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会同苏沪浙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编制的《长三角海洋生态环境立体监测网建设及动态评估专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专项工作方案》),
12月23日在沪通过国家海洋局主持的专家评审。
由国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潘德炉院士等7位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听取了《专项工作方案》工作背景、目标、路线、内容和预期成果等的介绍,并就《专项工作方案》涉及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质询审议。专家评审组认为,长三角海洋生态环境立体监测网建设及动态评估工作意义重大,《专项工作方案》目标明确、工作路线清晰可行、监测网设计和动态评估内容科学合理,一致同意通过评审。
东海分局局长刘刻福表示,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相继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国家海洋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今年也相继颁布实施了《全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2015-2020年)》。实施长三角海洋生态环境立体监测网建设及动态评估专项,是落实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实施排污总量控制制度,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推进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健全应急响应体系,构建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和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绩效考核机制,建立多级联动海洋环境监测与保护体制机制的需要,有助于为科学应对长三角近岸海域海水富营养化严重、海洋生态环境质量下降、各种突发海洋环境污染事件带来的环境风险日益加大等影响长三角区域可持续发展环境问题,控制长江口污染物入海总量,治理和改善长三角海域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
据东海监测中心主任徐韧介绍,长三角海洋生态环境立体监测网建设及动态评估专项,聚焦长江口和周边海域典型环境脆弱区和敏感区,以立体监测、实时掌控,动态评估、测管协同,信息共享、区域联动和业务驱动、科技支撑为目标。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建设由海洋环境状况、生态状况、入海污染源状况、风险防控应急和海洋环境监管5个子网组成的长三角海洋生态环境立体监测网,开展对长三角海域环境与生态状况,入海污染物总量、水交换与跨界输移、环境风险和监管效果的动态评估,通过建设监测大数据平台,为苏沪浙协同测管与风险防范提供及时准确的科学依据。
国家海洋局生态环境保护司司长于青松希望东海分局会同苏沪浙海洋主管部门尽快启动专项实施,根据《专项工作方案》确定的任务分工,力争用三年时间,完成长三角海洋生态环境立体监测网建设及动态评估专项。
原标题:长三角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网方案通过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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