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环保部公示《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7年造纸行业清洁化改造任务完成情况。
关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7年造纸行业清洁化改造任务完成情况的公示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明确要求:2017年底前,造纸、焦化(钢铁企业焦炉)、氮肥3个行业完成清洁化改造;制药(抗生素、维生素)、印染、制革3个行业实施清洁化改造。2017年底前,造纸行业力争完成纸浆无元素氯漂白改造或采取其他低污染制浆技术。根据各省(区、市)报送材料,截至2017年底,各地共上报需进行清洁化改造造纸企业250家,完成清洁化改造工作企业249家。
纸浆无元素氯漂白改造,目的在于替代纸浆含氯漂白工艺。后者排放具有致癌、致畸、致突变作用的可吸附有机卤素(AOX)等有毒有害水污染物,严重污染环境。为切实落实《水十条》清洁化改造要求、保障公众健康,我部现将造纸行业清洁化改造的详细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3月23日至4月23日。
公示期内,欢迎社会组织、企业、个人通过信函、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监督举报公示清单中存在清洁化改造弄虚作假行为的企业、清单外应报未报造纸企业、造纸企业存在的其他环保问题(如偷排污水、存在应淘汰取缔落后产能等)。举报信息一经核实,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属于改造范围内但未上报相关信息的企业,在公示期内如实补充申报,将不再追究,公示期内仍不上报的,一经发现则按弄虚作假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下一步,我部将陆续公开焦化(钢铁企业焦炉)、氮肥、制药(抗生素、维生素)、印染、制革等5个行业清洁化改造各地上报结果,接受公众监督举报。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生态环境部(邮编:100035)
举报电话:(010)84935398-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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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7年造纸行业清洁化改造上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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