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回收利用后生活垃圾主要采用焚烧处理。以东京为例,东京23个区2006年焚烧量是283万吨,相当于人均日焚烧量0.93千克;2015年是269万吨(人口约900万人)相当于人均日焚烧量0.80千克;表面上看,人均生活垃圾焚烧量减少约13% ,考虑热值的增加,如果以热值衡量,人均生活垃圾量并没有多少下降;就是按照人均日焚烧量0.80千克,热值约为2500千卡/千克,如果和北京市、上海市比较(环保部发布的《2016年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以下简称《年报》)显示,2015年北京市生活垃圾清运量790.3万吨,上海市789.9万吨;按照官方公布的常住人口,2015年末北京常住人口为2170.5万人;上海市常住人口总数为2415.27万人;这样计算北京市人均生活垃圾清运量分别是人均1.0千克/日、0.9千克/日,而生活垃圾的热值约为日本东京的一半),考虑实际居住人口以及流动人口因素,按照热值计算,东京人均生活垃圾焚烧量约是北京市、上海市的2倍。
对照日本的垃圾管理,首先看我们的短板究竟是什么,显然是有害垃圾单独收集,日本已经普遍建立起有害垃圾管理;其次可以学习什么,这就是积极发展焚烧处理,日本生活垃圾中单独收集的资源垃圾(相当于我们的废品)比例不足20%,剩余的垃圾主要依靠焚烧处理,在这方面,我们还可以利用后发优势,超越日本,避免建设那么多没有余热利用的小型垃圾焚烧厂,实际目前我国已经建成的大型生活垃圾焚烧厂余热发电利用效率已经超越日本;我们学习日本的垃圾管理,当然不是去拧瓶盖,因为当你塑料瓶卖给或送给收废品的,这些垃圾就会进入回收利用轨道,由于收废品的普遍存在,我国生活垃圾中材料回收实际上已经远超过日本的回收水平;日本在城市地区把厨馀垃圾列为可燃垃圾值得我们认真思考。这一点,国内一些反对垃圾焚烧的人看得很清楚,所以国内反焚烧的代表人物公开喊出“垃圾管理不能重蹈日本的覆辙”,意思就是不能学习日本,其用心可谓昭然若揭,也可谓深刻。
当前,全国都在轰轰烈烈地讨论或开展垃圾分类,那么什么是垃圾分类?
通俗地说:垃圾分类就是将某些生活垃圾单独收集;具体地说: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是一项为了清洁卫生、环境友好、可持续发展、全民参与的经济活动;
清洁卫生要求:垃圾收集要容器化或密闭化;
环境友好要求:无论是垃圾资源化利用、还是垃圾处理都要对环境影响最小;
可持续发展要求:资源永续利用;
全民参与的意义:垃圾是每个人产生的,每个人都有责任与义务,涉及个人、单位、企业等;
这归根结底这是一项经济活动:不是“大炼钢铁”式的运动,必须考虑成本、需求,效率。
清洁卫生、环境友好、可持续发展、全民参与都是相对的,而经济活动是绝对的,要“精准”。
生活垃圾分类对个人的要求是出力、出钱、出心。首先是出力:按照要求投放垃圾、心无旁骛;不要管别人是否这样做,也不要管分了后是否又去填埋场或焚烧厂;当然可以政府进行互动,做到逐步精准;
出钱:支持垃圾付费,目前,许多废品还可以卖钱,在发达国家很多是要付钱的,应该说与发达国家比,这是优越的;随着发展,要提高垃圾回收利用率,付费是趋势;
出心:这是最高层次的要求,要追求简约生活、拒绝浪费,减少生活垃圾的产生;积极使用可再生产品,为资源利用打开市场空间,做贡献
生活垃圾分类政府要做的是做好制度设计。主要做好三类垃圾即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和厨馀垃圾、有害垃圾的衔接,即:
可回收物分类要与再生资源回收的衔接;
有害垃圾分类收集要与危险废物处理的衔接;
易腐垃圾或厨馀垃圾分类收集要与生物质资源化利用的衔接。
这些终端利用和处置设施有的已经存在,有的还待建设,这些设施建设是一个过程,涉及多部门。垃圾分类不要追求理想化,分类是相对的,其他垃圾永远存在且什么都可能有。
如果是因为垃圾焚烧设施建设遭遇邻避,为推动垃圾焚烧设施建设而推行垃圾分类收集,这叫初心不正,初心不正,难有好的结果。
上图:日本东京23区2006-2015年生活垃圾焚烧量以及运行焚烧厂数量统计
上表:日本东京一垃圾焚烧厂平均垃圾成分(2008年)
上表:日本东京一垃圾焚烧厂平均垃圾成分(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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