南、山东5省(市)优良天气比例仍不到60%。汾渭平原更是近年来大气污染不降反升,反弹比较厉害的区域。
人数最多、时间最长
自从今年4月挂牌以来,环境部已先后开展“清废行动2018”督查、城市黑臭水体督查、水源地专项督查等3大督查,但这次的“蓝天保卫战强化督查”是参与人数最多、规模最大的一次,也是持续时间最长的一次。
按照计划,“蓝天保卫战强化督查”将从2018年6月11日持续到2019年4月28日,共321天,分为3个阶段。第一阶段从今年6月11日到8月5日,分4个轮次,主要是对京津冀“2+26”城市开展“回头看”,并梳理热点网格、群众投诉举报,发现新的问题;第二阶段从8月20日到11月11日,分6个轮次,主要是对京津冀“2+26”城市、汾渭平原11城市开展全面督查;第三阶段从11月12日到明年4月28日,分11个轮次,重点是督促京津冀“2+26”城市、汾渭平原11城市、长三角地区落实秋冬季减排等措施。
“第一阶段有200多个督查组,每组3-4人;第二、三阶段有290多个督查组,每组3-4人;还预留了100多个特别机动组,因此此次强化督查共动用约1.8万人(次)。”上述负责人表示,每个督查组现场督查2周,共安排21轮次督查。
对比来看,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的参与人数是5600人次,“蓝天保卫战强化督查”是它的3倍多。
两位“新同学”
相比去年的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主要是在京津冀“2+26”城市,“蓝天保卫战强化督查”增加了汾渭平原11城市和长三角地区。
具体来讲,汾渭平原11城市包括山西省吕梁、晋中、临汾、运城市,河南省洛阳、三门峡市,陕西省西安、咸阳、宝鸡、铜川、渭南市以及杨凌示范区。长三角地区则包括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和安徽省。
对于这三个地区,督查也是区分对待。京津冀“2+26”城市总体安排200个左右的督查组,汾渭平原11城市总体安排90个左右的督查组,都是开展驻点督查;长三角地区4省市则以安排特别行动组为主,开展机动式督查。
以汾渭平原为例,为啥要把它纳入“蓝天保卫战强化督查”之中?这是因为该区域已成为全国空气污染最严重的区域之一。数据显示,2017年我国二氧化硫年均浓度超标的只有3个城市,分别是晋中、临汾和吕梁,它们均位于汾渭平原。在其他重污染地区情况都在改善的背景下,汾渭平原多个污染物的浓度却不降反升,大气污染问题日渐凸显。
“由于受太行山、吕梁山地形阻隔影响,汾渭平原气候气象条件与周边地区存在一定差异,区域间城市空气污染相关性较强,将其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联防联控非常必要。”环境部环境规划研究院院长王金南表示。
科技手段升级
在工作方法上,“蓝天保卫战强化督查”吸取了去年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的很多经验。
比如,科技支撑,依靠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专家组力量,充分发挥其咨询作用,提高督查水平。比如,创新手段,利用网格化监管手段,提高督查工作效率,精准发现问题。
据介绍,热点网格是将京津冀“2+26”城市全行政区域划分为3千米×3千米的网格,共计3.6万余个。利用卫星遥感技术,综合选取PM2.5年均浓度相对较高的3600个网格,作为大气污染热点网格。
在此次“蓝天保卫战强化督查”中,环境部进一步创新推出“千里眼计划”,建立“热点网格+监测微站”工作方式。就是在涉气污染源相对集中的热点网格内加密布设地面监测微站,实时监控污染变化,此外还可识别选出PM2.5浓度异常的区域,将报警范围进一步细化到500米×500米,指导开展监督执法。
与去年的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相同,“蓝天保卫战强化督查”也要压实地方政府的责任。对问题集中、推进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城市将进行挂牌督办或公开约谈,对大气污染严重、重污染天气频发、环境质量改善达不到时序进度甚至恶化的城市,适时开展中央环保专项督察和量化问责。
原标题:京津冀仍是空气质量最差的地区 蓝天保卫战强化督查又来了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