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25日,河北邯郸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3月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冲刺攻坚的实施意见》,为3月份完成秋冬季考核目标提出一系列举措,时间将从2月26日持续至3月31日。
2018年2月26日—3月31日,全市18家钢铁企业产能严格限产50%(以高炉计),市主城区和各县(市、区)建成区内的钢铁企业,在限产50%的基础上上浮5%。高炉停产后,烧结机和球团竖炉等配套设备,一并停产或按比例限产。
2018年2月26日—3月31日,焦化企业,全市所有焦化企业出焦时间一律延长至48小时以上。未完成脱硫脱硝治理改造任务和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一律停产整治。
据调查,本市18家钢厂当前仍执行冬季采暖季限产政策,新政策将限产时间延长至3月31日,延长时间为16天,预估影响炼铁产能107万吨。
原标题:邯郸关于强化3月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措施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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