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大气十条”终考临近,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值得关注。12月12日,财政部发布《防治大气污染必须堵住资金流失漏洞———关于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检查典型案例的通报》,公布对京津冀等9个省(区、市)2013-2015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检查结果。从检查结果看,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被挪用的情况较为突出。(12月13日《每日经济新闻》)
“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人民群众希望天是蓝蓝的,空气是新鲜的,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可以来一个自由自在的“深呼吸”———这已然成为基本向往,也是各级政府必须满足的基本民生。
当前,虽然雾霾形势严峻,但在治霾上也处于难得的风口期。现在对于环境和空气的重视,可谓已经到了历史最高。各个层面明确表达了对于雾霾的态度,并且推出了很多举措。在治霾上,“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如果没有真金白银的投入,想要治霾取得决定性效果,简直“想都不用想”。当前财政并没有充足到“不差钱”,在发展和民生上需要花钱的地方还有很多,就在这样的背景下,推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拿出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体现了较高的环境自觉。
有关地方的做法,让人大失所望。从检查结果看,竟然有上亿治霾资金挪去发工资、搞招待,这既说明一些地方对于守纪律讲规矩依然置若罔闻,也说明一些地方对于治霾的重视只是停留在口头上,甚至可能把治霾当做中饱私囊的“重大机遇”。这种状况不改变,彻底解决雾霾问题没有希望。因此,对于挪用的治霾资金,不仅应该追回,而且应该追究当事人责任。
也有观点认为,“相对于大气污染防治1.75万亿元的投资需求而言,这些毕竟是很小的部分,对于‘大气十条’的考核不会有太大影响”。相对于1.75万亿元的分母,挪用的上亿资金,作为分子可能不算什么。但要看到,这是一种极其恶劣的行为,如果对其姑息的话,可能造成现象级恶果。在全民重视雾霾的背景下,连治霾资金都可以挪用,由此可见无视纪律和规矩到了何等严重的境地。治霾需要铁的纪律和作风,有着这样的作风和认识,治霾还会有什么样的进展,也是不言而喻的事。
而且,这样的作风和认识,是存在“腐蚀效应”的。对于治霾来说,难道仅仅是挪用问题吗?近年来,随着大气污染防治日益被重视以及PM2.5概念的流行,雾炮车也火了起来。多地采购了这一新型工具,雾炮车也逐步以“治霾神器”的面貌为公众熟知。但在专家看来,雾炮车更像是一件“皇帝的新衣”,只能自欺不能欺人。这是什么?这就是滥用。“防治大气污染必须堵住资金流失漏洞”,难道仅仅需要堵住挪用的漏洞吗?
不必讳言,治霾资金挪用并非孤立出现,挪用与滥用是对双胞胎。目前只是通报了挪用情况,但从过往的经验教训以及浮现的端倪来看,恐怕还有滥用的问题。相对于资金挪用,滥用更具有隐蔽性,同样需要以坚决的态度来坚决制止。“好钢要用在刀刃上”,把来之不易的治霾资金用足用好,这是有关方面必须承担的责任。“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同样适用于治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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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尴尬了!治霾资金成“唐僧肉” 最后到底都花哪去了?
原标题:一家之言:没挪用的治霾资金,也未必用对了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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