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至2016年,江苏省法院共受理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一审案件3893件,其中,受理环境公益诉讼一审案件57件,数量居全国法院之首。4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式对外发布了首部《江苏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
针对环境资源案件刑事、民事、行政责任相互交织,私益性与公益性交叉,法律学科与环境学科交融的特点,江苏法院近年来加快完善“三合一”专门化审判机制和集中管辖体制,不断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建设。
白皮书显示,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早在2013年11月便下发《关于开展资源环境案件“三审合一”集中审判的若干意见》,打破审判壁垒,将涉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全部由同一个审判机构归口管理。
集中管辖体制建设方面,白皮书提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7家中级人民法院和5家基层法院已经成立了环境资源审判庭。6家中级人民法院和27家基层法院行政庭设立专门合议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已指定全省32家基层法院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全省环境资源案件。
此外,为形成更大环保合力,白皮书显示,江苏法院还努力推动建立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环境资源行政职能部门之间的执法协调机制。
原标题:江苏发布首部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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