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环保厅印发《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2017-2018年工作计划》。全文如下: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粤环函〔2017〕1282号关于印发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2017-2018年工作计划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为贯彻落实《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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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环保厅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2017-2018年工作计划(附项目)

2017-10-09 15:23 来源: 北极星环保网

日前,广东省环保厅印发《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2017-2018年工作计划》。全文如下: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函〔2017〕1282号

关于印发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2017-2018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7〕19号),分阶段加快推进我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我厅组织编写了《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2017-2018年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配合我厅认真贯彻实施。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8月28日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

2017-2018年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7〕19号),分阶段加快推进我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需求导向,围绕环境治理目标、环境管理和深化改革任务,对标先进水平,远近结合、急用先行,分步分类推进项目建设,着力补齐短板,确保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走在全国前列。到2018年底,初步建成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与大数据平台,水、气、土三大监测网络实现县区全覆盖与数据联网,大气、水环境预报预警能力得到较大提升,全省环境监测管理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为顺利完成下一阶段任务打下良好基础。

二、主要任务

(一)基本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国际先进的大气环境监测预警网络。

1.优化完善省控空气质量监测网络。2017年底前优化确定省控空气质量监测网络(约200个站点)。2018年底前,完成7个新建县级站点建设和16个未达标县级站点的升级改造,实现所有县(市、区)全部按新标准建成空气自动站;按照我省环境监测垂改部署完成省控空气质量监测站点上收工作;省控空气质量监测网络数据实时联网,实现智能化监控;建设大气复合污染成分监测网,形成我省大气污染追因溯源基础网络。升级全省11个区域站,开展粤港澳珠江三角洲区域空气质量监测网络VOCs监测及在线监测平台建设。在广州、深圳、珠海、佛山和东莞5城市建设港口码头专题站。在佛山、肇庆等城市启动空气网格化监测试点。在广州、深圳、佛山、东莞开展机动车固定垂直式遥测。将机动车信息库与大气环境监测网络联动。

2.扩展和完善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体系。建立与更新“省-市”不同尺度污染物排放源清单,基本形成多时空尺度的精细化空气质量预报系统,从现有等级预报提升至数值预报。集成省市预报预警系统,统一全省空气质量预报预警技术体系。开展华南区域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系统建设,初步建立华南区域大气污染物排放源清单、预报系统以及业务化会商系统等。

(二)初步建成宏观与微观融合、质量与通量并举、常规与自动互补的水环境监测预警网络。

1.优化完善省控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2017年底前,构建断面总数约1000个的覆盖全省所有市县(区)行政区、七大流域一级支流、地市与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和工业园(含省级产业转移园、工业园区及聚集区等)的省级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2018年底前完成总数约200个断面的近岸海域环境质量与功能区水质监测网的优化调整。按照我省环境监测垂改部署完成省控水质监测断面(或自动站)上收工作。开展跨行政区河流交接断面和公众关注河段的水质与主要污染物通量监测以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生物毒性实时监控系统建设。

2.完善东江、西江、北江流域水环境预警体系。实施水质预警监测网络“新改扩”工程,丰富流域区域特征污染预警指标及水文监测指标。2017年更新改造3个、新建2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在东江、西江及北江等主要城市饮用水源地开展水体重金属、农药、VOC、SVOC、POPs及典型危险化学品等指标的常规、自动与应急监测能力示范性监测。启动东江流域水质监控预警和应急平台系统建设。结合省控水站上收探索采用PPP模式推行重点流域在线水质监测服务。

3.推动“生态广东视窗”建设与水污染“挂图作战”。2017年完成“生态广东视窗(一期)——东江流域水环境安全水质视频预警监控系统”示范性建设,2018年底前完成“生态广东视窗(二期)——韩江流域水环境安全水质视频预警监控系统”建设,构建全国首个基于三维虚拟现实(VR)技术的交互式流域水生态环境实时观测与管理应用系统。引入“天空”水质预警新技术,2017年在茅洲河、练江开展示范性无人船、无人机巡查监测;2018年底前,建立茅洲河、练江、广佛交界区域等重点河段无人船、无人机巡查监测制度。

(三)构建多功能、高精度、县(市、区)全覆盖的土壤环境监测网络。

1.搭建省级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2018年底前,在广东省国控土壤环境监测网(约3000个点位)的基础上构建包含质量网、风险网、通量网和背景网等4个功能子网约8000个点位的市域尺度精度省级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实现县区全覆盖,并完成其中5000个点位土壤监测。完成农用地土壤污状况染详查。开展土壤多功能样品库和土壤制样中心前期建设。2017年底前,建立全省土壤环境监测技术人才资源库和专家库。

2.启动土壤环境预警体系建设。2018年底前,确定土壤污染风险监控网络,建设广东省土壤环境监测与重金属溯源重点实验室,探索土壤重金属源解析技术和方法。

(四)完善生态和噪声环境监测网络。

1.初步构建全省生态监测业务体系。2018年底前,开展生态状况及变化趋势分析评估,建设和完善深圳市城市生态系统和雷州半岛红树林湿地生态系统地面监测站,建立覆盖全省生态状况遥感监测业务化运行体系,构建广东省生态遥感监测系统与管理平台。

2.建设生态遥感监测中心。2018年底前,启动建设覆盖华南地区的广东生态遥感监测中心,开展“卫星遥感数据接收/处理子系统、生态环境大数据服务平台”以及“生态状况遥感监测子系统”的建设。逐步开展省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核查工作。

3.完善噪声环境监测网络。2018年底前,完成全省地级以上市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优化布设工作,珠三角各地级以上市功能区噪声基本实现自动监测(共约200个站点),构建省级声环境质量监测管理平台。

(五)完善辐射环境监测网络。

2018年底前,在佛山、云浮、揭阳、汕尾、江门、梅州、肇庆、汕头、清远、潮州、湛江市新建11个大气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建设电磁辐射自动监测示范点。开展广东省饮用水源保护区及蔬菜、水稻等重要农产品基地土壤放射性监测。建设大气放射性污染扩散应急响应系统。升级完善放射源监管系统,对全省放射源实现动态更新管理。

(六)完善重点污染源监测网络。

1.深化重点污染源监测。督促各地市环保部门确定并发布年度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升级广东省重点监控企业环境公开信息发布平台,向社会公开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在广东环保公众网公开各地监督性监测信息。扩展升级省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平台,监控企业由800多个扩展至4000个以上,增加网络接入、视频监控、工况全过程监控等功能。督促重点排污单位建设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系统,开展现场执法检查,规范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管理。开展东莞、珠海、茂名、湛江四市化工园区有毒有害气体预警体系建设。2018年底前,建成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危险废物“能定位、能查询、能跟踪、能预警、能考核”全过程信息化监管。

2.拓展对移动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的监测与统计工作。组织开展船舶、非道路移动机械研究性监测。加强对重点流域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监督监测,以及对畜禽养殖等农业污染源的统计。

(七)初步建成全省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

1.开展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项目咨询,做好整体顶层设计。建设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中心(一期),将历年来省本级环境监测部门收集和产生的数据整理入库,接入当前常规运行的业务系统,并提供查询检索、综合展示、数据分析、共享开放等功能。建设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管理平台(一期),将气象、水利、工商等部门的动态数据接入,形成完整、权威、实时的全省环境监测管理支撑平台,对全省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进行一盘棋式的综合管理。与大型互联网企业合作开展环境大数据智能分析,为监管部门、企业、公众、社会机构提供有效的环境数据产品与服务。

2.推进广东省环境监测过程管理平台建设(一期)。以统一的大数据中心和统一的标准规范为基础,实现监测任务从计划到采样、实验室、出报告等各个环节的全过程监管、全过程溯源,逐步建立全省环境监测技术人才库、仪器设备库、分析方法库、监测数据库等。

(八)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综合创新能力。

1.开展环境监测机构能力建设。2018年底前,省环境监测中心完成实验室和监控中心升级改造。加强全省各级环境监测机构能力建设,重点突出土壤监测能力建设。

2.促进环境监测科研创新。开展二噁英生物快速筛选、新型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环境监测新技术和新方法研究。建成环境与健康专项调查示范和技术中心。

3.提高监测人员综合素质与能力水平。完善全省环境监测培训体系,初步形成全省统一的环境监测培训教材体系和培训师资库,加强对各级环境监测机构技术人员的培训。

(九)进一步完善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制度体系。

按国家总体部署,完成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建立健全监测与监管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完善监测与执法联动工作规程。研究制定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制度化、规范化的相关政策。将环境监测纳入粤港澳环境合作机制,维护及优化粤港澳珠三角区域空气监测网络。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生态环境监测网络2017-2018年建设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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