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税大观发布一篇题为则西之死的反思,谁该贡上那颗该杀的人头?的文章,引发了业内关于PPP的思考。以下为四位业内资深人士的评论:E20研究院执行院长、E20环境平台高级合伙人薛涛:记者杜涛很及时的把则西百度事件话题延伸到了PPP。今天正啃着《PPP革命》这本书,不时扫下朋友圈,疑惑多多暴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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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五人评:从则西事件看PPP运动的缺陷

2016-05-04 11:33 来源: 中国水网

近日,财税大观发布一篇题为“则西之死的反思,谁该贡上那颗该杀的人头?”的文章,引发了业内关于PPP的思考。以下为四位业内资深人士的评论:

E20研究院执行院长、E20环境平台高级合伙人薛涛:

记者杜涛很及时的把“则西百度”事件话题延伸到了PPP。今天正啃着《PPP革命》这本书,不时扫下朋友圈,疑惑多多暴漏理论修养不足不由的呼唤下教父来解答下这些疑问。

1、公共服务和私营业务之间的界限其实很容易模糊,比如百度搜索已经几乎具备了公共产品的特质---不可或缺(因为党不让谷歌来)、被广泛使用、大量沉默成本、用户成本相对较低(看似免费,服务失败(则西案也算一种)时则损失可以巨大)、涉及服务网络。当非公共产品公共化(移动互联加剧了这个过程)政府的责任该如何体现?

2、医院这类公共产品已经在第一期市场化中千疮百孔,PPP2.0时代又会发生什么?其他领域在社会资本直接面对用户特许经营的模式下,比如养老啥的,未来又会发生神马?另外这也说明一定要把特许经营和政府购买型PPP分开的必要性啊,前者更易监管不到位危害百姓。

清华大学土木水利学院建设管理系教授、著名PPP和项目管理专家王守清:

不管特许经营还是政府购买服务,必须:1)政府监管;2)公众监管;3)第三方(专业机构)监管;媒体监管。不符合要求,使用者和政府拒绝支付,施以重罚,列入黑名单…

另补:

昨天在某PPP微信群中,结合则西事件讨论非常热烈,发改委、财政部、保监会、亚开行、国咨、律师、记者等各路PPP大咖积极参与,E20给整理成文。

之后又就PPP目前推广问题,特别是过热和变形问题,热烈研讨。我的发言更多,但上文已经刊出,关系不那么密切。下面文字和截屏补上我的主要发言,供参考(个别文字有微调)。

现在可怕的是有的地方上级政府对下级的考核指标有PPP数量。有地方官员说:财政承受力评估不做假就做不了几个PPP项目。其实不是各部委PPP文件不对(当然有协调不足的问题),主要是地方政府把PPP玩坏了。地方政府用的“政府采购”不少是偷换概念,与中央部委说的规范PPP中的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也差距太远。

现在对PPP,宣传要降温,考核地方不应考核PPP数量和落地率,要严控10%财政承受力。要加强政府债务管理,PPP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的产物,但正在沦为政府融资变相举债工具,如果控制不好,后果比BT大和影响长。

等一些PPP项目出问题后,大家就开始吊打PPP了,全然忘了真正的干系责任人,就像BT项目出问题后(如造价比传统模式高太多、地方政府寅吃卯粮形成20万亿地方债、政府无力回购后违约等),中央2012年463号文封杀BT,似乎是BT的错了!

目前不少中央部委政策出问题,是有的地方政府乱来,有的咨询/律师又把控不住(不听话拿不到项目和咨询费),专家还到处误导政府官员和投资者。PPP出问题,不少PPP的错,是做PPP的人和相应制度的问题。

我曾经提过的“构建中国PPP法律和制度体系”一文中的四大原则,基本上没有实现(但中央文件有提),但应该大家都已明白该努力了,任重道远。在国内,学术界很难也不敢影响政府,只能靠群内官员、咨询和律师。

剁大东:

昨晚群内甚是热闹,热点问题频出,虽然谈了一些个人看法,但感觉点比较发散.今早,散步之余,进行了一些思考,理了理问题和回答问题的逻辑,在此向各位大咖和专家作一汇报,供参考。

第一,赞成PPP不能搞运动化,一哄而上。按照PPP的内涵、机制原理,它是快不起来的,现在所谓的运动化不知道定义和标准是什么,可能是不是关注的人多了,想搞PPP的人多了。这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好事吧,不能只许自己搞PPP,自己觉得自己搞得好,别人搞就不行,能力差、会把PPP搞砸吧?PPP走得慢、走得稳,才可能走得远,这应该是共识。

第二,坚决反对借批评PPP运动化、PPP推进存在诸多问题为由头,为过去的举债搞建设模式歌功颂德,并且要重回老路(这是每次我忍不住嘴的主要原因@刘世坚律师)。我一直在强调,本轮PPP的理念和内涵是没错的,它在机制原理上至少在两方面优于传统举债模式:一是通过增强市场约束来抑制/规范政府行为,政府想干事,条件谈不好,市场不响应,这事干不了;二是在制度上有利于保障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质量。过去举债搞建设模式下,政府干好干坏都得还钱,但在PPP模式下,可是社会资本花钱替政府干活,活干不好政府是可以不给钱或者少给钱的。因此,PPP只要能往前进一小步,对老百姓而言可能是一大利好。

第三,不必为PPP失败的后果操太多的心,可能没想像中那么严重。目前,假PPP、不规范的PPP其实还是“新瓶装旧酒”,借PPP之名行变相融资之实,所以最差也不过走老路,增加政府性债务规模而已。昨天,群里有大咖说4万亿的融资平台,8万亿的PPP项目,这话值得审慎思考。4万亿元政府投资带来了20多万亿的融资平台政府性债务,合计约30万亿,8万亿的PPP项目会带来多少万亿的债务呢?最多8万亿,道理很简单,8万亿全部落实,那都是社会资本掏的钱,干好了政府给多少钱都合适,干不好政府可以不给钱或者少给钱,支付区间为0-8万亿元。而且,PPP搞砸了跟过去举债搞建设的后果一样,都是印钞解决,没有谁比谁高大,不过PPP好歹把社会资本装进去了,一起承担,呵呵。有情提示大家关注一下专项建设基金,按照每个项目提供20%的资本金,2万亿可以带动10万亿,中央财政每年贴息几百亿,二三十还本付息,大家琢磨一下哈。

第四,政府能力不能匹配PPP,不是不应该搞PPP的理由。一些观点认为,英国、澳大利亚这些国家才做了多少PPP项目,中国怎么这么多。甚至认为,只有在能力匹配了,法制建设和信用环境达到了才能搞PPP?真的是这样吗?举个例子,瑞士没有PPP,这个国家能力不差吧,法制建设和信用不错吧,但为什么没有搞PPP呢?道理很简单,一个人有能力把事情做好,节约成本、提高效益,干嘛费劲请人帮忙呢?所以真正等能力到了、法制健全了,可能就不需要PPP了。中国为什么需求旺盛呢?因为中国投资需求旺盛,但到了财政难以持续的地步,没钱了又要上项目,只能找PPP,所以PPP成了一个筐,什么都往里装,居然成为短期稳增长的重要措施,我也是醉了。但PPP由于引入市场机制,从方向上看,对于撼动或推动改变长期行政配置资源的局面是有利的。最后,是不是有钱的政府可以不搞PPP?答案也是否定的,有钱不代表有能力,不代表老百姓能满意,有钱的政府如果要让老百姓满意,对老百姓负责,可能也需要搞PPP,不是吗?考虑到中国的国情,个人认为,在政府能力不比韩国、日本、中国台湾好太多的情况下,可能更需要PPP。当然,朝鲜完全可以不搞PPP,因为他没有私人部门,政府用机关枪对老百姓负责,这也是一种选择。

最后,不能像狼教授一样,只说问题不说出路,个人提三点建议:一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象群内大咖说的,谁违规举债抓谁坐牢,而不是谁搞PPP谁给补贴追究谁的责任,社会资本不容易,都把钱掏出来替政府干活了,政府还不能给补贴?@寒江雪;二是保持定力、修养生息。这条其实最重要,大干项目、变相融资都是不断扩大公共投资规模拉动经济增长的产物阿。现在不搞大规模刺激,但持续的定点“滴灌”规模也不小啊。投资是要有人负担的,公共投资只能是公众负担,要么付费,要么缴税(含通货膨胀税),要么让渡公共资源。现在财政承受能力已经明显不足,长期搞下去,公众和公共资源的承受能力也会不足的。当然,土地70年产权到了,咱又可以重新来过。呵呵。三是加快PPP制度建设。对立法不要期望太高(你们懂的,多少法律沦为。。。),市场约束、舆论约束可能更管用,目前PPP的成效主要在于引入了竞争性程序,虽然围标、恶性竞争时有发生,但好歹走了一个公开、相对透明的程序。下一个管用的估计是信息披露办法,当然,谁也不愿意在阳光下裸晒,依然是任重道远,但头已经开了,能往后退吗?后面是老虎哦。

以上,是个人对大家关心问题的一些思考,仅代表个人,谢绝转载。

君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世坚:

2000年前后,度娘远不如现在这般风光。后因谷哥桀骜而被扫地出门,慢慢的才混到今天的场面。太阳底下无新事,竞价排名本来已是公开的秘密,再有正义感的围观群众,只要没有切肤之痛,早就麻木得习以为常,沉默的大多数就像你我他。但是,和自成体系的江湖郎中搅在一起,并导致无可挽回的损失,却让“恶”之拷问再次避无可避。这两天网上声讨“真凶”的文章和帖子铺天盖地,在对此表示尊重和关注的同时,P3带路群愿意将此事引申开去,着重谈一下搜索引擎、江湖郎中和PPP之间的关系。我们觉得,此三者之间所存在的共性与关联,也许能够为上述拷问和声讨提供一些答案或启发。

一、市场准入

市场经济的天敌有很多,垄断就是其中之一。搜索引擎之所以可以搞竞价排名,而且趋之者若鹜,最重要的原因当然是垄断。而垄断地位的取得,则有赖于对竞争的限制。倘若有实力、有技术、有质量的玩家无法进入市场,或者被各种奇葩游戏规则缚住手脚,那么再好的模式,也难免沦为少数人的狂欢。今天的PPP何尝不是如此?

另一面,江湖郎中啸聚网络,并在公立医院登堂入室,这不仅是拜前述垄断所赐,也暴露出相关市场准入规则的严重问题。有无规则?有无监管?何人监管?何人问责?这四个问题,同样可以拿来拷问PPP。所幸的是,近年来的PPP在这几个方面已取得较大进展,最起码业内已有相当的共识,但仍有很大的改进空间。

规范市场准入,开放市场竞争,此二者并行不悖,不可偏废。

二、服务边界

PPP模式在中国的适用范围虽广,但主要还是集中在公共或准公共产品与服务领域,也就是做那些原本仅由政府负责的事。这时候人们自然会问,政府都做不好的事,社会资本凭什么就能做好呢?他们的道德感、正义感和社会责任感能够抵挡得住商业利益的诱惑与冲击吗?答案,当然是不能,央企国企也难说。正因如此,服务的边界很要紧,绩效考核很重要,收益的机制要顺畅,受众的利益要保障。否则,类似搜索引擎这样从私营服务的角度提供准公共产品的跨界玩家,就极有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伤害,而无从制约。相比于那些依赖于政府付费的PPP项目投资人,拥有亿万用户和众多金主的搜索引擎,甚至更加难以节制。

划定服务边界,明晰责任范围,此为政府之责,不宜推却。

三、合理收益

在某种程度上,市场上玩家的收益就是市场准入与服务边界相结合的产物,无论合理与否,一定有其内在的逻辑。而无视这种逻辑,或者否认资本逐利的天性,无疑不是明智之举。在规则不清,监管不力的大环境之下,一味地指责商人嗜血,其实并无太大意义。如果说完美的市场所能达成的财富分配结果,也不一定能使人人满意,一个不完美的市场,又怎能一次划定收益的合理边界呢?我们需要做的,是尽可能地完善游戏规则,放开应该放开的领域,加强应该加强的监管,让市场的归市场,政府的归政府,而不是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于任何一方的大智慧或道德底线。搜索引擎和江湖郎中(“搜狼”)是这样,PPP也是这样。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诚哉斯言,但不可止步于此。

四、有效监管

有关政府的监管措施与水平,算得上是PPP圈子里的一个老话题了。很多人担心,“PPP的摊子铺得这么大,又都是公共或准公共产品与服务,后续的、甚至是全生命周期的政府监管到底能不能跟得上”?同时也有人质疑,“如果我们坐等政府提高治理水平,然后再去推行包括PPP模式在内的市场化改革,又会不会错失改革的时机?边干边学的PPP难道不比以前的城投债要好些”?必须承认,这两种说法都让我颇有共鸣,原因不明……

“搜狼”事件让人们似乎更有理由支持上述第一种论点,即政府监管能力堪忧,PPP泛化的结果估计会是一地鸡毛。但是,改革行至中途,水深且急,既得利益尾大不掉,民生需求有增无减,进亦难,退亦难,怎一个难字了得?

话说回来,世上无难事,只要肯放弃。各位只要甘心认投,放弃就是了。不愿意放弃,那就接着争,接着整!特录旧文如下,与诸君共勉:

“农历甲午年间,PPP骤火于天朝上国,次年大行其道。地无分南北,人不分官民,凡谈经论政者,或曰P3,或曰3P,皆琅琅上口,头头是道也。而细听之,差之毫厘处居多,谬以千里者甚众。更有可叹者,一文既出,万方抄袭,原创者几希。

然,为P3之大计,带路之伟业,我群诸公自应奋起,勤于任事,居庙堂之高则立法以御天下,处江湖之远则实干以见真知。余虽浅陋,愿与诸君分享P3实务之偶得,朝花夕拾,历久则弥香。”

锦天城高级合伙人刘晓军律师、合伙人刘飞:

要我看来,把PPP做好至少有三个要素:1、把PPP适用的领域划清楚,即在这个领域做这种项目必须用PPP,把篱笆扎牢,不然全被政府采购、ABO神马的变种给变掉了;2、严格规范项目特征和操作流程,这个必须以第1为前提,否则PPP规定的越严格,走小道做变种的越多;3、有公开有竞争有奖有惩,全方位全流程严格监管。

剁大东对刘飞说:我无法赞成您更多~

附原文:

则西之死的反思,谁该贡上那颗该杀的人头?

今天没有打算写这个,今天毕竟是地税嫁女,国税娶妻之日,女与妻为营业税。

当看到这些之时,愤怒?还是悲怆?还是对国民的担忧?

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

首先要贡上人头的便是那些高高的监管部门,体制部门。

从则西的死看到了一个充满漏洞的中国医疗体制,一个没有监管、胆大妄为、坑民的监管体制。

记得有个兄弟,学医,毕业问他,是否回老家那所著名的部队医院,他像开玩笑的是的看着我,怎么可能回去?那个医院除去核心骨科,早就全被外面的人包了。

记得在一个非常高端的读书会,面对那么多的听着,笔者当时真的想问嘉宾,面对各个大医院外包业务,如何看待?

记得在看PPP业务时,医院还是属于事业单位,公益事业单位,你确定真的是吗?

从某个地方的疯狂,到全国性的包围,当真让国民陷于了病不起的状况。一些医院,除去为高端领导服务的某些核心科室,其余全部外包,疯狂的逐利行为,不对,疯狂已经不足以形容他们,丧心病狂的逐利行为,如何让处于金字塔底层的百姓,不好意思,词语表达不准确,是人民看得起病?

我们的监管呢,我们的改革呢?

医疗体制改革,改革多少年,花了几万亿,效果呢?医疗卫生体制该反思,某部拨出的钱该审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呢?我是信不过的一个部门,一个三鹿奶粉的事情,这么大的一个事情处理的,居然都能提拔,你确定相信他们去监督吗?山东疫苗事情,有没有他们的渎职?

对于百度,也许百度在这个里面是最“冤枉”的。它本身就是一家公司,在做的就是一个赚钱的生意。

他的问题是以一家公司的道德问题,如同一家大的公司,要有社会责任感一样。百度欠缺的是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医院,特别是那些给病人以希望的公立医院、三甲医院,几十年的教育,认为银行是国家开的,医院是政府开的,都是可以值得信任的,可是呢?背后的肮脏谁有能了解?

最后便是中国著名的某地,或许其他地方都会产生的类似某地,这是一群聪明的人,懂的怎么做生意的人,钻了监管漏洞,或者其他,就算没有他们,也会出现你们,我们,毕竟是一个有着庞大利润的区域。人性贪婪,逐利。若是没有制度、监管约束,变会无限膨胀。

或许因为则西的死,或许是因为什么,横行了这么多年的医院外包业务,该从监管和医院里摘一个出来祭旗。

看到了太多,写完已经没有太多的愤怒感,想想这些年的经历,土地有政府的利益和房地产商的掺杂,若弱势的还是百姓,看病也成了这样。真不知,中国百姓,民族出路在何处?

原标题:五人评:从则西事件看PPP运动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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