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水质分析方法一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冷却水化学处理水质分析方法”中各方法。在制定和执行“冷却水化学处理水质与污垢分析方法”时应遵守本规定。
1.1 方法中所列试剂,除特殊规定外,均指符合国家标准(GB)或专业标准(部标准)的分析纯试剂,作基准者应采用基准试剂。
1.2 方法中所用的水,除另有规定外,均系指蒸馏水或同等级纯度水。
1.3 方法中所用的溶液,除另有说明外,均指水溶液。
1.4 由固体试剂配制的非标准溶液均以%(m/V)表示,即称取一定量的固体试剂溶于溶剂中,并以同一溶剂稀释至100mL混匀而成。
1.5 由液体试剂配制的稀水溶液,均应以浓溶液的体积加水的体积表示,如1+3硫酸溶液系指1体积浓酸加到3体积的水中混合配制而成。
1.6 方法中所载“在水浴上加热”,除另有规定外,系指在沸腾的水浴上加热。
1.7 方法中所载的“灼烧或烘干至恒重”,如无特殊说明,均指系灼烧或烘干,并于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后称重,重复进行至最后两次称量之差不大于0.0003g,即为恒重,取最后一次重量作为计算依据。
1.8 方法中所载的“干过滤”,系指用干滤纸、干漏斗将溶液过滤,滤液收集于干燥容器中,干过滤均应弃去初滤液。
1.9 当方法中所表示的数量前标有“约”时,系指方法中所记载的量为近似值或用简易的计量器具所量取的量。
1.10 当方法中有称准至××××时,系指准确到方法中所要求的精度。
1.11 方法中有的项目并列两个以上分析方法,可根据水质含量范围和具体条件选用。
1.12 方法中需用到仪器均包括实验室基本仪器和设备。
2.0水质分析方法
2.1 PH值的测定(电位法)
2.1.1原理
将规定的指示电极和参比电极浸入同一被测溶液中,成一原电池,其电动势与溶液的PH值有关。通过测量原电池的电动势即可得出溶液的PH值。
2.1.2 试剂
2.1.2.1 草酸盐标准缓冲溶液:c[KH3(C2O4)2˙2H2O]=0.05mol/L。
称取12.61g四草酸钾(GB 6855)溶于无二氧化碳的水中,稀释至1000ml。
2.1.2.2 酒石酸盐标准缓冲溶液:饱和溶液。
在25℃下,用无二氧化碳的水溶解过量的(约75g/L)酒石酸氢钾并剧烈振摇以制备其饱和溶液。
2.1.2.3 苯二甲酸盐标准缓冲溶液:c(C6H4CO2K)=0.05mol/L。
称取10.24g预先于110±5℃干燥1h的苯二甲酸氢钾(GB 6857),溶于无二氧化碳的水中,稀释至1000ml。
2.1.2.4 磷酸盐标准缓冲溶液:c(KH2PO4)=0.025mol/L;c(Na2HPO4)=0.025mol/L。
称取3.39g磷酸二氢钾(GB6853)和3.53g磷酸二氢钠(GB 6854),溶于无二氧化碳的水中,稀释至1000ml。磷酸二氢钾和3.53g磷酸二氢钠需预先在120±10℃干燥2h。
2.1.2.5 硼酸盐标准缓冲溶液:c(Na2B4O7˙10H2O)=0.01mol/L。
称取3.80g十水合四硼酸钠(GB 6856),溶于无二氧化碳的水中,稀释至1000ml。
2.1.2.6氢氧化钙标准缓冲溶液:饱和溶液。
在25℃时,用无二氧化碳的水制备氢氧化钙的饱和溶液。存放时应防止空气中二氧化碳进入。一旦出现混浊,应弃去重配。
2.1.2.7各标准缓冲溶液的PH值见表1。
2.1.3仪器
2.1.3.1 酸度计:分度值为0.02pH单位。
2.1.3.2 玻璃指示电极
使用前须在水中浸泡24h以上,使用后应立即清洗并于水中保存。若玻璃电极表面污染,可先用肥皂或洗涤剂洗。然后用水淋洗几次,再浸入盐酸(1+9)溶液中,以除去污物。最后用水洗净,浸入水中备用。
2.1.3.3 饱和甘汞参比电极
使用时电极上端小孔的橡皮塞必须拨出,以防止产生扩散电位影响测定结果。电极内氯化钾溶液中不能有气泡,以防止断路。溶液中应保持有少许氯化钾晶体,以保证氯化钾溶液的饱和。注意电极液络部不被沾污或堵塞,并保持液络部适当的渗出流速。
2.1.3.4 复合电极
可代替玻璃指示电极和饱和甘汞参比电极使用。使用前须在水中浸泡24h以上,使用后应立即清洗并浸于水中保存。
2.1.4分析步骤
2.1.4.1 调试:按酸度计说明书调试仪器。
2.1.4.2 定位
按2.1.2所述,分别制备两种标准缓冲溶液,使其中一种的PH值大于并接近试样的PH值,另一种小于并接近试样的PH值。调节PH计温度补偿旋钮至所测试样温度值。按照附表1所标明的数据,依次校正标准缓冲溶液在该温度下的pH值。重复校正直到其读数与标准缓冲溶液的PH值相差不超过0.02PH单位。
2.1.4.3 测定
用分度值为1℃的温度计测量试样的温度。把试样放入一个洁净的烧杯中,并将酸度计的温度补偿旋钮调至所测试样的温度。浸入电极,摇匀,测定。
2.1.4.4 分析结果的表述
2.1.4.4.1 报告被测试样温度时应精确到1℃。
2.1.4.4.2 报告被测试样的PH值时应精确到0.1PH单位。
2.1.5允许差
取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测定结果,平行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大于0.1PH单位。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