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节能环保网近日从环保部获悉,《关于发布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备案信息的公告》已经正式发布,具体内容如下: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保护环境,防治污染,根据《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备案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9号),现公布符合备案要求、现行有效的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信息,统计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环境保护部
2016年1月11日
符合备案要求、现行有效的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
(截至2015年12月31日)
延伸阅读:
期待更全面有力的环境质量考核
延伸阅读:
期待更全面有力的环境质量考核
延伸阅读:
期待更全面有力的环境质量考核
延伸阅读:
期待更全面有力的环境质量考核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