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在风口之上的陕西天价环保罚单受罚企业起诉环保局事件近日突生逆转。6月25日,《华夏时报》记者获悉,因1580万环保罚单而向法院发起对环保局诉讼的陕西煤化能源有限公司已经撤诉。而在撤诉之前,该企业向咸阳市财政局有关专户认缴了1580万元的环保罚款。为何这场环保大战陡然从针锋相对转至平和?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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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撤诉并认缴罚款 陕西天价环保罚单风波暂息

2015-06-27 06:24 来源: 华夏时报 作者: 刘敏

处在风口之上的陕西天价环保罚单受罚企业起诉环保局事件近日突生逆转。

6月25日,《华夏时报》记者获悉,因1580万环保罚单而向法院发起对环保局诉讼的陕西煤化能源有限公司已经撤诉。而在撤诉之前,该企业向咸阳市财政局有关专户认缴了1580万元的环保罚款。

为何这场环保大战陡然从针锋相对转至平和?背后各方利益缠绕平衡的典型过程值得还原思考。

从“对峙”到“休战”

据环保部门此前调查,陕西煤化能源有限公司长武县二甲醚化工项目存在多个环境违法行为,包括:自2014年11月以来,在未依法取得试生产批复的情况下,擅自开工生产;私设排污管道,利用雨水管道排污;部分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部分设施未按照环评设计要求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正常;废气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存在超标排污等问题。

早在2014年11月,长武县环保局就对该企业下达了停产通知,但企业依旧运作。2015年1月5日,咸阳市环境执法人员向该企业下达了2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但此间两次整改期限过后,企业依然排污且拒不整改,咸阳市环保局于是对该企业实施“按日计罚”,从1月8日到3月27日,共79天,罚单从20万元累计提高到1580万元。

但陕西煤化能源有限公司对此并不认同,其认为环保部门实施“按日计罚”行政执法的依据不足,企业在发布的声明中称:“咸阳市环境保护局针对本公司作出的咸环罚字(2015)174号处罚决定和咸环罚字(2015)575号处罚决定目前正在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非诉行政执行程序行政审判司法审查过程中,咸阳市环境保护局之前期行政处罚行为能否成为所谓‘日处罚’行政行为的依据目前人民法院司法审查尚无定论。”

同时,针对环保部门依托的新《环保法》,陕西能源煤化也祭出新版《行政诉讼法》寻求维权,企业方面认为正确的法律逻辑应该是:“环境违法按日连续处罚所认定的违法行为是前一违法行为的延续,从法律性质上讲,对于某一违法行为被行政机关责令改正后,行为人拒不改正,继续实施相同的违法行为,对于后面继续实施的部分,系新的违法行为。基于新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重新启动行政处罚程序。”因而该企业认为“咸阳市环境保护局针对本公司作出的‘日处罚’罚款决定,违反法定程序,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至此,陕西煤化能源向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撤销环保处罚。

而另一方面,2015年6月9日,陕西省环保厅联合环保部西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负责人与咸阳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面谈”,要求在7月内将该案件处理到位并上报处理结果。6月11日,相关各方召开陕西煤化能源有限公司煤基二甲醚项目环保事宜面谈会。6月12日,陕西煤化能源长武县二甲醚项目全面停止试生产。

在此期间,咸阳市环保局也对陕西煤化能源长武县二甲醚项目出具了变更环评执行标准,以支持变更项目尽快拿到陕西省环保厅批复文件。据了解,目前该项目变更已召开了两次专家评审会,报告修改完善后即向陕西省环保厅报批。同时,环保部门也在相关会议中表示还将帮助陕西煤化能源解决环保设施建设遇到的相关困难和问题,内容包括项目配套的渣厂建设、900米范围内卫生防护距离群众的搬迁等,为该企业顺利拿到试生产批复创造条件。

此后,陕西煤化能源撤诉并缴纳罚款。

保增长与“区域限批”

据《华夏时报》记者了解,陕西咸阳市从2009年起开始实施将该市北部的彬县、长武、旬邑地区打造成陕西第二大能源化工基地的战略计划。咸阳煤炭资源分布于辖区北部的彬县、长武、旬邑、淳化、永寿5县,煤系走向长达70公里以上,含煤面积约1680平方公里,储量约110亿吨以上,是国家计划开发的大型煤炭基地之一。

在彬县、长武、旬邑3县成立的“彬长旬能源化工基地”也成为该市的支柱产业。一直以来,在政府工作优先次序上均是以保建设为先。据调查,陕煤化能源长武二甲醚项目自2008年开建以来,虽然接连爆出化整为零分块报批、未批先建、违规征地、毁林千亩、污染水源地等恶性事件,6年多来负面影响此起彼伏,但在咸阳市打造陕西第二大能源化工基地的建设中,大多被默许,直至今年新《环保法》实施以后才广为人知。

“从长武二甲醚环保事件的演变过程来看,再继续发展,会对咸阳更多大项目环评审批带来影响,甚至会引发部、省对咸阳环评‘区域限批’惩戒手段的出台,对当地发展的影响后果不堪设想。”一位资深环保工作者对此分析道。

所谓“区域限批”,是指如果一家企业或一个地区出现严重环保违规的事件,环保部门有权暂停这一企业或这一地区所有新建项目的审批,直至该企业或该地区完成整改。

2007年国内第三次“环评风暴”掀起时,位于关中地区东部的陕西渭南市便遭遇“区域限批”,渭南下属县级市韩城的龙门生态工业园区还因环境违法问题屡禁不止而被国家监察部、环保总局联合挂牌督办。

如果因该项目事件发酵而触发环保“区域限批”,就会对咸阳能源化工基地整体发展影响巨大。不仅如此,据分析,在生态环保指标考核权重加大的形势下,一个焦点环保事件的处置不利还会对所在城市目标责任考核造成负面影响,直接影响当地政府业绩目标的实现,因而各方均不希望触发这些潜在危机,陕西天价环保罚单事件也突然得以暂时“休战”。

然而,环保罚单虽然得以履行,陕西能源煤化二甲醚项目的大部分环保问题却依然没有平息,至今依然有待观察。

原标题:企业撤诉并认缴罚款 陕西天价环保罚单风波暂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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