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清远市清新区环境监测站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招标,项目预算170万元,招标内容包含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烟尘烟气综合分析仪等环保监测设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801-2023-00471
项目名称:2023年清远市清新区环境监测站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700,000.00元
采购需求: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和调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分公司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所属期为2022年12月或之后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22年12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出具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之“投标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3年清远市清新区环境监测站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本采购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3年清远市清新区环境监测站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1)按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以系统记录为准。】 (2)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 1)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2)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5)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资格性检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资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28日至2023年04月04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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