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广东中山市环保局获悉,2016年度中山市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VOCs(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整治项目奖励金申请现已延长,受理截止期限由原来2016年10月14日延长至2016年10月21日。
记者了解到,根据我市固定污染源VOCs排放情况调查显示,目前全市约有2700多家涉VOCs企业,其中省市重点监管企业有154家,主要分布在板芙镇、大涌镇、黄圃镇、火炬区等镇区。为了鼓励企业从源头削减VOCs污染,同时加大VOCs治理项目财政扶持力度,今年我市安排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奖励资金770万元,重点奖励采用先进高效的VOCs综合治理项目、源头削减示范项目和VOCs泄漏检测、修复(LDAR)技术试点项目和VOCs在线监测系统试点,其中涉及VOCs综合整治资金主要用于奖励2016年度内实施的VOCs综合整治项目(包括已验收、已建成未验收和建设中的项目)。
原标题:VOCs综合整治项目 企业奖励申请期限延至明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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