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湖北省环境保护厅获悉,湖北省环保厅关于印发《2016年湖北省农村环境质量监测方案》的通知,内容如下:
2016年湖北省农村环境质量监测方案
一、监测目的
为加强农村环境保护,进一步推进我省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发展,从点到面反映我省农村区域环境质量状况和变化趋势,特制定本技术方案。
二、监测范围和对象
监测范围:
(1)2014年已开展监测的17个县:包括6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县(以下简称县域考核县)和11个非县域考核县,见附表1。11个非县域考核县只监测1个静态村庄,静态村庄名录见附表2。6个县域考核县,除监测1个静态村庄外,另选择两个动态村庄开展监测,不得选择2014年已开展监测的村庄。
(2)2015年新增的县。我省30个县域考核县,除茅箭区和张湾区以外全部监测。其中6个县2014年已开展监测,因此2015年实际新增22个县,见附表1。新增的22个县,在县域范围内选择3个动态村庄开展监测。
总计:全省17个地市州,总计39个县,共95个村庄,包括17个静态村庄和78个动态村庄。
监测对象:
农村环境质量监测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包括县域和村庄2个层面。在村庄层面,选择3个代表性村庄(城中村不作为监测对象),开展空气质量、饮用水源地水质和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参加“以奖促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村庄必须加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在县域层面,开展地表水和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测。
2.1村庄监测
2.1.1村庄类型划分
根据农村主要生产方式和主要污染来源,将我省村庄初步划分为生态型、种植型、养殖型、工矿企业型、商业旅游型和其他类型等6个类型。
(1)生态型村庄
指生态环境优美,座落在受保护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生态功能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封山育林地等区域内的村庄。
(2)种植型村庄
指生产生活方式以较大规模现代种植业为主,如粮食作物、蔬菜、水果等,农膜、化肥和农药量使用较大的村庄。
(3)养殖型村庄
指生产生活方式以畜禽、水产等养殖业为主,环境污染主要来源于此的村庄。
(4)工矿企业型村庄
指以工矿、企业等产业为主要经济来源的村庄,村庄环境受工矿企业废水、废气和废渣影响较大的村庄。
(5)商业旅游型村庄
以旅游业、或者商品交换、流通等经济活动为主要经济来源的村庄,村庄环境污染主要来源为“吃、住、行、游、购、娱”等商业和旅游活动产生的污染。
(6)其他类型村庄
不属于以上六种类型或者以上多个类型并存且持平的村庄,以及处于城乡结合部位、城镇化的村庄等。
2.1.2村庄选取原则
(1)村庄数量:村庄的选取分为两种,一种是静态村庄,即每年都开展监测,用于村庄环境质量年际间比较;另一种是动态村庄,即地方根据需要每年新增的监测村庄。
静态村庄以2014年上报为准,详见附表2。
2014年已开展监测的17个县域,除6个县域考核县外,其余11个县域只需监测附表2中所列的静态村庄。28个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县各需监测3个村庄,其中2014年已开展监测的6个县需监测1个静态村庄(详见附表2)和2个动态村庄,不得选取2014年已监测的动态村庄;其余22个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县各选取3个动态村庄开展监测。动态村庄由各地市按要求自行选择。
(2)村庄类型:统筹考虑经济发展程度和环境污染程度,选取人口数量相对较多、分布相对集中的行政村庄,尽量涵盖本方案中所列6种村庄类型。
(3)空间分布:
选取的监测村庄尽可能均匀分布在县域范围(可考虑采用网格法)。
2.2县域监测
县域监测以县域整体作为监测区域,开展地表水水质和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测。地表水水质以县域为单元布点,开展监测。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测主要通过遥感手段开展监测,主要由省中心站负责完成。
三、村庄监测内容
3.1环境空气质量
(1)点位布设
以村庄为点位布设单元,在居民区布设1个监测点位。
(2)监测项目
必测项目: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
选测项目:细颗粒物(PM2.5)、臭氧(O3)、一氧化氮(NO)。
单位:微克/立方米(μg/m3)
(3)监测频次
每季度监测1次,全年4次。
(4)监测方法
采用手工采样监测和自动采样监测相结合的方法,推荐使用自动监测,优先使用环境质量流动监测车进行监测。
手工监测:每次监测连续5天,每天进行逐时监测,取各监测项目的日均值。
自动监测:除仪器故障等原因外,每天进行监测。
执行《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规范(试行)》(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标准和规范等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导则,下同)。
3.2饮用水源地水环境质量
(1)点位布设
以村庄为点位布设单元,每个村庄至少布设1个监测断面/点位。农村饮用水源地分为地表水源地、地下水源地和其他水源地等类型。地表水源地主要包括河流、湖库、山溪、坑塘、水窖等;地下水源地主要包括浅层地下水、深层地下水、山涧泉水等。
若村庄所在乡镇已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可以此数据作为该村庄饮用水水质监测数据,按照要求进行报送。
(2)监测项目
地表水饮用水源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24项基本项目和表2中5项补充项目(共29项),见表1。
地下水饮用水源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中23项,见表2。
表1地表水引用水源地水质监测项目
单位:mg/L
序号 |
项目 |
序号 |
项目 |
序号 |
项目 |
序号 |
项目 |
1 |
水温(℃) |
9 |
氟化物 |
17 |
铅 |
25 |
氯化物 |
2 |
pH(无量纲) |
10 |
粪大肠菌群(个/L) |
18 |
镉 |
26 |
硝酸盐氮 |
3 |
溶解氧 |
11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19 |
六价铬 |
27 |
铁 |
4 |
高锰酸盐指数 |
12 |
化学需氧量 |
20 |
氰化物 |
28 |
锰 |
5 |
氨氮 |
13 |
铜 |
21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29 |
总氮(湖、库,以N计) |
6 |
石油类 |
14 |
锌 |
22 |
硫化物 |
|
|
7 |
挥发酚 |
15 |
砷 |
23 |
硒 |
|
|
8 |
总磷 |
16 |
汞 |
24 |
硫酸盐 |
|
|
表2 地下水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项目
序号 |
项目 |
序号 |
项目 |
序号 |
项目 |
序号 |
项目 |
1 |
pH |
7 |
氟化物 |
13 |
砷 |
19 |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 |
2 |
总硬度 |
8 |
总大肠菌群(个/L) |
14 |
汞 |
20 |
硝酸盐氮 |
3 |
硫酸盐 |
9 |
挥发酚 |
15 |
铅 |
21 |
亚硝酸盐氮 |
4 |
氯化物 |
10 |
铜 |
16 |
镉 |
22 |
铁 |
5 |
高锰酸盐指数 |
11 |
锌 |
17 |
六价铬 |
23 |
锰 |
6 |
氨氮 |
12 |
硒 |
18 |
氰化物 |
|
|
(3)监测频次
每季度监测1次,全年4次。
(4)监测方法
以手工监测为主,自动监测为补充,《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执行(水和废水部分)》。
3.3土壤环境质量
(1)点位布设
以村庄为点位布设单元。在基本农田、园地(果园、茶园、菜园等)、饮用水源地周边各布设1个监测点位,共3个点位;可根据村庄环境状况,在重点区域土壤中选测两类,各布设1个监测点位。因此,每个村庄需监测5个点位。重点区域土壤包括:工矿企业周边土壤;畜、禽、水产养殖场周边土壤;污水灌溉的农田土壤;大量堆放工业废渣、生活垃圾场地周围的土壤;长期受工业废气和粉尘影响的土壤;居民区周边土壤;其他疑有污染的土壤。
(2)监测项目
必测项目:土壤pH、阳离子交换量;镉、汞、砷、铅、铬等元素的全量。
选测项目:基本农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监测特征有机污染物。
单位:毫克/千克(mg/kg)
(3)监测频次
每五年的第一年监测一次。采样时间1~8月,避免在施用农药、化肥后立即采样。
2014年已开展监测的17个县域(利川市除外,利川市2014年未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监测),2015年不用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直接使用2014年监测的数据。
(4)监测方法
执行《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2004)要求,开展监测。
3.4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
针对开展“以奖促治”等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村庄,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出水水质进行监测。
(1)点位布设
选取1个生活污水处理规模最大的处理厂(站),在其出水口处取样。
(2)监测项目
必测项目:化学需氧量(CODCr)和氨氮。
选测项目:pH(无量纲)、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悬浮物、总磷、粪大肠菌群(个/L)。
单位:毫克/升(mg/L)
(3)监测频次
每半年监测1次,全年2次。
(4)监测方法
以手工监测为主,自动监测为补充,《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执行(水和废水部分)》。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四、县域监测内容
4.1地表水环境质量
(1)点位布设
以县域为点位布设单元。在县域最大河流(水系)的出、入境位置各布设1个监测断面。如有湖库,增加布设1个监测点位,有2个以上湖库的县域则应根据实际情况选取相对重要的1个开展监测。县域范围内无地表水体的不监测,北方地区冰封期不具备监测条件时可不进行监测。若县域范围内(城区除外)已有地表水国控、省控或市控水质监测断面/点位,则可将其作为农村地表水水质监测点位。
(2)监测项目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1中基本项目表(共24项),见表3。
表3地表水水质监测项目
单位:毫克/升
序号 |
项目 |
序号 |
项目 |
序号 |
项目 |
序号 |
项目 |
1 |
水温(℃) |
7 |
氨氮 |
13 |
铜 |
19 |
六价铬 |
2 |
pH(无量纲) |
8 |
总磷 |
14 |
锌 |
20 |
氰化物 |
3 |
溶解氧 |
9 |
氟化物 |
15 |
砷 |
21 |
阴离子表明活性剂 |
4 |
高锰酸盐指数 |
10 |
粪大肠杆菌(个/L) |
16 |
汞 |
22 |
硫化物 |
5 |
化学需氧量 |
11 |
石油类 |
17 |
铅 |
23 |
硒 |
6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12 |
挥发酚 |
18 |
镉 |
24 |
总氮(湖、库,以N计) |
(3)监测频次
每季度监测1次,全年4次。
(4)监测方法
以手工监测为主,自动监测为补充,《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执行(水和废水部分)》。
4.2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1)监测区域
以县域全境作为监测区域,开展县域农村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测,同时调查社会经济状况和生态状况影响因素。
(2)监测指标
在《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HJ/T192-2006)《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办法》基础上,结合我国农村区域特点,确定县域农村生态质量状况调查监测指标,共分为三级。三级指标18个,见表4。
遥感监测指标为土地利用/覆盖指标,其他指标为降水量、水资源量、土壤侵蚀、水土流失等。
表4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测指标
一级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含义及作用 |
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指数 |
生物丰度指数 |
林地、草地、水域湿地、耕地、建筑用地及未利用地的面积占县域面积的比例(6个) |
通过不同生态系统类型在生物物种数量上的差异,反映县域区域生物丰度的丰贫程度 |
植被覆盖指数 |
县域林地、草地、耕地面积占县域面积的比例(3个) |
通过林地、草地、耕地等面积之占县域面积的比重,反映植被覆盖程度 |
水网密度指数 |
河流长度、湖库面积和水资源量占县域面积的比例(3个) |
通过河流总长度、水域面积和水资源量占县域面积的比重,反映水资源丰富程度 |
土地退化指数 |
轻度侵蚀、中度侵蚀和重度侵蚀土地面积占县域面积的比例(3个) |
通过风蚀、水蚀、重量侵蚀、冻融侵蚀和工程侵蚀的面积占县域面积的比重,反映土地退化程度 |
人类干扰指数 |
耕地、建设用地占县域面积的比例(2个) |
通过耕地和建设用地占县域面积的比重,反映人类活动对生态的干扰程度。 |
(3)监测频次
每年监测1次。
(4)监测方法
以遥感监测为主要技术手段,获取县域土地利用/覆盖解译数据。以资料调查和地面核查为辅助技术手段,获取县域社会经济、降水量、土壤侵蚀等指标数据。
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由省中心站负责监测。
五、质量控制
5.1环境空气监测质量控制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T194-2005)和《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T193-2005)有关要求进行环境空气监测质量控制。
5.2饮用水源地监测质量控制
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及《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有关要求进行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质量控制。
5.3地表水环境监测质量控制
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及《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有关要求进行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质量控制。
5.4土壤环境监测质量控制
按照《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2004)、《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保证技术规范》有关要求和其他有关的技术规定开展土壤环境监测质量控制。
5.5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测质量控制
按照《2008年全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实施方案》(总站生字[2008]56号)有关要求进行自然生态状况监测质量控制。
5.6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质量控制
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及《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有关要求进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质量控制。
六、数据报送和报告编写要求
6.1数据报送
各地市州、神农架林区环境保护局11月前、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0号前报送环境空气质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以及河流湖库水质监测数据;5月和10月报送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数据;10月报送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和报送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年度报告。同时,11月底前以正式文件形式向省中心站报送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年度报告(纸质版)。电子版数据发送至邮箱yuan_zy1988@163.com.
报送内容:监测的静态村庄和动态村庄的环境状况数据,及所有监测的县域地表水数据。
报送要求:数据填报格式统一为EXCEL工作表,各地市州要严格按照数据模板要求进行数据填报(见2015年农村数据导入模板表1-表8,在湖北省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群(群号:295562423)群共享中下载)),包括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村庄基本信息表、农村村庄环境空气监测结果统计表、农村村庄地表水饮用水源地监测结果统计表、农村村庄地下水饮用水源地监测结果统计表、农村村庄土壤环境监测结果统计表、农村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统计表、农村县域河流湖库水质监测点位信息表、农村县域河流湖库监测结果统计。
6.2报告提纲
农村环境质量监测报告应包含县域和村庄社会、经济、人口等基本状况,年度监测结果、不同要素环境质量状况及年际变化、原因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等基本内容,监测静态村庄的需要对环境质量状况变化原因进行分析。建议提纲如下:
一、摘要
二、监测概况
1.1县域和村庄基本情况
1.2监测工作开展情况
三、监测与评价结果
3.1村庄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3.2村庄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
3.3村庄土壤质量状况
3.4“以奖促治”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状况
3.5县域地表水水质状况
四、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方案
五、年际变化、原因分析
六、主要结论
七、问题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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