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底,上海包括所有公共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在内的单位要实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为什么要这么做?从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我们可以找到答案。在很多人的印象中,垃圾分类似乎只是居民小区的事。但据媒体报道,2017年底,上海包括所有公共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在内的单位要实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为什么要这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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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为何要对机关单位垃圾分类下通牒?原来十九大报告中有这样一条

2017-11-24 15:04 来源: 上观 作者: 兰岚

2017年底,上海包括所有公共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在内的单位要实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为什么要这么做?从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我们可以找到答案。

在很多人的印象中,垃圾分类似乎只是居民小区的事。但据媒体报道,2017年底,上海包括所有公共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在内的单位要实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为什么要这么做?从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我们可以找到答案。

十九大报告提出,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要构建这样一个体系,需要分析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等不同主体的职责定位,加强彼此之间的协同与合作,充分发挥市场机制、政府机制、社会机制的作用,形成多元主体共建共治共享的环境治理格局。

生态环境属于公共物品,政府是提供与保障公共物品的责任主体。首先,政府不仅有责任解决影响公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以及持续改善环境质量,而且有责任为公众提供更高水平的生态产品和生态服务。其次,政府是政策的制定者与实施者,是执法与行政的主体,政府重大决策失误、行政执法不规范等行为也会产生不良环境影响,而且相对于其他主体,政府造成的不良影响往往更为深远、更加广泛、更加严重。因此,政府需要更加注重自身的决策行为、行政行为的规范化、科学化与民主化。此外,政府也是“消费者”——重大基础设施投资、购买公共服务以及政府机关日常运行等公共支出,而且公共支出的规模通常很大、且在供需关系中占据优势或影响整个供应链。因此,政府的消费或公共支出可以从需求端引导市场的供给、生产的绿色化,同时可以引领公众绿色消费。比如垃圾分类,政府机关是否能够优先采购可循环利用、可资源化利用的物品,机关工作人员在办公区域、餐饮区域能否根据要求参与垃圾分类,减少纸杯等一次性物品使用,鼓励重复利用打印纸等,往往在社会上起着示范作用。而且,有了这样的意识,也有助于他们回家后关心参与社区垃圾分类。

企业作为环境治理体系的主体,主要有三方面含义:一是作为污染“制造者”,按污染者责任原则,企业应承担污染治理的责任,这是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下对企业的最基本要求;二是企业的长期发展需要依靠现代化的制度与文化来强化其社会责任、环境责任,通过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和主动承担环境责任等提高企业形象,企业自觉环保行为更有利于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排放;三是在生态产品和生态服务供给、污染治理技术与服务供给中,以企业为主体也充分体现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鼓励企业进入节能、减排、治污产业,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发展绿色金融,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

环境治理、改善环境质量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环境治理成果应由人民群众享有,与此相对应,公众也需要共同参与环境治理。首先,公众是监督企业治污行为、政府履行环保职能行为的主体。应重视发挥公众对政府、企业的监督作用,鼓励其发现和举报污染行为。其次,公众的消费行为(如绿色选购)可通过市场体系传导至生产者并影响其生产行为,能够从消费的源头倒逼企业实行绿色生产。最后,公众在日常消费中也会产生污染(如生活垃圾、私家车尾气、网购的过度包装),作为污染的制造者公众也应承担起污染者的责任,如主动实施垃圾分类、绿色出行等,从绿色生活的源头防治消费产生的污染。

环境治理同时需要社会组织参与。目前公众在环境治理格局中仍处于相对弱势地位,公众参与更多还只是停留在表面。环境治理中信息资源的不对称、制度机制的不健全、公众利益被边缘化等制约了公众有效参与。而社会组织的存在能够一定程度上弥补公众参与专业性不足的弊端,为公众、政府、企业之间搭建一个良好的信息沟通平台。社会组织作为政府、企业、公众之间的粘合剂参与环境治理,有利于调节不同主体的利益关系,促进理性协商,缓解冲突和解决矛盾。

总之,构建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建共治共享环境治理体系,有利于充分发挥不同主体的角色与功能,打造多元主体参与、源头治理的格局。通过改善环境,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优质生态产品,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从而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共建美丽中国。

原标题:上海为何要对机关单位垃圾分类下通牒?原来十九大报告中有这样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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