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环保厅印发《广东省环境保护厅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巡查督导方案》。根据方案,2017年11月中旬-2018年初,广东各巡查组将对下辖市巡查空气质量实况、空气质量预警预报情况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情况。全文如下: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函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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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环保厅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巡查督导方案

2017-11-30 08:37 来源: 北极星环保网

日前,广东环保厅印发《广东省环境保护厅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巡查督导方案》。根据方案,2017年11月中旬-2018年初,广东各巡查组将对下辖市巡查空气质量实况、空气质量预警预报情况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情况。全文如下:

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函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函

任学锋书记、温国辉市长:

党的十九大对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要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今年入秋以来,我省受不利气象条件和污染物排放总量较大影响,空气质量状况与2016年同期相比明显下降。据预测,11-12月气象扩散条件持续不利,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压力很大。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确保全省和珠三角区域PM2.5年均浓度持续稳定达标,请贵市全面贯彻落实《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4-2017年)》(粤府〔2014〕6号)、《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及分工方案》(粤办函〔2017〕471号)和《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2017年度实施方案》(粤环〔2017〕14号),深入分析空气质量问题原因,采取强化控制措施,有效遏制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污染,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我厅将于2017年11月中旬至2018年初进行巡查督导,配合贵市做好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相关的《广东省环境保护厅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巡查督导方案》(粤环〔2017〕80号)已印发至贵市环保部门。

感谢您的重视和支持!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11月13日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

巡查督导方案

党的十九大描绘了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宏伟蓝图,对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新目标新部署。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确保广东省及珠三角区域PM2.5年均浓度持续稳定达标,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完成国家下达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确保今年广东省空气质量整体达到国家二级质量标准,明年空气质量改善开局良好,重点确保珠三角PM2.5年均浓度继续达到国家二级质量标准,努力扭转臭氧污染态势。

督促各地全面落实《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4-2017年)》(粤府〔2014〕6号)、《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及分工方案》(粤办函〔2017〕471号)和《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2017年度实施方案》(粤环〔2017〕14号),完成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二、巡查范围

省环境保护厅派出10个巡查组开展督导工作,巡查城市为广州、深圳、珠海、佛山、韶关、惠州、东莞、中山、江门、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云浮等15个地级以上市。巡查范围根据各地环境质量状况变化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其他各市自行开展巡查督导工作,严格落实今年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

三、巡查时间

2017年11月中旬-2018年初,现场巡查时间和周期由各巡查组根据被巡查市的空气质量实况、空气质量预警预报情况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情况确定。

四、巡查内容

(一)今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总体落实情况。

(二)重点巡查空气质量国控站点周边污染源管理情况。

(三)电厂、水泥、陶瓷、玻璃等重点行业监管情况。

(四)道路和工地扬尘污染控制情况,洒水频次落实情况。

(五)露天焚烧控制情况。

(六)污染天气应对措施落实情况。

(七)黄标车淘汰任务落实情况。

(八)黑烟车、渣土车及重型柴油车等高排放车辆专项整治情况。

(九)2017-2018年大气和水污染防治专项督查中涉气问题的整改情况。

五、巡查人员安排

(一)广州组。

组长:陈文韬

成员:蔡慧华(联络员)、王少林、张茜、陈庆泰。

(二)深圳、惠州组。

组长:区宇波

成员:夏钟文、江明(联络员)、曾锋。

(三)珠海、中山组。

组长:王彦刚

成员:魏育逢、庄延娟(联络员)、刘剑筠。

(四)佛山组。

组长:张瑞凤

成员:徐宇波(联络员)、许凡、沈会山、莫家乐。

(五)韶关、清远组。

组长:李新科

成员:王舒曼(联络员)、周国强、谢峻铭。

(六)东莞组。

组长:言斌显

成员:凌志艺、郑刘进(联络员)、罗恩荣。

(七)江门、阳江组。

组长:黄惠

成员:王标、郑刚星、李宝智(联络员)、李楠。

(八)湛江、茂名组。

组长:汪永红

成员:黎敏(联络员)、张涛、王克亮、唐喜斌。

延伸阅读:

环保部:关于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自查工作的函

(九)肇庆组。

组长:李智广

成员:熊立、王顺强(联络员)、曾志宏。

(十)云浮组。

组长:吕凤林

成员:李亚男、许技科(联络员)、赵涛。

(各巡查组人员的联系方式附后)

六、巡查要求

(一)全面了解情况。

巡查组通过听取汇报、调阅资料等方式对被巡查市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二)现场检查。

根据被巡查市重点任务、重点监管企业清单,抽查落实情况,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线索,递交当地环保部门做好调查取证、执法监测等工作。

(三)反馈意见。

巡查组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在巡查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形成巡查意见,督促各地尽快整改到位。各地应建立问题清单,对问题要确保整改落实,逐一销号。巡查组每周将工作简报报省环境保护厅领导和大气处。

七、巡查资料清单(略)

延伸阅读:

环保部:关于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自查工作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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