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6日,河南鑫属公司运维人员在日常巡检时发现合肥市庐阳区国家环境监测网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以下简称国控空气站点)采样头积水瓶外壁有水珠,通过调取视频监控发现,12月4日8:35-8:45、9:24-9:33、13:54-14:04,5日9:30-9:45,6日7:37-7:45时间段,存在积水瓶壁有水珠的情况。运维人员立即将相关情况向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进行了汇报。
安徽省环保厅接到国家环境保护部《关于请调查处理国控环境空气站点受到人为干扰问题的函》(环办监测函〔2017〕1991号)文件后,于2018年1月2日下午立即组织相关处室,会同合肥市环保局、合肥市环境监测站、庐阳区政府、庐阳区环保局、庐阳经开区城管部、河南鑫属公司等部门对“庐阳区国控环境空气站点受到喷淋干扰问题”开展调查。
一、调查情况
省环保厅调查组通过对视频截图的对比发现,采样器积水瓶壁有水珠情况属实。从现场来看,庐阳区国控空气站点位于3楼楼顶,采样区域使用栅栏进行了物理隔离,杜绝了人员进入采样区进行洒水的可能。经现场询问鑫属公司运维人员,也确认不存在人员进入干扰问题。
据庐阳区环保局汇报,12月4日,合肥市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12月5日安徽省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合肥市庐阳区经开区城管部根据黄色预警工作要求,加大了洒水抑尘作业的力度,每天洒水作业不低于15次。城管部门调查,由于空气监测站点距离阜阳路高架和汲桥路分别只有72米和53米,洒水车(雾炮车)因不清楚空气监测点位位置,在作业通过监测点位附近道路过程中,洒水水雾触及到了采样头。从监测数据来看,洒水触及采样头时段的监测数据未出现明显变化。
综上,庐阳区站点受到的干扰为雾炮车在道路作业时,水雾漂移所致,非人为主动喷淋采样头。
二、整改情况
为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省环保厅迅速下发《关于加强全省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城市站运行保障的通知》(皖环函[2018]43号),要求各市立即对所有国控空气城市站周边情况进行一次排查,严禁非运维人员进入空气城市站站房、站房房顶、站点栅栏及采样器20米范围内,禁止作业车进入20米影响范围,并要求各市排查情况1月底前报省环保厅。同时,要求各市环保局加强与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部门沟通联系,认真落实环保部《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环办监测函〔2017〕290号)和《关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总站气字〔2017〕492号)要求,进一步完善预防人为干预监测和保障监测条件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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