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由浙江省环保联合会、浙江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主办的浙江省绿色传播促进计划第二季绿色传播沙龙第2场如约而至,这次给小伙伴们带来沙龙大餐是自然之友基金会理事长李楯教授,主题是“环境公益诉讼实践与展望”。李楯教授早在1984年就担任人民日报法律顾问,先后担任清华大学社会政策研究所执行所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社会学研究所所长等职。
你看,还没来得及暖场,小伙伴们就和老师进行愉快地互动了
【小喇叭】
这次活动除了继续保持活动成员职业背景多元化外,还新增了地域多元化的特色,除了浙江本地的政府、媒体、NGO的童鞋,还得到来自世界资源研究所、自然之友、公众环境研究中心等北京的多家NGO的小伙伴们的积极参与和支持哦。
七旬老人,声音宏亮,抑扬顿挫,连话筒都不需要哦
李楯教授以其丰富的人生经历和环保实践,迅速拉近了他与在场小伙伴们以及沙龙主题的距离,结合在座小伙伴们的职业,他从政府视角、媒体视角、NGO视角,在法学视野的体系内深入浅出,就环境公益诉讼实践与展望进行了精彩的分享和交流,同时对公益诉讼赔偿款如何合理使用、监督等问题提出了创新性的解决思路,并从地方立法明确法律援助资金来支持环境公益诉讼发展及环境公益诉讼基金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议。
在互动中谈及媒体传播的关系时,李楯教授认为对于媒体工作人员,报道要有深度,同时要用受众能够听得懂的话,比方对污染严重程度的报道,对人体的危害的致病描述可能比一大堆数据陈述更生动,但前提是表述要非常严谨,因为发病概率与法律的直接因果关系是不一样的,所以报道一定要把握分寸,否则就容易出问题。
小伙伴们聚精会神
在媒体介入环境事件的时机方面,他认为不同的媒体有不同的呈现方式,有各自的内在要求,视具体情况而定,比如突发事件往往只能事后介入。由于环境损害往往不可逆,一旦发生环境事故则难以修复,所以作为媒体人更要有敏感性和前瞻性,从平常的观察入手,尽量事前介入,尽早地提出疑问或发现危险,提醒公众注意。
和媒体人的对话
他希望媒体报道能够启人思考,使人知晓,做到全面、准确、真实,既能够提出问题,又体现出立场,使受众关注的问题得以表达从而促进环境的改善。
就这么愉快地合影吧
原标题:这位七旬的环保法专家是怎么样跟跨界的小伙伴们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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