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承担了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规划(2016-2020)(以下简称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发布《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规划(2016-2020)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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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规划(2016-2020)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2017-08-10 11:31 来源: 扬州市人民政府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承担了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规划(2016-2020)(以下简称“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发布《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规划(2016-2020)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征求有关公众的意见。

一、规划概况

1、规划名称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规划(2016-2020)。

2、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2016年至2040年。其中近期为2016年至2018年,规划远期为2018年至2020年,远景为展望至2040年。

3、规划范围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辖范围,本次划定规划范围面积约131.2平方公里(含长江水域),其中开发区规划范围面积约88.2平方公里(含长江水域),朴席新区规划范围面积约43.0平方公里。

4、规划发展规模

人口规模:2015年19.96万人;2020年43.7万人。

用地规模:2015年城市建设用地规模37.4平方公里;2020年城市建设用地规模66平方公里。

5、总体空间布局

结合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布局模式,整合各分区和功能区,形成如下城市空间结构:“两心”即二城综合服务中心、扬子津综合服务中心;“两轴”即扬子津路发展、沿江发展轴;“三带”即扬子津生态景观带、古运河文化休闲带和大江风光带;“九园”即二城商务区、扬子津科教创新园、朴树湾生态新区、施桥新型城镇区、八里新型城镇区、工业北园、工业南园、临港工业园、朴席工业园。

6、总体功能定位

近期定位:以高新产业为主导,不放弃劳动密集型产业,构筑苏中、苏北地区产业高地,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巩固城市化。

中远期定位:长三角核心区北部经济增长极,具备培育扬州城市南部副中心的需求与条件,以新兴绿色产业为主导,彰显名城文化的生态示范新城。

7、产业选择

做优做强先进制造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协调发展一二三产业,实现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与转型升级,提升产业国际竞争力。优先发展先进制造业,主要围绕绿色光电、汽车及零部件、高端轻工、军民融合和高端装备制造五大主导产业。将现代服务业作为推进经济发展的新引擎,作为转型发展的新抓手,深入推进服务业发展提速、质量提高、结构提升。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和新型农业市场主体培育,做大生态有机特色农业,确保农产品安全有效供给。

二、规划环评工作主要内容

通过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规划决策所需的资源与环境信息,识别制约规划实施的主要资源和环境要素,确定环境目标,构建评价指标体系,分析、预测与评价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规划实施可能对区域生态系统产生的整体影响、对环境和人群健康产生的长远影响,论证规划方案的环境合理性和对可持续发展的影响,论证规划实施后环境目标和指标的可达性,形成规划优化调整建议,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跟踪评价方案。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包括规划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指标体系构建、规划开发强度分析、资源与环境承载力评估、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环境风险分析、规划方案综合论证和优化调整建议、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等内容,形成《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听取有关公众及单位对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规划及其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包括但不仅限于:

(1)区域环境质量现状与开发区发展现状;

(2)开发区发展规划的合理性;

(3)开发区发展规划实施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

(4)开发区发展规划与规划环评工作的改进。

四、公示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示期间,有关公众及单位可采取发送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与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环境保护局和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联系,发表对规划及规划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规划环评编制单位将认真准备公众关心的相关议题,并将公众的意见与建议向建设单位和有关政府部门反映,同时结合规划环评成果,在规划环评初稿完成后组织公众参与和第二次公示,

六、联系方式

(1)规划组织单位

单位名称: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地址:扬州市维扬路108号

联系人:刘定刚

联系电话:0514-87962247

电子邮箱: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名称: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大羊坊8号

邮政编码:100012

联系人:杨占红

联系电话/传真:010-84912070

电子邮箱:yangzh@craes.org.cn

(3)当地环保主管部门

①单位名称: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环境保护局

联系地址:扬州市维扬路108号403室

联系人:胡浩

联系电话/传真:051487962757

电子邮箱:syyz2008@126.com

②单位名称:扬州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地址:扬州市邗江区扬子江北路446号

联系人:0514-87341048

联系电话/传真:0514-87347125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2017年8月10日

原标题: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规划(2016-2020)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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