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就《吉林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的发布实施,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常晓春厅长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1.问:我省目前的生态环境现状怎么样?
答:总体来看,我省的生态环境基础比较好,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在全国处于中等偏上水平。2016年大气环境质量较“十二五”末期有所改善,全省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例同比提高8%,较全国平均水平高出5个百分点,重污染天气同比减少97天,在东北地区优于辽宁、差于黑龙江。水环境质量总体良好,所有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的水质全部稳定达标,重点流域干流水质状况良好,优良水体比例位居全国第5位,优于辽宁、差于黑龙江。土壤污染较全国平均水平低9个百分点,优于辽宁、与黑龙江基本持平。从全国来看,我省的生态环境具有较强的比较优势,为全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相对较好的基础。
虽然总体上全省生态环境质量基础较好,但环境质量改善的形势仍然很严峻,存在许多短期内难以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大气污染物排放较多,治理难度大,短期内难以全面控制;主要江河的部分支流污染仍然严重且根治难度较大,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相对滞后;全省土壤环境污染底数尚未完全摸清,局部土壤污染趋势尚未得到有效遏制;自然保护区、矿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破坏问题比较突出;畜禽粪便和农药、化肥产生的农业面源污染还缺乏有效解决办法;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有所下降,守住资源环境生态安全底线的任务更加艰巨。“十三五”时期,对这些问题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以破解。
2.《吉林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的核心和目标是什么?
答:《规划》的核心非常明确,就是“改善环境质量”。改善环境质量是党中央、国务院对环境保护提出的明确要求,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期盼,也是环保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往的环境管理工作主要侧重于污染物总量减排,“十三五”时期,环境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尽快向环境质量改善转变,环境治理要从点源转向面源,从一次污染防治转向二次污染防治,从单个污染物转向多个污染物协同控制。
从我省看,由于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结构调整步履艰难,发展与环境之间的矛盾仍然很突出。“十三五”时期是转型升级、推动新一轮振兴的关键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环境质量改善速度与人民群众需求差距最大、资源环境瓶颈约束和发展矛盾最尖锐的负重前行的困难时期。必须统一思想,落实责任,采取超常规的举措,动员各方面的力量合力攻坚,确保我省环境质量好的方面要变得更好,坏的方面不能变坏,环境质量总体上得到改善。
关于环境质量改善的目标,2016年,国家出台的“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三大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了相应的目标和明确的考核要求。具体到我省,五年目标的设定,要综合考虑诸多因素,量力而行,不仅要完成国家下达的考核任务,还要切实解决我省环境突出问题,满足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期盼和诉求;不仅要满足环境保护支撑和优化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还要满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补齐环境短板的需要。基于以上考虑,我们把环保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确立了“十三五”时期环境质量改善的总体目标,概括地说,就是到2020年,空气要“减少雾霾,增加优良”,水体要“坏水变好,好水更好”,土壤要“总体稳定,局部改善”,生态要“巩固优势,发挥作用”;风险要“全面管控,减少危害”,实现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环境质量管理目标。
根据这一总体目标,制定了12项具体指标:到2020年,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超过80%,PM2.5年均浓度较2015年下降20%以上;重点流域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64%,基本消除劣Ⅴ类及未达标的Ⅴ类水质断面,基本消除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超过90%;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达到国家考核要求。
通过努力,“十三五”末期,我省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将大幅提高,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基础将得到有效巩固;人民群众的环境诉求得到基本满足,喝的水更加放心,呼吸的空气不断清新,在优良美好的环境中共享建成小康社会的成果。
3.《吉林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改善环境质量的目标能否顺利完成?怎样完成?
答:改善环境质量,需要综合施策,多措并举,找好突破口和着力点,以钉钉子精神锲而不舍地努力。《规划》在组织保障、项目保障、资金保障、社会保障等方面将实施一系列重要举措,概括地说:。
一要在形成“全社会共治”的环保工作大格局。“十三五”期间,各级地方党委政府将进一步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机制,通过厘清职能和明确责任,改变过去由环保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确保政府统筹、部门合力和企业自觉,共同改善环境质量;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的系统防治机制,突出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实施统筹治理,从根本上、从总体上改善和提升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完善环境监管机制,通过健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实施监管“双随机”制度、强化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进一步健全运用法治和经济手段推动环境保护的机制,通过实施环境“领跑者”和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促进排污者自觉履行环境义务。
二要在重大工程上下大力气。“十三五”时期,全省将围绕清洁空气、清洁水体和清洁土壤实施一系列重大工程。在大气方面,将通过实施新型能源替代、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治理、燃煤锅炉治理、秸秆综合治理等工程,进一步控制煤炭使用总量,减少排放量和排放浓度,降低发生重污染天气的可能性。在水体方面,将通过实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西部河湖连通、污水处理厂建设和提标改造、河道生态修复、重点湖泊生态保护等工程,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生态用水,改善水环境景观。在土壤方面,将通过实施中部黑土地核心区综合保护、西部地区土壤生态修复、东部地区土壤生态功能提升等工程,进一步保护和改善全省土壤环境,保障农产品安全和公众健康。
三是要在资金投入上做好保障。“十三五”期间,将在大气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等方面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同时,对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修复与建设、先进适用技术研发示范等给予支持。生态环保方面污染治理的投入很大,还要充分发挥市场化作用,创新环保领域投融资机制,积极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引导金融机构、企业、社会捐赠资金等增加投入,推进环保重点领域建设。
四是要在公众参与方面下功夫。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关系社会各界、千家万户,离不开公众的广泛支持,更离不开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必须凝民心、汇民智、聚民力。“十三五”时期,我们要通过加强环保科普、推进信息公开、保障公众参与、发展公益组织等方式,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携起手来共同保护好我省的青山秀水,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进展,谱写美丽中国的吉林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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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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