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从唐山市环境保护局获悉,2016年唐山市空气质量持续好转,空气质量达标天数为200天,其中一级天18天、二级天182天,达标率54.6%;达标天数比2015年多出了44天。
2016年,唐山市坚持“环保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加大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力度。全市41家钢铁企业、195台烧结机及竖炉脱硫烟气颗粒物深度治理;40家水泥企业烟粉尘升级改造,目前改造完成26家,停产14家。
为严控燃煤污染,唐山坚持“凡煤必改、应改尽改”原则,对全市170家燃煤企业进行大力整治。通过限期淘汰和煤改电、煤改气等措施,分期分批实施治理,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了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茶浴炉;城乡接合部地区和其他远郊区县的城镇地区基本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
为解决雾霾围城的问题,该市早在《唐山市2013-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中就明确提出了要全面启动城区及周边重污染企业关停搬迁改造,完成11家市区及周边污染企业搬迁改造任务。2016年,该市在唐山兴业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唐山众业钢铁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已完成关停搬迁的基础上,又先后完成了市区周边唐山国丰钢铁北区等4家企业的关停,化解焦化产能240万吨、钢铁产能200万吨;年可减排二氧化硫2807.7吨、氮氧化物3405.8吨、烟粉尘2011.5吨。
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2月3日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2017年一季度大气污染防治形势,并对下一阶段工作作出部署。陈吉宁强调,要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用硬措施、硬办法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
会议认为,今年以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污染物扩散条件较往年更为不利,温度略高于常年,偏南风多于常年,不利于空气扩散,易造成污染物积聚,形成重污染天气。需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大减排力度,努力改善空气质量。
陈吉宁强调,今年是“大气十条”第一阶段实施的最后一年,必须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切实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特别是2017年工作方案的落实。
要清醒认识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坚定信心,知难而进,建立更为有效的工作机制;要深入基层一线,加大对各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督查力度,特别是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要进一步强化环境执法监管;要加大黄标车、老旧车、重型载货车等高排放车辆的淘汰、治理力度,加强网格化监管,坚决打击“小散乱污”企业;要及时将工作进展及对违法排污企业处罚情况向社会公开,回应公众关切。
(整理自河北日报、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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