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州工信委征集征集工业节能环保专家。全文如下: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征集广州市工业节能环保专家的通知
穗工信函〔2018〕75号
市直有关单位,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大专院校、研究院所、行业协会、节能技术服务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工业节能减排工作,充分发挥专家支撑作用,提高我市有关决策工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我委拟对广州市工业节能环保专家库进行补充更新。请各有关单位给予大力支持。有关事项如下:
一、征集原则和范围
(一)遵循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有志于推进广州市工业节能环保工作且符合条件的专家。
(二)专业范围
本次征集专家的范围涵盖:节能(包括:节能技术、装备制造、节能服务等),环保(包括:污染监测防治与处置、工业环保与安全技术、仪器制造、产业发展、环保服务等),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新能源(包括:太阳能、核电装备、智能电网等)。
二、专家权责
(一)参与我市工业节能环保工作的相关规划、政策的制定和组织实施,为我市有关工作提供意见和建议;
(二)参与我市工业节能环保有关项目评审、评估、验收、培训、调研等工作;
(三)受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委托,对工业节能环保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进行科学论证及推广;
(四)专家在履行职责期间,视同为国家工作人员,应遵守国家对公务人员的规定,严格遵守评审的要求,保持公正、公平,如有利害关系应及时主动申请回避。有下列情况,准予退出专家库或予以除名:本人申请退出的,身体条件不能胜任的,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履职不当造成工作重大过失的,或存在其他不适宜担任专家的情况;
(五)参与工业节能环保其它相关工作。
三、入库条件
(一)身体健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承担相应的义务。
(二)具有工业节能环保相关知识和技术水平,具有高级以上(含)技术职称,在相关行业领域工作3年以上。
(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其中,高校或研究机构型专家,须硕士以上学位。
(四)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院士、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可适当放宽)。
(五)已在我委节能、循环经济、清洁生产专家库内的专家不必重复申报。
四、入库程序
(一)专家库成员入库采取单位推荐和自我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采用单位推荐方式,单位需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采用自我推荐方式,需由两名具有本专业正高级职称专家推荐。
(二)申请入库专家需填写广州市工业节能环保专家信息登记申请表(见附件),并附职称证书、从业经历、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2份(附电子版),于2018年3月31日前寄送至广州市节能协会(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48号11楼)汇总,电子版发送至gzeca4043@163.com。
我委将对申请择优遴选后确定入库名单。
附件:广州市工业节能环保专家信息登记申请表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1月12日
(市工信委联系人:李伯准83123839;市节能协会联系人:彭佳南83344043,13430243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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