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印发《关于开展江苏省生态环境治理创新实用技术筛选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在省内筛选一批生态环境治理创新实用技术。
关于开展江苏省生态环境治理创新实用技术筛选工作的通知
苏环办〔2018〕90号
各市、县(市、区)环境保护局,省内各高校、科研院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强化污染防治科技支撑,促进国家水专项等重大科技成果的转化,决定在省内筛选一批生态环境治理创新实用技术。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符合国家已经颁布的产业政策和技术政策,污染防治或生态环境保护效果明显。
(二)已经通过工程示范或用户使用等方式得到应用,并进行了第三方监测、检验或通过相关验收,连续正常运行6个月以上。
(三)应用案例无污染投诉和处罚记录。
(四)技术的知识产权明晰,不涉及产权纠纷。
二、申报范围
(一)水污染防治领域
1、城镇污水处理技术。主要包括:高效低耗污水处理工艺、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脱氮除磷、高效曝气节能、污水资源化、污水处理智能化管控等),污泥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水处理专业药剂与材料等。
2、工业废水处理技术。主要包括:化工(无机化工、石油化工、煤化工、合成药、农药、染料、中间体及精细化工等)、焦化、印染、造纸、酿造及食品加工、医药、金属表面处理及电镀、钢铁及有色金属、制革等行业废水处理及资源化,工业集聚区综合废水系统管控与污染治理。
3、农村水污染防治技术。集约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农村分散生活污水处理,农业面源污染控制。
4、黑臭水体治理与修复,河流湖泊水体生态修复,区域、流域水环境治理。
5、垃圾填埋场和焚烧厂渗滤液处理及应急处置技术,浓缩液处理技术。
(二)大气污染防治领域
1、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及多污染物协调控制,钢铁、石化、水泥、有色、玻璃、化工等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治理,工业锅炉和工业窑炉除尘、脱硫、脱硝设施升级改造。
2、石油化工、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餐饮服务经营场所油烟净化处理。
3、城市扬尘综合整治;大型煤堆、料堆等防风抑尘治理。
4、机动车、船舶等移动源排气污染控制。
(三)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领域
1、建设用地土壤、地下水污染修复与风险管控。
2、农用地土壤污染(重金属、农药等有机及其他污染)修复与风险管控。
3、采样、监测、修复、风险防控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与装备。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领域
1、城市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与资源化利用技术。包括生活垃圾、餐厨废弃物、建筑垃圾等处理处置与资源化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一体化技术,填埋场生态治理及修复。
2、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技术。畜禽粪便、秸秆、园林垃圾等有机固废收集、处理。
3、大件垃圾拆解及资源化利用技术。电子废弃物、报废汽车拆解、处理与资源化利用。
4、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与资源化利用技术。包括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粉煤灰、煤矸石、工业废盐等处理处置与资源化利用。
5、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与资源化利用技术。包括工业源危险废物(废无机酸、废线路板、工业污泥、高毒含盐废液等)、医疗废物、垃圾焚烧飞灰、废矿物油、废铅酸蓄电池等处理处置与资源化利用。
(五)环境监测技术领域
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及仪器装备,特征污染物监测及仪器装备,空气、水质质量监测及仪器装备,土壤监测及仪器装备,便携式检测仪器装备,区域环境监控预警等。
(六)其他领域
噪声与振动污染控制,生态保护,重点工业领域、行业清洁生产等。
三、申报工作安排
(一)本次申报主体为技术提供或拥有单位,申报单位要认真填写江苏省生态环境治理创新实用技术申报表(附件1)和江苏省生态环境治理创新实用技术报告(附件2),并将申报表和技术报告胶装成册加盖公章,同时提交上述材料的电子版。
(二)各设区市环保局统一负责本辖区内应用的生态环境治理创新实用技术的推荐工作,组织本辖区内示范工程或应用单位的现场核查,填写江苏省生态环境治理创新实用技术汇总表(附件3),并于2018年8月31日前连同各单位的申报材料(一式肆份)寄送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联系人邮箱,邮件题目格式要求为“2018年度+技术名称+申报单位名称”。
(三)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技术审查及筛选评估,并结合示范工程或应用现状,编制《2018年度江苏省生态环境治理创新实用技术汇编》。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3月24日
(联系人:江苏省环保厅科技处荆琳,联系电话:025-86266085;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邹敏,联系电话:025-58527739、13905183532;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北路176号,邮编:210036;电子邮箱:160357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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