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 威顿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评价单位:山西晋环科源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评价时间: 2016.7
目 录
1项目概况2
1.1建设项目背景2
1.2建设项目概况2
1.3选址与法律法规、规划等相符性分析4
2项目所在区域环境概况4
2.1环境质量现状4
2.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5
3环境污染因素、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6
3.1本工程主要污染物类型及排放情况6
3.2营运期环境影响预测、分析7
3.3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8
4结论8
4. 1政策符合性分析8
4.2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8
4.3污染物达标排放9
4.4清洁生产分析9
4.5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9
4.6对区域环境的影响9
1 项目概况
1.1建设项目背景
危险废物的处理技术,是当前全世界共同面临的一个十分严重和紧迫的问题。危险废物在处理时有其特殊性和危险性,处理工艺和技术设备不当,不但处理效果差,而且极易造成严重二次污染。而以往常用的传统技术方法(填埋、焚烧等),在处理危险废物时均有不同的缺陷和问题。相比较而言,新型干法水泥工艺本身具有温度高、热惯量大、工况稳定、气(料)流在窑系统滞留时间长、湍流强烈、碱性气氛等特点,以及最终水泥熟料产品的有效固化作用,均使得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在处理含重金属的危险废物时,具有得天独厚的明显优势。经过多年的发展,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在欧美等发达国家相当成熟。近年来,北京水泥厂和上海万安企业总公司等多家企业利用水泥窑处置过各种危险废物,处置危险废物后水泥窑排放的废气经环境监测中心测试完全达到国家标准,水泥产品的质量指标均符合国家标准。基于国内外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已取得的成功经验,威顿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利用现有2×25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中的2#生产线,协同处置太原市、晋城市、临汾市、运城市等地危险废物。本项目建成后可以消解50000吨/年危险废物,提高了危险废物资源回收再利用。项目建成有助于新绛当地循环经济的发展,改善当地居民生活环境质量和水平,具有很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1.2建设项目概况
1.2.1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性质及建设地点
1、项目名称:威顿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项目。
2、建设单位:威顿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项目性质:改建。
4、建设地点:山西省新绛威顿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山西省南部运城市境内,新绛县泽掌镇石门峪。本项目预处理中心拟建于厂区南侧,占地1800m2,废物投加车间和烧成处置系统依托威顿水泥集团2#熟料生产线,对局部设施进行改造。本项目不需要新征用地,厂址距县城约18.6km,距泽掌镇约5.7km,距大运高速公路约15.7km。
1.2.2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
威顿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利用现有威顿水泥集团有限公司2×25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中的2#生产线,协同处置太原市、晋城市、临汾市、运城市等地危险废物。本项目建成后可以消解50000吨危险废物,提高了危险废物资源回收再利用。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准入评估、接收与分析、贮存、预处理、厂内运输、废物投加、窑内烧成处置等主要车间和相关辅助、公用系统等。其中准入评估、接收与分析、预处理、贮存等流程在危险废物预处理中心进行,为新建部分;而废物投加、窑内烧成处置依托现有2#熟料生产线系统,局部改造即可满足协同处置要求。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表1-1。
表1-1 项目建设内容一览表
1.2.3工程投资
总投资以及资金来源:本工程建设总投资投资5600万元,资金由企业自筹。
1.3选址与法律法规、规划等相符性分析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鼓励类中第十二类“建材”中第1条规定:“利用现有2000吨/日及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窑炉处置工业 废弃物、城市污泥和生活垃圾,纯低温余热发电;粉磨系统等节能改造”;第三十八类“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第20条规定:““城镇垃圾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本项目属于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项目,主要处理山西省产生的危险废物,属环保工程,为鼓励类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也符合国家《关于进一步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的意见》的要求。
《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废物设计规范》(GB50634-2010)已于2011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对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废物项目在工业废物的处置规模、主要类别及品质要求、总平面布置、接收、运输与储存、预处理、环境保护、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等方面均提出相关要求。本项目与该设计规范相关内容相符,能达到《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GB30485-2013)中相应要求;符合《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662-2013)各方面的环境保护技术要求。
2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概况
2.1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为了了解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以及运营后对大气环境的影响,2015年3月,根据本期工程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方案咨询意见,建设单位委托山西省交通环境保护中心站对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进行了监测。共布置7个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点,监测项目有SO2、NO2、PM10、PM2.5、CO、TSP、非甲烷总烃、氟化物、H2S、NH3、HCl、Hg、Cd、Pb、As、HF等十七项。由数据结果可知,该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日均值均未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环境质量良好。
2、地表水质量现状
评价区东南角的跃进渠原为一条农灌渠,根据现场调查及向相关部门了解,现已弃用。评价区内无常年地表水系,区内如遇降水则形成短时地表径流,受地形控制由西北向东南向发生漫流,经蒸发和下渗后消失。厂区东部有一天然形成的排洪沟,威顿公司建厂时对厂区旁的部分沟渠进行了修砌,但该沟只在洪水季节有少量流水,并且根据现场调查,该沟行至小聂附近后已中断,不能起到排水作用。而威顿公司可以做到污水不外排,因此项目地表水质量现状不进行监测,仅引用例行监测数据。
3、声环境质量现状
2015年3月,根据本期工程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方案咨询意见,建设单位委托山西省交通环境保护中心站对区域的声环境质量进行了监测。根据工程周围自然环境状况、项目厂区设置情况及声环境评价导则,本次噪声监测共设置监测点12个,其中,拟建场地厂界布置10个监测点,敏感点涧西村靠近项目厂址一侧设置1个监测点,,张家庄村靠近项目厂址一侧设置1个监测点,结果表明,项目各厂界及敏感点处昼、夜间噪声现状值均较高,声环境质量一般。
4、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2016年3月,根据本期工程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方案咨询意见,建设单位委托山西省交通环境保护中心站对区域的地下水环境质量进行了监测。共设置了5个监测点,监测项目包括:水温、 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挥发性酚类、高锰酸盐指数、硝酸盐、亚硝酸盐、氨氮、氟化物、氰化物、锌、铁、铜、砷、汞、铅、镍、镉、铬(六价)、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石油类以及K++Na+、Ca+、Mg2+、CO32-和HCO3-共32项。结果表明,区域地下水环境良好。
5、土壤环境质量现状
2015年3月,根据本期工程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方案咨询意见,建设单位委托山西省交通环境保护中心站对区域的土壤环境质量进行了监测。共设置4个监测点,土壤监测项目为pH、镉、汞、砷、铜、铅、铬、锌、镍。结果表明,区域土壤环境良好。
2.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1、大气环境
本工程污染区(NO2)地面浓度占标率10%时对应的最远距离(D10%)为10682.7m。评价范围确定为以生产线窑尾烟囱为中心边长为6km的矩形区域,面积36km2。
2、水环境
(1)地表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中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划分主要依据,本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低于三级,评价过程只进行简单的水环境影响分析。
(2)地下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本项目属于Ⅰ项目,较敏感,评价等级为一级。
3、声环境
本项目属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区域,项目建设前后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噪声级增高量在3dB(A)(不含3dB(A))以下,评价等级为三级。
4、生态环境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中关于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的规定,本项目在原有厂区内改建,因此只做生态影响分析。
3环境污染因素、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3.1 本工程主要污染物类型及排放情况
1、大气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
表3-1 危险废物烧成处置后窑尾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一览表
2、水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
危险废物预处理项目产生清洗废水,排水量为4.3m3/d;回用危废粘度调节。实验室废水主要是危废样品检测过程预处理废液及终产物,以废酸、碱液体为主,其中重金属含量较高。类比同类项目,排水量为1.20m3/d;所有废水按酸碱性不同分别存入酸碱废液缸,待收集满后,送本项目危险废物预处理中心预处理后进水泥窑协同处置,不外排。
烧成处置系统废水的产生、排放情况:本项目危废运输车辆在接收仓处清洗,排水量为0.96m3/d。送本项目危险废物预处理中心预处理后进水泥窑协同处置,不外排。
按照本项目最大班人数,生活排水量为2.1m3/d。排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统一处理达标后用于绿化和抑尘,不外排。
3、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新增噪声设备较多,按其产生原因可分为空气动力噪声(排风机、鼓风机)、机械振动噪声(破碎机、水泵等)、电磁性噪声(电动机、变压器等),这些声源分布在各生产工段,使厂区和厂区周围的噪声水平有一定程度改变。
4、固废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无生产固废产生。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1.72t/a,运至环卫部门规定地点堆放。采取以上措施后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3.2营运期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1、大气污染物
拟建项目建成后与现有工程相比,污染物排放量变化不大,根据全厂污染源综合预 测结果,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程度变化较小。经预测,拟建项目建成后HCl、HF、Cd、Cr、NH3、H2S小时浓度叠加值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本项目主要污染物PM10日均贡献浓度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HCl、HF、Pb、As、Hg日均浓度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的“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限值要求。Cd和二噁英日均最大贡献浓度满足相应标准要求。本项目主要污染物PM10在评价范围内敏感点和区域最大浓度点的最大年平均预测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GB3095-2012)二级标准。
2、水污染物
(1)地表水
厂区实施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分流制,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均回用于生产或进水泥窑协同处置,不外排;生活废水排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统一处理达标后用于绿化和抑尘,不外排,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2)地下水
本项目厂区料坑、危废暂存间等均按相关规程要求采取了有效的防渗措施,不会对区域地下水造成影响。
3、固废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失效的活性炭集中收集和除尘灰一起进水泥窑协同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4、噪声
工程的噪声设备较多、强度高,按照工程拟采取的降噪声措施,工程对厂界噪声的贡献在24.6~44.6dB(A)之间,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本工程对涧西村、张家庄影响很小。
3.3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危险废物卸料车间、预处理车间共设一套负压系统,氨气、硫化氢、粉尘、非甲烷总烃等收集送水泥窑焚烧处置。烧成系统出口烟气要经原有处理系统高温+SNCR+布袋除尘+急冷后经100m高烟囱排放;废料投加车间产生的主要废气为恶臭,经负压收集送水泥窑焚烧处置。
2、水污染防治措施
危险废物预处理项目产生清洗废水,回用于调节危险废物粘度,不产生渗滤液;实验室废水送本项目危险废物预处理中心预处理后进水泥窑协同处置,不外排;本项目危废运输车辆在接收仓处清洗水,送本项目危险废物预处理中心预处理后进水泥窑协同处置,不外排;生活废水排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统一处理达标后用于绿化和抑尘,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水泵、风机等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减振基础,设备优先置于置于室内,房间及操作间内材料使用吸音材料,门窗采取隔音措施;在风机的进风口或排风口处安装消声器或隔声罩;连接设备的管线孔洞要安装套管,并在管口处塞以吸声材料密封,使得减噪量与罩壳部分的隔声量相符合;加强进出厂区车辆以及厂区内运输车辆的管理;利用绿化控制噪声。
4、固废对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固废主要为:威顿公司产生的生活垃圾,运至环卫部门规定地点堆放。
4 结论
4. 1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鼓励类中第十二类“建材”中第1条规定:“利用现有2000吨/日及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窑炉处置工业 废弃物、城市污泥和生活垃圾,纯低温余热发电;粉磨系统等节能改造”。项目属于鼓励类。
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4.2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根预处理中心选址符合《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HJ/T176-2005)及修改方案、《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准》(GB18484-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要求。通过分析,预处理中心选址符合《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废物设计规范》(GB50634—2010)、《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以及《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662-2013)等要求。
因此,经分析认为本项目的选址可行。
4.3污染物达标排放
根据预测、分析,本项目气、水、声、固所排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
4.4清洁生产分析
本工程的工艺总体设计合理,所采用的工艺已有较多成熟的工业运行实例, 能够有效实现危险废物的资源化利用,符合循环经济要求,建议加大企业生产环境和污染物排放的控制力度,减少污染物排放量。
4.5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根据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办法》的通知(晋环发[2015]25号)中第一章第三条的规定“属于环境统计工业源调查行业范围内(《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中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3个门类39个行业的企业)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建设单位需按本办法规定取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厂以及前款规定行业之外的其他行业建设项目,由负责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中对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及防治措施提出相应管理要求,暂不纳入总量核定范围”。
本项目依托厂区原有总量,故本项目不申请总量控制指标。
4.6对区域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运行期严格采取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后,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本报告认为,威顿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站址选择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符合新绛县的总体规划,在采取环评规定的措施后各污染物可达标排放。在严格落实环评规定的各项环保措施,保证所排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原标题:新绛县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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