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云南省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以下简称金平县)环境监测工作打了一个漂亮的翻身仗。
金平县环境监测站站长李超说,这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全省环境监测工作3年大培训。大培训缩短了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时间,彻底改写了有监测站没有监测能力、无法精准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历史。
“十二五”以来,云南省环保厅在加强全省环境监测硬件设施建设的同时,不断完善监测培训体系,与州(市)、县(市、区)环保局有效联动,源源不断培养过硬的监测管理和技术人才,有效弥补了监测人才短板,提升了监测队伍整体水平,为强化环境管理、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监测短板明显,培训迫在眉睫
“十二五”以来,云南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不断提速,监测硬件设施不断完善,以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为中心、16个州(市)监测站为骨架、115个县级监测站为支撑的环境监测队伍日益壮大。
但是,受多种因素制约,监测人员技术水平和能力不足的短板变得更加突出。据了解,自2013年以来,金平县环境监测站建成了1380㎡的业务用房,配备了69台(套)监测仪器设备。但由于监测人员均为非专业技术人员或应届毕业生,专业知识及监测技术能力薄弱。金平县环保局在执行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及监督执法过程中,只能向州环境监测站寻求帮助,工作受到较大制约。
云南省环保厅监测处处长邓加忠认为,云南省环境监测人员结构不合理、整体素质不高、缺乏技术骨干和创新人才的问题长期存在。特别是县级监测站人才匮乏、技术薄弱,培训工作存在重视程度不够、系统性不强、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等问题,是制约全省环境监测队伍整体素质和综合水平提高的关键因素。加快构建一个上下联动,多渠道、宽领域、深层次、全方位、针对性和实效性较强的环境监测培训体系迫在眉睫。
为此,云南省环保厅制定下发了《2013~2015年度云南省环境监测培训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4个培训目标:到2015年,完成全省各级环境监测行政管理和技术人员1700人次的培训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明显提高。逐步建立统筹管理、分级负责,具有较强系统性、针对性、时效性、深层次、全方位的环境监测培训体系。初步形成与云南省环境监测相适应的、统一的培训教材,构建涵盖环境监测管理和技术领域的培训师资,建立健全师资遴选、培训、评估、动态管理等管理制度。初步构建环境监测“三五”候选人才培训体系,夯实“三五”人才培养基础。
着眼实战需要,优化培训内容
按照《实施方案》,云南省环保厅着眼全省环境监测工作实际需要,精心组织制定全省环境监测“三年培训计划”,统筹全省环境监测培训管理工作。
从2013年开始,云南省环保厅还逐年制定下发年度全省环境监测培训实施计划,明确各级环保部门培训目标和要求。连续3年,每年安排专项经费100万元,足额保障监测培训工作顺利开展。
3年间,云南省先后组织举办“云南省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分析实样操作技术培训班”“云南省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持证上岗考核培训班”等十余期专题技术培训,着力解决重点工作推进中支撑能力不足的问题。
截至2015年底,云南省组织“重点专项监测工作培训、应急监测技术培训、管理人员能力提升培训、州(市)环境监测站技术骨干培训、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人员岗位综合培训、环境监测人员岗位技术综合培训、县级环境监测站管理培训、县级站监测人员跟班轮训”八大专题培训,共完成29期3164人次培训。州(市)环保局、监测站共完成20余期900余人次培训。
创新方式方法,提升培训质量
针对环境监测工作实际操作性较强的特点,云南省环保厅不断探索创新,改进培训方式,真正实现由“讲授型培训”向“训练型、操作型培训”转变,积极推广以训促考、跟班轮训、仪器操作考核培训模式,坚持把提高监测人员的实际动手能力放在首位。
云南省环保厅将环境监测培训工作与持证上岗考核工作有机结合,分片区、分期举办“水和废水、土壤和固体废弃物监测技术专题培训”等培训班,3年共完成8期1515人次培训。
在开展跟班培训工作中,为保证培训质量,云南省统一组织参训学员到省监测中心站和各州(市)监测站跟班学习,每期两个月,安排专人一对一传帮带,直至每位参训学员掌握每项分析技能并考核合格。3年间,云南省共完成跟班培训423人次。
云南省环保厅还针对各级监测站使用的不同厂家仪器型号,邀请相应厂家的技术工程师开设原子吸收光谱仪、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离子色谱仪监测技术实训班,对仪器的原理、操作维护及故障处理进行专题培训,有效提高了二、三级监测站监测技术人员大型分析仪器的操作技能和维护水平。
“十三五”期间,云南省将继续加大环境监测培训工作覆盖范围,实现所有县区和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培训全覆盖。
延伸阅读:
【市场分析】一文读懂我国环境监测产业格局 现状及瓶颈
原标题:云南强化培训补监测人才短板 改变监测能力薄弱制约环境执法局面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