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价格改革向纵深发展,加快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近日发布。意见明确了6大重点领域价格改革方向,其中包括完善环境服务价格政策。
《意见》要求,完善环境服务价格政策,统筹运用环保税收、收费及相关服务价格政策,加大经济杠杆调节力度,逐步使企业排放各类污染物承担的支出高于主动治理成本,提高企业主动治污减排的积极性。同时,积极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完善排污权交易价格体系,运用市场手段引导企业主动治污减排。
对于此次价格改革的思路,一位专业人士介绍说,财税部门认为,正常情况下,若企业服务对象为政府,可通过与政府主张提高服务费用来消化价改增加的税负。
今年7月1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关于完善污水垃圾处理行业增值税政策的建议》(78号文)开始实施,污水处理和再生水等免增值税的政策被取消。这一政策引起行业极大关注,企业纷纷表示成本压力增加。
而此次价格改革被业内认为,一方面,在提高税收后,逐步完善价格体系,体现了政府对环保领域发展的重视。另一方面,《意见》更加强调全成本付费,有利于企业化解税收等成本上涨带来的压力。
以污水处理收费为例,《意见》要求按照“污染付费、公平负担、补偿成本、合理盈利”原则,合理提高收费标准,城镇标准不应低于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理处置成本,探索建立政府向污水处理企业拨付的处理服务费用与污水处理效果挂钩调整机制,对污水处理资源化利用实行鼓励性价格政策。
“实际上,今年1月,环境保护部已与国家发改委、住建部联合印发通知,强化地方政府主体责任,要求各地提高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使其能够补偿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设施的运营成本并合理盈利,就为企业减轻税负负担创造了条件。”这位专业人士说。
而有环境服务业企业负责人认为,现在环境服务的税收体系比价格体系更为重要,其已成为发展环境服务业的主要影响因素。除78号文对水务项目影响较大外,再生资源、循环经济等领域一些税收政策,也影响环境服务业发展。
“今年财政收入增长幅度收窄,财税部门正在开拓新的税源。一些原有的税收优惠政策逐步取消,同时新的税种呼之欲出,如环境税、水资源税等。在这种背景下,环境服务业、再生资源行业过去享有的税收优惠政策正在逐步调整,对行业发展是一大挑战。”上述专业人士认为。
延伸阅读: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全文)
原标题:环境服务价格政策将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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