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15年11月,江西省高位推动,在全省境内河湖实行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河长制”,设立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五级“河长”。省委书记担任省级“总河长”,省长担任省级“副总河长”,其他省领导分别担任赣江、抚河、修河、鄱阳湖、长江江西段省级“河长”。
河流养护责任直接落实到党政领导身上,一年多以来,我省河长制在法治思维下,已成为覆盖面最广、规格最高、体系最完整的江河湖泊管理制度,如今各级“河长”们正使尽“洪荒之力”保江河湖泊长治无忧。
“五级河长”共筑生态保护网
钟有国是江西省靖安县双溪镇副镇长,从去年开始,他多了一个特殊的身份——鄱阳湖五大河流之一修河支流北潦河的“副河段长”。
这个特殊的身份让钟有国感觉肩上沉甸甸的。作为修河支流北潦河的“副河段长”的他,要负责辖区内7.5公里河道的水质和污染源调查。
“我每天要巡查河道和河堤,如果发现排放污染物、非法捕捞等情况,要马上制止,或者向县里反映。”钟有国说。除了他之外,还有4名村干部兼任河道巡查员和4名专职河道保洁员,并把巡查河道的场景拍照发到工作群。
作为在全省率先实行“河长制”的县域,去年8月,靖安县第一个“吃螃蟹”,由县委书记担任县级总河长、总库长,全县共设县级河长、库长5名,乡级河长11名,村级河长82名、库长179名。此外,还聘请了200多名专职巡查保洁员,这些人组成靖安县河流的保护网络,一举改变了以前“环保不下河,水利不上岸”的尴尬,形成合力,共同“治水”。
而在全省,去年11月1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江西省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在随后召开的全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现场推进会上,我省公布了省级“总河长”、“副总河长”及省内主要河流省级“河长”名单,“河长制”工作正式拉开序幕。
按照《江西省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分工,省委书记担任省级“总河长”,省长担任省级“副总河长”,省级党政四套班子分管或联系农口、环保的7位省领导分别担任赣江、抚河、信江、饶河、修河、鄱阳湖、长江江西段省级“河长”,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农工部、省水利厅等23个单位为省级“河长制”责任单位,其他河流则按流域由88名“市河长”、822名“县河长”和万余名“乡、村河长”层层包干,建立具有江西特色的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制。所构建的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河长制”体系,在全国已实施“河长制”省市中,覆盖面最广、规格最高、体系最完整。
网络建设形成合力共同“治水”
“以前九龙治水,有矛盾的时候可能会因为沟通缺失,导致问题搁置。现在出现问题可以通过河长来协调、调度和监督。”江西省水利厅厅长罗小云说。
自去年底“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省河长办协调了环保、水利等部门对水质不达标河流、湖泊进行了梳理,查明赣江、抚河、信江、饶河、修水等流域不达标河段37段、鄱阳湖区水域15处,明确县级责任河长32名。
在水域面积约占市域面积30%的“水都”南昌,南昌市市长郭安认为,治水是个系统性工作,单靠管农业、水利和城建的部门,力量单薄。
如今改造中的乌沙河已成为南昌河道治理的样本。今年,南昌市新建区在已先行成立的新建区“河湖长制”办公室基础上,成立了南昌市乌沙河新建区段“河湖长制”办公室,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乌沙河改造的进度。目前,乌沙河改造已进入尾声,年底将换新颜。
目前,由省环保厅、省水利厅牵头的跨设区市、县(市、区)河湖水质水量水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已经完成,省环保厅督促设区市、县(市、区)在2016年12月底前完成水质恶化倒查、污染来源追溯机制的建立,并将日常监测结果反馈省河长办。
此外,我省已经启动了全省河湖管理地理信息系统平台建设,省级今年已安排资金2000万元用于平台建设,计划实现河湖基础数据、涉河工程、水域岸线管理、水质监测等信息化、系统化,为各级河长决策提供信息支撑。在南昌、上饶等9市和靖安、南康县等72县(市、区)以微信、易信群、QQ等方式建立了河长制即时通信平台。
“清河行动”让整治“立竿见影”
据省河长办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江西省2016年“清河行动”实施方案》安排,今年重点开展水污染综合整治、侵占河湖水域岸线专项整治、非法采砂专项整治、非法入河湖排污口专项整治、渔业资源保护专项整治等十个专项整治任务。日前,各地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在全省掀起整治河湖乱象的高潮。
上饶市通过市、县级河长协调环保、农业、水利等部门,对水质不达标河湖的污染源进行调查,发现主要是农业面源污染。该市迅速推进“精准农业”模式,有效减少农田化肥流失。同时,开展生态沟渠、种植磷高效富集植物等污染物生态拦截工程建设,减轻农田流失磷对水体的污染。通过治理,今年1~6月检测数据显示,饶河流域乐安河大坞河口、珠山乡、波阳花园3个检测断面的水质均在III类以上。
在萍乡市,通过提高城镇生活污水防治能力、推动畜禽养殖污染控制、加大农村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整治等措施,使河湖水质得到较好提升。今年1~5月检测数据显示,湘江流域渌水及萍水河水质由IV类升到III类。
据了解,截至目前,涉及水质不达标的32县(市、区)明确了32名县(市、区)级责任河长,123名乡级河长,414名村级河长,设置了河湖管理巡查员或专管员495人;28县(市、区)设置了河湖管理保洁员582人。
同时,针对一些重点问题,我省在河流源头、主要支流汇入口、行政区交界断面共设置约300个水质监测点,完成了全省20%水质不达标河流问题梳理;并对我省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常年水面面积一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及国有管理单位管理的水利工程划界确权情况进行了调查,形成了调查报告,基本摸清了我省河湖及水利工程管理及保护范围划界确权情况,成果已报水利部; 完成了长江江西段(含鄱阳湖、赣江)岸线开发利用保护规划相关工作,成果已报长江水利委员会。
强化法治思维建立长效机制
事实上,我省“河长制”在调动“河长”治水的主动性方面,法治思维的运用更是值得令人称赞。
罗小云说,我省特别注重依靠制度建设有序推进“河长制”。一方面是与“河长制”推进相关的工作机制,主要包括联席会议制度、问题督办制度、信息通报制度、考核评价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各级河长办均成立了专职考核部门,以强化行政监管与执法,考核内容包括:河湖水质、绿化、保洁、工作推进等方面,考核结果每月汇总并每年向社会公布。年终考核成绩排名最后的河长将会被约谈。河长因失职、渎职导致流域严重污染破坏的,适用《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另一方面,我省加强河湖保护管理有关的长效机制,建立水行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共同负责的河湖保护管理联合执法机制。如:鹰潭市按照“统一监管、融合执法、分段负责”的原则,以水上公安为主体,融合多支执法力量,组建河湖综合执法队伍,统一行使全市河湖保护管理行政执法职责;赣州市安远县成立由水利、国土、环保、林业等8个单位精干力量组成的生态综合执法大队,履行以国土生态空间环境为重点的执法工作。
同时,建立河湖保护管理生态补偿制度,将河湖保护管理工作纳入生态补偿范围,生态补偿资金重点用于河湖保护管理工作。建立水域占用补偿制度,按照消除对水域功能的不利影响、等效替代的原则进行占用补偿,防止减少现有河湖水域面积。
如今我省已经启动了“五河一湖一江” 流域综合治理方案的编制工作,省级今年已安排资金1000万元开展前期工作,治理方案主要涵盖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修复、水污染防治等内容。
“保持良好的河湖生态环境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9月17日,省河长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到2020年,我省将实现河湖水域面积保有率7.7%、“五河一湖”自然岸线保有率90%、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91%、地表水达标率80%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基本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原标题:“五级河长”共筑生态保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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