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厅了解到,为全面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完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提高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水平,确保监测数据的客观、真实,我区全面开展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自查自纠工作,进一步完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体系建设。
从2012年12月至2014年11月,全区12个盟市相继完成新标准6项污染物监测能力建设及数据联网工作,并向社会实时发布监测数据。
按照环保部要求,自治区环保厅于今年制定下发《内蒙古自治区2015年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检查专项行动方案》,于4~6月组织开展全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检查工作,由6个检查组对全区12个盟市开展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现场核查工作。重点对各盟市自查开展情况、监测点位的一致性、采样系统的规范性、测试的准确性、数据的可靠性和相符性、监测档案的完整性及空气自动站验收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同时,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于5月初面向全区陆续开展臭氧标准传递及PM2.5手工比对核查。目前,全区所有盟市均完成臭氧量值溯源工作,PM2.5手工比对核查工作已完成第一批2个盟市,计划今年共分3批于年底前完成7个盟市的PM2.5手工比对核查。
原标题:内蒙古完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